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远志 发表于 2012-8-28 11:10:19

澄清 陈所长并不是受贿,纯粹误会!

    本人于8月20日发布一篇诬告陈局长的文章,由于听信个别人所言,信以为真,发布一篇损人不利己的文章!
   我于8月27号到公安局澄清事情,并向陈所长道歉,8月20所发布的文章纯粹虚假,望大家人不要转播,我已请求汕尾市民网的管理人员删除我前几日所发布的文章,但管理人现还没回复我,我在此向大家道歉,请不要转播转发!

Ingram 发表于 2012-8-28 11:19:17

鸭梨山大吧?又一河蟹案例。

天翼专营店 发表于 2012-8-28 12:34:10

这个没用的,官字两个口,http://www.swsm.net/forum.php?mo ... D206%26typeid%3D206投诉了也没用的。

whxvip 发表于 2012-8-28 13:23:27

whxvip 发表于 2012-8-28 13:25:39

大木木 发表于 2012-8-28 14:26:04

你散播謠言,哈哈

单车伈闻 发表于 2012-8-28 15:07:15

{:5_150:}哈哈哈哈
河蟹了吧!!!

明天汕尾 发表于 2012-8-28 16:00:48

发涉及影响单位或个人的贴,最好要以事实为依据,网络影响大,千万不要人云亦云。一些事没证据的贴,可能不是道歉和删帖这么简单,遇到可能分分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网络愤青多是好事,但要理智。{:5_142:}

落叶飘零 发表于 2012-8-28 16:20:38

河蟹了吧!!!{:5_146:}

澳特貓 发表于 2012-8-28 16:31:52

河蟹满天下

天蝎-霖少 发表于 2012-8-28 16:45:19

{:5_177:}

Fabian 发表于 2012-8-28 17:36:30

大木木 发表于 2012-8-28 14: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散播謠言,哈哈

会计是被人找人门

Aimeem 发表于 2012-8-28 17:37:08

明天汕尾 发表于 2012-8-28 16: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发涉及影响单位或个人的贴,最好要以事实为依据,网络影响大,千万不要人云亦云。一些事没证据的贴,可能不 ...

知错就改,也说明和谐力度大

zxc1125 发表于 2012-8-28 18:30:16

{:4_141:}

sΗèиg 发表于 2012-8-29 11:31:25

{:6_197:}

梦在明天 发表于 2012-8-29 17:48:05

打击腐败是救陆丰的唯一良药!

http://www.swsm.net/thread-28481-1-1.html

天翼专营店 发表于 2012-8-29 20:43:31

http://www.swsm.net/thread-75598-1-1.html移动恶性竞争,欺行霸市。(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螺溪镇)

海陆 发表于 2012-9-4 17:01:53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就成了掩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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