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爱好者 发表于 2012-8-6 15:26:44

改编白字戏《王卞审官的体会》(二)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一点收获--改编白字戏《王卞审官的体会》(二) 刻划几个主要人物尽管已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和比较周密的构思,但是几次易稿过程中,特别是进入第二度创造后,关于如何刻划人物和力求集中的问题,并不是一帆风顺,既有推翻原设想的,亦有改动后复改回来的。这段经过,尤值回味。      王卞这个人物,因找不到原本“江天暮雪”这一折的散曲,决定留在找到时才在“惩崔”场来补充他的戏。当进入第二度创造前夕,发觉高潮前的戏拖沓。于是就删掉王卞遭逐后投王姑妈得遇郑月娥这场戏,改为中途相遇的“惊变”(王姑妈遂成了不露面的角色)。
“惩崔”后还有一场“憨判”,主要写王卞在郑廷玉判决崔君瑞而犹豫时,出了“不能再让这类人当官”的点子。演出后,多认为是蛇足而砍掉。此外,原设想是“愤变”之后,王即带郑氏往平望江天驿巡按的住所去告状的。因感觉王卞的戏不足,有必要在这里再予突出他,表现他的好心、正义遭挫,吃点苦头之后反更坚强起来。也就是说,应有他自己性格发展的“高潮”。       只有这样,才能使这个主人翁有引人瞩目和感人肺腑的重大行动或闪光点。于是就把原来“告状”的小标题改为“会驿”。加进一场王卞促郑氏到苏州府衙控告崔的“告状”。这场戏把郑氏的告状推入幕后,正面先写郑对此消极、犹豫(她获悉府官已受崔之贿),而王卞却一味天真地相信“白就是白,黑就是黑,难道黑白可以颠倒不成!”还愿为郑的遭休作证,再三,促郑进府衙告状;然后写告状的结果是,不但毫无收获,而且反使王卞挨了刑杖,郑怕再连累王,欲一死了事,王再予阻止,还向她倾吐肺腑,表明心迹:“唉,我的阿奶呀!(唱)你休泄气莫悲伤/王卞身虽卑贱骨硬坚/别看刑杖加俺狠又酷/却激起俺的义愤涌满腔/虽然是官场黑暗世道险/常言水有清浊,官有廉赃/我不信王法全部都成虚幻/官宦尽都是枉法贪钱/府衙败诉上省告/省告不倒京都拦轿诉一场/王卞情愿乞讨来帮你/直待阿奶冤恨得伸心方甘/”加进这场戏,通过第二度创造的努力,在实践过程中,果真收到感人的效果――观众多被感动得流了眼泪。而单纯看本子,却没有这种效果。这显系第二度创造正确发挥所取得的成效。由此可以看到第二度创造的重要性。
关于崔君瑞这一反面典型,原剧未涉及他的政事,只在负心抛结发这方面做他的文章。这太单调了!一个道德、良心成问题的官吏,在政事上不可能没有其劣迹。这既不真实,社会生活面亦不广,更反映不出其朝廷命官的身份。所以改编本就补上如下这一笔:他曾勾结县衙师爷,吞没救济粮,还有其它敲诈勒索的行为,由引而引起富有正义感(后为巡按)的姻舅郑廷玉发生矛盾……有人认为这是强加进去的。我认为写崔的弊政,正为这一反面典型作一点补充,不但不会矛盾,而且更具现实性和典型性。因为弊政与人物的抛结发,应是有其内在联系的;不然的话,崔就好象生活在封建仕途的真空,成为一个“空头官”。      补上了这方面的内容,既填补了这一不该疏忽的空白点,又使演出本的“惩崔”场得以出现人民“审”官这一富有点浪漫主义色彩的情节来。象这种既不游离于主题之外,又对这一反面典型的劣行有顺理成章的充实、丰富,应不致有斧凿痕迹的。        意想不到的是,此剧问世后,却收到反倡廉的客观效果。故尔在改为《王》剧时,真实性加重这方面的份量――加进陈才这个百姓头,写崔的赴任遇劫,把盗改为民,是受害的百姓为了报复赃官,不让他到别处去害民,聚众拦江截劫官船。
到后来“惩崔”场的“审”官时,才由陈才把这件事端出来,并送还“劫”来的印绶和袍帽,还要王卞代转达朝廷软差:“百姓要的是勤政为民的清官,不要贪赃腐化的劣吏……”借以表达人民的呼声和意愿。剧目名之改为《王卞审官》,就是由此而来的。      再予增补上述弊政所导致的后果,并非随心所欲,而是因其有助于增强反腐倡廉的效果,有助于有力鞭挞贪赃腐化的丑恶灵魂。       在创作过程中,反复较大的是对苏金英这个人物的处理。她在原剧是个既贤淑,又富有同情心的女性,她真诚招待崔的发妻,并称之为姐姐;可当崔命王卞押送发妻回原藉时,她又无能为力,只能赶到中途与郑氏钱别,并赠银给她。我认为,苏女的这种贤淑、好心,带有虚伪性。所以在改编本中,就被本人写成如此类型的人物:未与她发生利害冲突时,她是一个贤淑、娴静而又雍容深沉的大家闺秀,她亦对王卞的诚实有好感,她受崔的外貌和才华所迷惑而很爱他,甚至发展到乘父不在而暗渡陈仓,结下珠胎;可她又不放心崔妻荆底细,诸多盘诘、刺探,一旦真相大白,她那潜伏着的、由嫉妒而引发的虚伪一面就暴露出来了――表面不发作,热情招待郑氏;当崔为此感到为难时,她又向崔、郑表示:“看来只有由奴向爹进言就是了。
