本帖最后由 硕炫 于 2012-7-31 13:36 编辑
城区法院应依法公正审判捷胜“四·七”案件
人民法院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伞,依法公正审判案件也是群众对法院的期望。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特点。2012年4月7日发生的捷胜“四·七”交通事故案,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事故赔偿案件,听说8月3日(初定)就要开庭了,受害者亲属要求法院一定要依法公正审判案件,维护法律的尊严,给人民群众合理的说法。 捷胜“四·七”交通事故案,由于肇事车主蔡某人有意逃避法律责任,没有履行应该承担的事故赔偿义务,使交通事故不能等到妥当的解决,最后走上了法律程序。从此受害者亲属进行了艰难的维权之路,跑了多次法院、政府部门的路,并且把希望寄托在法院对事故受害者亲属合法权益的保护。捷胜“四·七”交通事故赔偿案是市、城区领导高度关注的案件,也是有关网络媒体关注的一个案件,它的审判过程、审判结果将会产生明显的社会效果,这些是市城区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必须清楚的事情。 据有关部门的领导反映,捷胜“四·七”交通事故肇事车主蔡某有意逃避国家法律追究,市城区人民法院的应诉传票发了三次都被退回,这是蔡某明显的逃避法律责任行为,政府司法机关应该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使案件能够及时审理,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依法保护事故受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对于这起案件,法院怎样处理肇事车主蔡某的有意逃避法律行为?这是对法院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考验,也是对法院如何办理社会焦点案件的考验,确实应该引起政府政法、司法部门的关注。如果案件的处理是来之保护伞的阻碍,那政府就应该打破这个违法行为的保护伞,给当前开展的“三打两建”活动增添新的亮点,用实际行动校准法律天平,让人民群众看到法律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希望! 捷胜“四·七”交通事故赔偿案判得怎样?是涉及人民法院威信和公信力的大事,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判案件,是法院的工作职责,法院的审判结果怎样,关系到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体现法院审判人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城区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对该案一定要用尽法律、依法公正审判,替法院领导和上级领导负责,替自己神圣的职业负责,根据这起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严格依法依规办案,充分维护国家法律尊严,认真履行法官的工作岗位职责,维护事故受害者亲属的合法权益,用公平公正的审判结果,向上级领导交上满意的答卷,给有关网络媒体有一个正面的回应,真正树立起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硕炫写于2012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