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城买房抽汽车(后续)
15日当天特地到第一城现场了解情况,我去到的时候已经两点半了,场面非常火爆,看到一些业主笑嘻嘻将洗衣机和电冰箱载回家,最后等到4点钟抽汽车,被其中一位业主抽走了(附图){:5_142:}{:5_142:} 不做评论 友情帮顶 {:5_156:}{:5_156:} 奖品是什么车 {:5_180:} 什么汽车 求实图 好事 {:5_148:}不是业主可以抽吗?
{:5_164:}我想知道的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哈! 阳小思 发表于 2012-12-17 17: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业主可以抽吗?
我想知道的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哈!
可以!场地中抽烟没问题的{:6_220:} {:5_142:} {:4_121:} 天上不会掉馅饼下来的,有掉也是鸟屎 卡罗拉 奖品 哈哈 本帖最后由 か空ぇ蕩く 于 2012-12-17 23:52 编辑
这个奖项属于违法,法律规定有奖销售除彩票外最高奖金或者奖品价值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元。这两天CCTV法制频道才刚刚在节目中说过,中奖者还应该为奖品缴纳意外所得税,好像是30%以上,税务局该有动作吧?卡罗拉低配的怎么也要十几万吧? 鉴于抽奖式有奖销售对于市场竞争秩序的双重影响,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一概否定抽奖式有奖销售,而是有条件地加以限制,即限定了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限额。《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在下来为各位普法: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31/content_68766.htm
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号公布 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本次卡罗拉抽奖活动无效,主办单位还应为此负法律责任。 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本次抽奖的所有奖品都应该按价值交纳偶然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五款、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我是来泼冷水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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