私下却严斥崔欺骗她,不肯干休,强其处理好他的前妻。实际就是要崔把前妻休却。总之,就是她起促使崔、郑矛盾发展的作用。这样处理,有些领导同志认为不妥,建议恢复原作苏女形象,表现这位大家闺秀是有教养的、贤淑的,她也是一位受害的女性。95广东国际艺术节期间,就照这样改动了――把抹在她脸上的虚伪、嫉妒的“黑点”几乎尽行刷掉,只保留其获悉真相后的抵触情绪和对崔的严厉斥责。可是后来又听到反对的意见,说这样改动,使得苏女变成似正非正的畸形人物。饰演这一角色的女演员亦有同样感觉,老是说很不好演。       通过尔后的反复思考、研究,觉得确有许多自相矛盾之处,例如苏金英已向崔、郑表示要向其父进言来解决这一问题,为何过后就变卦,反要崔处理好其前妻?这种表里不一,剧本又没有补上她变卦的内心活动。这就令人难以理解了……等等。可以看出,在上述这一关系到戏剧矛盾能如何发展下去的节骨眼,苏女仍留前稿虚伪的描写。之所以未作改动,不外在于使戏能演下去。倘若照苏金英的承诺去写,极有可能会皆大欢喜而变成另一个戏。正因为类似的细节经不起推敲,就使女成为自相矛盾的畸形人物,从而亦影响到故事的真实性。所以,本人不同意“只要主要人物和主要矛盾站得住脚就好了”的说法。
象上述那一不属主要矛盾而又牵动下面戏剧矛盾发展的细节,一马虎,就有站不住脚之虞。岂能疏忽?      思考、研究的结果提醒本人,只有照原设想去处理苏金英,即通过她的深沉和由嫉妒引发的虚伪等表里不一的各种表现,去推动主要矛盾的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矫正她的畸形。是以在改为《王》剧时,只好按原设想改回来,但有所不同,新改本把苏女的虚伪、嫉妒等隐晦一点,其内心世界亦随着挖深一些:“闻此言,怒满腔/崔郎果然隐真把我骗/我爹严峻忌谎言/必然发怒拆鸳鸯/若把她来拒挡/不好啊!她会归怨于我惹骂言/若是她来纳认/未明父意怎好擅自作主张/悔不该受惑污泥陷/一旦失贞拔足难/都怪崔郎掩真相/弄得我进退维谷心茫然/越思越想燃嫉火/难道说金枝女倒居妾房/”这段内心独白,既可以为下来她的表里不一,要崔处理好其前妻作铺垫,亦把她的性格脉络理清晰一点。这样,不但以后的矛盾发展会自然一些,而且与开头她诸多盘诘崔妻荆底细时的担心:“倘真崔郎前妻在,将来岂不生麻烦”也有呼应。这并不是本人存心要丑化这位大家闺秀,而是出于对全局的考虑使然的。如果说这样处理会“委屈”于她,只好请她忍受“委屈”就是了。其实这样写,苏女亦有某种程度的被骗受害。只不过她不致象郑月娥那样凄凉无依,那样能博得观众的同情罢了。这样改回来是否妥当,只好留待以后再实践去接受检验。
第二度创造      在这里顺便谈一谈此剧的第二度创造,特别是导演方面所作出的贡献,为上述“告状”这场戏,据本人所知,先是负责执导的海丰白字戏剧团徐再明同志挖了王卞的反抗精神--被轰出府衙后,不顾“疼痛难熬”几欲冲进衙门去与贪官争辩,因遭衙役阴挡而未果的那此导演处理;尔后又再经省文化厅派下去协助排练的省艺术创伤中心余汉东同志的丰富发展,才使得这场戏具有感人的效果。再如“愤变”(即休妻场),将临结束的那两句“正是人貌易择心难择,红颜就怕错嫁薄幸郎”的后台合唱,余汉东同志设计了如下的造型和表演“王卞双手拉着郑月娥往下场门一步步后退,郑氏悲愤地几次翻转过身来边哭边指着茫然呆立的崔群瑞发泄。既形象,又感人,特别是那些中年以上的女观众,多在这一造型中掉泪。此外,余汉东同志还对剧本某些影响集中的细节,亦作了一些必要垢删削,使演出本显得更加集中。值得一谈的还不止这些,限于篇幅,就不再累赘了。通过这次合作,使本人获得不少教益。仅以作者身份,向余汉东同志以及所有为这个戏付出辛勤劳动的导演、作曲、演员、乐队、舞美连同提过宝贵意见的领导、专家致谢忱!      《王》剧至此只是暂告一段落。以后还要再听取意见进行修改、加工,以求更上一层楼。通过《王》剧的改编及其诞生经过,我深深体会到,生产一个较有质量的传统戏,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以及领导的关心、重视、支持是必不可少的,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动力,更是巨大的!它将促使更多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获得新的生命力!文/陈春淮

潜意识 发表于 2012-8-6 17: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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