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丰县政府某些部门对一位老人按政策办理退休横加阻挠
蛮子文摘 说:一位军转老人理妥退休工资手续的小事,由于广东省海丰县人事局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且拒不说明不执行的理由,历时四年不能解决,“依法行政”从何谈起?让大家评评理!省信访局高度重视,8次督办,但某些部门至今仍没有符合政策的结论。详情见下文:广东省海丰县政府某些部门对一位老人按政策办理退休横加阻挠历时四年之久,“依法行政”从何
谈起?让大家评评理
我一件理妥退休工资手续的小事,由于广东省海丰县人事局不执行有关的政策规定,故意设卡布障,历时四年不能按政策解决。
我现在所领的工资是事业副科标准的工资,全部由县财政拨付。根据中发【1998】7号文(简称“7号文”,见附件1)、国发【1995】19号文(简称“19号文”,见附件2)等军转政策,以及海府办函【2005】32号文(简称“32号文”,见附件3)和海府办函【2008】52号文(简称“52号文”,见附件4),我的退休工资应参照事业标准,按海丰企业副科干部的退休工资发放办法发放。
海丰县人事局2008年是执行过上述政策规定的,但是,现在不执行了,要把我事业副科的标准推翻。至于为什么不执行上述政策规定,四年来,人事局一直不敢说。
我与海丰县政府机关素无矛盾,对人事局更是尊重有加。一位老人的一点退休养命钱,有上述政策规定摆在这里,作为政府机关,你认为这些政策规定应该执行,就赶快为人执行落实,如果你认为这些政策规定现在不能执行了,就说明不能执行的理由,以理服人。可是,海丰县人事局至今既不愿执行这些曾经执行过的政策规定,也不敢说明不执行的理由,只好寻找一些不成理由的“理由”,敷衍搪塞 ,损我权益,究竟想干什么?四年了,省**局7次督办此案,有关部门也调处过此案。但是,强权面前,公理能否弘扬?我把情况说出来,让大家来评评理。
一、目前我的工资是事业副科的标准,全部由财政拨付。
我是广东省海丰县原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干部,1946年8月出生,1968年1月参队,1984年1月部队副营职转业,现职正股。2004年12月,海丰县房地产公司关闭,我被县政府安排留守负责处理公司善后工作,工资由县财政拨付(见附件1),2008年4月县政府在处理关闭企业遗留问题时,批准包括我在内的全县6名“无家可归”的关闭企业干部的工资参照事业标准,从2008年5月起按调整后的标准拨付(见附件2,注:当时我已超过退休年龄)。随后,县人事局也根据县政府的决议和国发【1995】19号文(见附件4)的规定按事业副科的标准为我调整了工资(见附件5)。到目前为止,我的工资全部由县财政拨付。
二、海丰县人事局先是二年的时间里不作为,后来提出意见,把我现行的事业副科的工资标准推翻。
2009年9月,海丰县房地产公司和海丰建设局上书县政府,要求根据政府的决议和有关的军转政策,拟按事业副科的退休工资发放办法办理退休。县政府高度重视,即要求人事局提出意见,但人事局拖了二年(从2009年9月至2011年8月)不给县政府提出处理意见,也不说任何正当理由,导致我不能按时办理退休,然而,人事局反以超龄未办退休为由,连续三年停调我的工资,损害我的权益。
2011年9月,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县政府多方催促下,县人事局就我的退休工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了处理意见(内容见附件6:《**事项答复书》,简称《答复书》),《答复书》拒不执行上述军转政策及县政府的决议,将我现行的事业副科工资标准推翻,用军转困难补助取代之,按《答复书》的说法,我的退休工资标准要减少三分之一以上,无端降低我的工资收入,已损害我的合法权益。
《答复书》关于我的退休工资的答复,是没有依据的,也违背了上述的军转政策和海丰县政府在处理企业关闭时对关闭企业干部的承诺(32号文和52号文)。我从2011年10月19日开始,6次要求按**程序对《答复书》进行复查,海丰县人民政府于今年三月十二日作出了《**事项复查书》(简称《复查书》,见附件7)。
三、《复查书》虽以县政府名义发出,但其说法,实际是人事局负责人去年3月言论的翻版。《复查书》仍然不执行上述中发国发的军转政策,不说32号文和52号文,提出三条理由来说明为什么将我现行的事业副科工资标准推翻,但这三条理由是不成立的。
{:4_102:} 如果政策不允许是另当别论。一般来说,有的办事人员设卡是爱个红包。陆丰人识做,都给的,海丰人就比较认真,敢公开斗争,表示敬意! 对于某些部门吃拿卡要、推诿搪塞、不按章办事等阴招就应拉出来晒晒阳光,不然的话会发霉的!支持楼主的维权行动! {:5_142:}{:5_142:}{:5_142:}{:5_142:}{:5_142:}{:5_142:} {:5_146:}{:5_146:}{:5_146:}{:5_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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