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散贡
发表于 2012-8-27 18:36:03
东方既白 发表于 2012-8-27 18: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能这样说,如果郑溢涛不亮出名字,能有特邀嘉宾当吗?
这是两回事好不?这场论战,跟当不当嘉宾有什么关系?你真会扯!
君子坦荡荡,就别用马甲,敢于骂人攻击就直接亮出名堂。
其实,郑溢涛也是可以用马甲来与你们争论。可他没有,这叫做明人不做暗事。像那个谁啊,知道内情又不敢亮出身份,有个屁用!这就一点,我也觉得虽然郑溢涛观点未必正确,言论未必可观,但这样相比,他更行!
算了吧,攻击性的争论有什么意思,海纳百川做自己实事去吧。人生苦短,多骂无益,还是以和为贵!真的有侵权什么的,那就用法律解决吧!别在这里说三道四,看来挺恶心的!{:4_140:}
落花有意
发表于 2012-8-27 22:23:27
东方既白 发表于 2012-8-27 18: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能这样说,如果郑溢涛不亮出名字,能有特邀嘉宾当吗?
“特邀嘉宾”不用亮出名字的,你看其他的“特邀嘉宾”有几个是实名的?
落花有意
发表于 2012-8-27 22:24:14
四散贡 发表于 2012-8-27 18: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两回事好不?这场论战,跟当不当嘉宾有什么关系?你真会扯!
君子坦荡荡,就别用马甲,敢于骂人攻 ...
{:6_212:}
麻辣水
发表于 2012-8-27 23:13:23
文章优劣不在真假名,鲁迅是他的真名吗?
夕阳的微笑
发表于 2012-8-27 23:23:27
蓝海豚 发表于 2012-8-27 15: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两个人中,郑溢涛敢出自己的名字,这点个人比较佩服
如果麻辣水亮出真名,大家就没戏唱了。郑溢涛如果看到麻辣水“没料”,就会对麻辣水说“信不信我60分钟之内废了你”,郑溢涛如果觉得麻辣水“有料”,就会立马下跪舔麻辣水屁股眼!
夕阳的微笑
发表于 2012-8-27 23:29:15
麻辣水 发表于 2012-8-27 23: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文章优劣不在真假名,鲁迅是他的真名吗?
如果麻辣水你如果亮出真名,大家就没戏唱了。郑溢涛如果看到麻辣水你“没料”,就会对麻辣水你说“信不信我60分钟之内废了你”,郑溢涛如果觉得麻辣水你“有料”,就会立马下跪舔麻辣水你的屁股眼!
{:4_141:}
东方既白
发表于 2012-8-27 23:49:21
四散贡 发表于 2012-8-27 18: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两回事好不?这场论战,跟当不当嘉宾有什么关系?你真会扯!
君子坦荡荡,就别用马甲,敢于骂人攻 ...
你如果不是郑溢涛他本人,怎么知道他没有用马甲来争论?{:4_141:}
麻辣水
发表于 2012-8-28 10:11:11
深圳海陆丰市 发表于 2012-8-27 17: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意。不管是好坏,刚出真名,值得嘉许。毕竟,出真名者,敢负责任。
本人不用人佩服,能让人觉醒就好。
老是犯困
发表于 2012-8-28 12:10:30
擦…越扯越远了。
大木木
发表于 2012-8-28 12:32:28
不要說什麽文人不文人了,都是出來打醬油的,隨便吹吹水,開心開心得了
麻辣水
发表于 2012-8-28 13:55:02
赞成!
黑夜阳光2
发表于 2012-8-28 20:32:38
还鹿死谁手、巅峰对决?武侠看多了?怎么看也只是麻辣水之流像个跳梁小丑不断在“跳跃”,从这个帖到那个帖,丑态百出。还“文人”,蚊子都不如呢!看吧,一会个小丑又要出来“表演”了,污染环境!Son of bitch,what a hell.
麻辣水
发表于 2012-8-28 21:45:52
黑夜阳光2 发表于 2012-8-28 20:32
还鹿死谁手、巅峰对决?武侠看多了?怎么看也只是麻辣水之流像个跳梁小丑不断在“跳跃”,从这个帖到那个帖 ...
你很鸟,真的!
铁嘴YUHG
发表于 2012-8-29 11:42:41
明天汕尾 发表于 2012-8-26 00: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麻辣水:不管你够辣还是够姜,本人没针对你的意思,也不想针对任何在汕尾市民网的“任何自以为是”的知识“ ...
说得好.同感
南方雪
发表于 2012-8-29 12:16:53
黑夜阳光2 发表于 2012-8-28 20: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鹿死谁手、巅峰对决?武侠看多了?怎么看也只是麻辣水之流像个跳梁小丑不断在“跳跃”,从这个帖到那个帖 ...
哈哈,不赞同!看来郑又多了一个马子。
老是犯困
发表于 2012-8-29 14:28:58
黑夜阳光2 发表于 2012-8-28 20:32 还鹿死谁手、巅峰对决?武侠看多了?怎么看也只是麻辣水之流像个跳梁小丑不断在“跳跃”,从这个帖到那个帖 ...
你丫最好别招惹俺…
老是犯困
发表于 2012-8-29 14:45:54
本帖最后由 老是犯困 于 2012-8-29 14:48 编辑
补白:郑溢涛先生我曾见过,也不只一次读到他的文章,给我的印象是人直文曲,俺认为他是汕尾才子之一。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麻辣水是谁的马甲真的一点也不重要,只从TA单挑市民网“特邀嘉宾”,能不说弘扬了咱们念念不忘的“敢为天下先”海陆丰精神吗?(在TA之前,数以万计的市民网注册网友对“特邀嘉宾”的帖子除了口水与马屁,还有什么?
四散贡
发表于 2012-8-29 15:24:49
东方既白 发表于 2012-8-27 23: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如果不是郑溢涛他本人,怎么知道他没有用马甲来争论?
有没有用其他马甲我不敢说,只是在多次争论中,还看见他依然用真名ID,这样的气势就足以说明。
你们还真的会扯,什么逻辑,回家吃饭去咯。。
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言论可以自由,争论可以不同观点,你们怎么吵都行,怎么犀利,抨击都行,但是涉及人身攻击,就不行。
网站绝对不能允许这样行为,这样不文明上网,影响我们的上网环境,我们有理由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