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治赠 发表于 2012-11-17 17:31:40

“刁民”的前世今生

民众上访或越级上访,反映了民众对地方或上一级政权的信赖,显示民众对共产党的拥戴。就海丰而言,民众诉求的因由,大多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问题。有的是出自政策失误,更多的是源于地方荒唐。有新案例,更多的是前任或前任的前任留下的历史积案。访民当然自恃有十二分的冤屈,二十足的理由,否则,谁愿意不辞劳苦,不惧秋后算帐?因而,地方官员们只能笑脸相迎,苦口婆心,为前任或前任的前任的造孽而花费口舌。然而,民众要的是合法权益的兑现,而不是官腔的说教。于是,对未能解决或对解决不满意的结果,不断上访或越级上访。诉求得不到落实,因而激化了矛盾,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令人痛心疾首的不良结果。就地方而言,声誉受损,就官员而言,有可能被就地免职(海丰乃至汕尾市似乎没有发生),丢掉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到手的权位,不要说灰色收入,不要说一年半载异地再起,就是眼前坐驾旁落、饭局应酬移位这类表面损失就无法计量。访民这头,领头者始终逃不过惩罚,有的有可能要负刑事责任。因为他们是“刁民” 。没有“刁民策划煽动” ,何来“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 ?所谓“刁民” ,无非是被政府视之为“不满现实” ,专门“拆台”的人。从书本上、报刊杂志上、电影电视戏剧上可以了解。解放前,先烈是“刁民” ,用奉献热血唤醒社会,发动民众拆国民政府的台。不少“刁民”的结局无法善终。没有“刁民”造反,“前赴后继” ,何来今天的官员们当家做主人?如果都是“顺民” ,蒋介石何必跑到台湾?因此,解放前的“刁民”被称之为功臣。解放后,“刁民”当属“地富反坏右”无疑。教科书和舆论宣传都曾经反复说过:他们时时“窥测方向” ,“猖狂向党进攻” 。因而被严加管制,不准乱说乱动,根本不可能越雷池半步,岂容“得寸进尺” ?当他们可以步入政权机关门槛的时候,意味着厄运临头。忽然间说他们改造好了或者说搞错了,于是乎纷纷摘帽重新做人,脱下蓝衫换红袍,有的甚至来不及洗掉那一身臭汗就当上了人上人。今非昔比,权倾一方,还有谁敢说他们是“刁民” ?目前,令人民政府头痛的不外是:饱尝冤屈坚持不懈的上访人,维护集体利益的领头人,痛斥时弊疾呼公理伸张正义的文化人。这些人手持国法,怀揣依据,为维护个人或集体或社会底层的合法权益而奔走呼号。成了成色十足的“刁民” 。没有他们“煽阴风点鬼火” ,何来成百上千“不明真相”的民众吼声如雷,扰乱“治安秩序” ?现实情况是:某些具体个案本来有法可依,偏偏没有红头文件;有章可循的,偏偏地方首脑没有批示,令办事官员束手无策。某些具体个案明显是官方违法乱纪,偏偏四筋连八脉,关系网盘根错节纠结成马蜂窝,令办事官员望而生畏。就有了矛盾上交的下策。更多的是劝当事人走法律途径。走法律途径,过去叫做“击鼓鸣冤” ,戏台上常见,只要你有胆量到衙门,鼓声一响官府就能对簿公堂,甚至能当堂判决。官堂木一拍,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复杂、重大的案件大不了来个三堂会审,死罪的无非是秋后处决,大概是秋高气爽,候到午时三刻行刑,老爷监斩不用打扇。现在的法律途径容易走么?立案是第一道高门槛,堪此“蜀道” 。法律途径是一场没有定矩离的长跑,历来都是“打嬴官司输了钱” 。弱势群体输不起!民间诉求,往往涉及到权力利益或与地方势力有关联。官方点了头,还要看地方势力的脸色。法律也有难处,比如对那些专横跋扈的贪官污吏,要是没有组织立案定案移交,她有敢于向那些前呼后拥、手握实权、有犯罪嫌疑的问题官员发传票的能耐么?就算法律有心要为民间诉求申张正义,她还要瞻前顾后,早请示晚汇报,掂量一下头上的乌纱帽。弱势群体无奈之下只能寄希望于政府,不屈不挠一级希望一级。如果地方尽职尽力,依规依法,民众何必不辞千辛万苦冒着风险奔省城,赴北京?“聚众闹事”是无奈之举。解铃还须系铃人。构建和谐的主动权始终操在官方手里。解决争议的最佳方式就是官民双方坐下来,协商和谈,举证质证。剑拔弩张,两败皆伤不可取!这就引出一个话题:谁是现实社会中的“刁民” ?依据历来的说法,当今社会只有“公仆”没有“官” ,换言之,官是社会供养的特殊公民。那些权不为民所用,利不为民所谋,吃饭不干实事,将矛盾上交的“劣仆” ,以及独霸一方的地方恶霸,贪官污吏,才是在拆共产党、人民政府的台,货真价实的“刁民” 。(摘自12011年10月29日《杂谈》,稍加几个字)
                                                                                                                                        陈治赠2012年11月14日

楚相帅 发表于 2012-11-17 17:54:22

是好文章,观点不予置评。

落叶飘零 发表于 2012-11-18 00:49:14

这要顶!

陆城浪子 发表于 2012-11-18 00:53:24

楚相帅 发表于 2012-11-17 17:54
是好文章,观点不予置评。

一定要评,没刁官,刁民一定少很多,公平公正在这个社会环境下太缺乏了。

826617601 发表于 2012-11-18 01:47:55

RE: “刁民”的前世今生

本帖最后由 826617601 于 2012-11-18 02:13 编辑

陆城浪子 发表于 2012-11-18 00: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定要评,没刁官,刁民一定少很多,公平公正在这个社会环境下太缺乏了。

刁官你要迫失地农民走向何处?陆丰市东海镇的白篮村全体村民自97年以来不断的向省市各部门举报投诉十五载!至今村民越告它官越大村民土地越减。什么刁官?纯属刁官!

HF笨人 发表于 2012-11-18 02:09:17

{:5_142:}

空白 发表于 2012-11-19 08:56:59

陆城浪子 发表于 2012-11-18 00: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定要评,没刁官,刁民一定少很多,公平公正在这个社会环境下太缺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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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发表于 2012-11-19 08:57:43

826617601 发表于 2012-11-18 01: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刁官你要迫失地农民走向何处?陆丰市东海镇的白篮村全体村民自97年以来不断的向省市各部门举报投诉十五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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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柳子 发表于 2012-11-19 22:04:24

{:5_142:}

泡沫红茶 发表于 2012-11-19 23: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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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行诗 发表于 2012-11-23 13:27:11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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