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 陈所长并不是受贿,纯粹误会!
本人于8月20日发布一篇诬告陈局长的文章,由于听信个别人所言,信以为真,发布一篇损人不利己的文章!我于8月27号到公安局澄清事情,并向陈所长道歉,8月20所发布的文章纯粹虚假,望大家人不要转播,我已请求汕尾市民网的管理人员删除我前几日所发布的文章,但管理人现还没回复我,我在此向大家道歉,请不要转播转发! 鸭梨山大吧?又一河蟹案例。 这个没用的,官字两个口,http://www.swsm.net/forum.php?mo ... D206%26typeid%3D206投诉了也没用的。 你散播謠言,哈哈 {:5_150:}哈哈哈哈
河蟹了吧!!! 发涉及影响单位或个人的贴,最好要以事实为依据,网络影响大,千万不要人云亦云。一些事没证据的贴,可能不是道歉和删帖这么简单,遇到可能分分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网络愤青多是好事,但要理智。{:5_142:} 河蟹了吧!!!{:5_146:} 河蟹满天下 {:5_177:} 大木木 发表于 2012-8-28 14: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散播謠言,哈哈
会计是被人找人门 明天汕尾 发表于 2012-8-28 16: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发涉及影响单位或个人的贴,最好要以事实为依据,网络影响大,千万不要人云亦云。一些事没证据的贴,可能不 ...
知错就改,也说明和谐力度大 {:4_141:} {:6_197:} 打击腐败是救陆丰的唯一良药!
http://www.swsm.net/thread-28481-1-1.html http://www.swsm.net/thread-75598-1-1.html移动恶性竞争,欺行霸市。(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螺溪镇)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就成了掩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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