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炫 发表于 2011-9-10 15:43:29

开启对话机制 维护民主权利

本帖最后由 jshbz 于 2011-9-10 22:19 编辑

          开启对话机制   维护民主权利
       --记汕尾市城区捷胜镇自来水价格听证会
                     jshbz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9月10日上午9时,汕尾市城区物价局在捷胜镇政府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捷胜自来水价调整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参加会议的有汕尾市城区物价局詹显銮局长、捷胜刘克敏、曾昭好、邝学武、何世蓬等镇领导 ,25名听证参加人、4名听证人、5名旁听人和1名新闻记者。
    听证会上,由申请方市城区捷胜镇自来水厂代表就企业的现状及水价调整的依据和理由作了详细的阐述。捷胜镇自来水管理站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从该管理站2008、2009、2010年度财务报表反映,该站企业经营已出现亏损(其实单位供水成本为1.15元,如果减去原水费每吨0.22元,那么单位供水成本为0.93元,而捷胜水厂却向群众收1.3元)。亏损主要是水电费开支大,捷胜镇自来水管理站这次提出的“水价调整方案”将用水分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性用水、企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四类。
    市城区物价局代表宣读了《捷胜镇供水成本监审报告》及介绍了相关情况,捷胜镇自来水管理站提供的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数据,还有待进一步核实,成本费用审核为供水价格监管提供了数据信息,物价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实施了成本审核,经集体审议,拟定了两套价格调整方案。
    听证会上,25名代表中有四位代表就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发表自己的看法。两名旁听代表经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的提议争取了发言权,听证会上发言的六位代表们就捷胜镇的供水情况、成本审核的可信度、自来水质量检测等方面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大家对捷胜镇自来水的价格调整幅度提出不同看法,认为现在的价格方案(每吨水1.75元)的调整幅度过大,群众经济负担偏重,群众意见比较大,特别是对每吨水需要0.77元的水电费开支成本持怀疑态度,此次听证会参加人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民情,认真做出切合捷胜实际、人民群众能够接受的方案,避免激发民愤,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建议把水费定在1.2---1.4元之间。与会代表还希望市城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公共事业经费的投入,关注捷胜镇民生,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希望市城区捷胜镇自来水管理站要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意识、降低成本,把价格与水源质量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向广大用水户提供优质的自来水,促进供水事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
    汕尾市城区物价局在全市镇级率先举行公共事业价格调整听证会,开启了政府、企业与消费者间的对话机制,有利于增进各方互相了解,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促使政府有关部门高度关注民生问题,落实财务、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为“阳光政务”的全面铺开带个好头。
                                 写于2011年9月10日中午













依然晴朗 发表于 2011-9-10 22:55:43

恭喜:二等文奖金20元,请发手机号或支付宝或建行帐号至:QQ6463345勇跃投稿时尚领奖!转载请注明出处。

风在边缘 发表于 2011-9-10 17:11:53

个人意见。水费有必要这样小题大作吗?

硕炫 发表于 2011-9-10 18:34:00

风在边缘 发表于 2011-9-10 17: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意见。水费有必要这样小题大作吗?

里面是大有文章的,俗话说:水能生财呀!政府没有钱了,就看自来水这块肥肉了。

穿着马甲逛论坛 发表于 2011-9-10 19:07:06

风在边缘 发表于 2011-9-10 17: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意见。水费有必要这样小题大作吗?

呵呵 风版是个有银人   听过小数怕长计不

风在边缘 发表于 2011-9-10 22:17:29

jshbz 发表于 2011-9-10 18: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里面是大有文章的,俗话说:水能生财呀!政府没有钱了,就看自来水这块肥肉了。

理解

韩版牛仔阁 发表于 2011-9-10 23:11:24

听证会似乎用处不大

蓝色晴空 发表于 2011-9-11 01:46:28

第一次看到听证会,大家要给掌声政府。希望什么都能公开深入民心。

我是护士 发表于 2011-9-11 12:47:53

能举办价格听证会就是进步。

改正归邪 发表于 2011-9-11 12:52:17

但愿不是“走过场”:)

海陆 发表于 2011-9-11 14:53:49

关注民生是好事,重视民意,很好!!

硕炫 发表于 2011-9-20 09:45:53

召开价格听证会是依法行政的政策要求,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yd129╃ 发表于 2011-9-21 21:20:02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开启对话机制 维护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