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书
发表于 2011-9-24 09:48:19
理想零陸陸零 发表于 2011-9-24 0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市民网可以搞个“重点保护网民”来玩玩,哈哈~~~
迟了。俺头像已用了,正申请专利。:handshake:lol
巩书
发表于 2011-9-24 09:50:03
俺就是见到这图片才设计这头像的……呵呵。
瀛海之宾
发表于 2011-9-24 11:17:21
这就是权力大于法律的铁证!
Kin
发表于 2011-9-24 11:21:37
这里当官的都是一群废物,猪脑袋。为了金钱出买自己的灵魂。
linwu
发表于 2011-9-24 12:02:00
不看不知道,一看才知道,;P;P
笑看世态
发表于 2011-9-24 12:13:26
peng883 发表于 2011-9-24 09: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政府用什么来改企业是否重点,是不是钱多 能养官就是重点保护个体就是非重点保护 完全没有出自于公平 公正 ...
其实在国内的任何光环,都是钱砸出来的。有钱就有关系,有关系什么都可以封上。哪怕做太上老君都可以。
海陆
发表于 2011-9-24 13:27:12
休闲中心挂着“重点保护企业”铜牌
记者向星子县监察局反映情况后,“保护牌”被摘下
1月9日,江西省效能办曾向社会通报:星子县政府因给辖区内的天龙酒店颁发“重点保护企业”铜牌,规定“未经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酒店检查收费”,此事有政府干涉司法之嫌,颇为不妥。为此,江西省效能办要求九江市效能办责成星子县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收回这些“保护牌”。但是,连日来,记者接到多名群众反映称,除了天龙酒店外,星子县还有不少企业挂有“保护牌”一些按摩场所竟然也挂着“保护牌”。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暗访。
》》暗访:洗浴按摩场所挂着“保护牌”
昨日10时许,记者根据知情人提供的情况,首先来到位于星子县秀峰大道的“常友休闲中心”,但是休闲中心大门紧锁着。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这家休闲中心一般要到中午后才开始营业。记者透过玻璃橱窗看到,里面装修和摆设非常简陋、陈旧,但是墙上却挂着一块铜牌,上面写着“星子县民营企业重点保护单位”字样,发牌单位是星子县委、星子县人民政府,发牌时间是2005年11月。
随后,记者又来到离“常友休闲中心”不远的“富豪大酒店”,这家酒店同时兼营一家“大汉松骨足疗”店。在酒店大堂的墙上,同样挂着一块“星子县外引内联企业重点保护牌”,“保护牌”发放时间是2005年5月。
》》市民:依法行政才是最好的“保护牌”
在江西省效能办公开通报,并且明确要求收回已发放“保护牌”的情况下,星子县一些企业,尤其是洗浴按摩场所仍然“保护牌”高挂,这种情况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
“如果说为了防止个别部门和个人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给一些产品加工企业挂个‘保护牌’,我们还能理解,可是,就连一个十分简陋的洗浴按摩场所,也给他们挂个‘保护牌’,有损政府形象!”一市民对记者说。
“颁发‘保护牌’的初衷可以理解,是为了给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但是这一做法也有可能纵容被保护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是对未被保护企业的一种不公平。”有网友这样认为。
“政府保护企业,应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一名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律师说。
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关键还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在营造公开服务、公平竞争、公正执法的大环境上下工夫。只有公正执法,才是最好的“保护牌”。
》》纪委:立即收回“保护牌”
了解到情况之后,记者来到星子县纪委监察局,就此向该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反映。该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5年,为了创造一个好的招商和安商环境,就为一些企业发放了这种“保护牌”。
2008年以后,就没有再发放“保护牌”了。经调查,挂“保护牌”的两家洗浴按摩企业的老板以前是经营其他企业的,后来改为经营洗浴按摩店后,他们仍然继续沿用以前的“保护牌”。
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前几天,江西省效能办针对县城天龙酒店内的“保护牌”一事进行通报后,县里高度重视,正准备召开相关企业负责人会议,向他们说明情况后,统一收回“保护牌”。随后,这名负责人马上指派工作人员赶到“常友休闲中心”和富豪大酒店,向企业有关负责人耐心解释、说明情况后,摘下了“保护牌”。(记者 葛先虎)
海陆
发表于 2011-9-24 13:27:47
重点保护企业应该和“未经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酒店检查收费”挂钩!!
L~H~P
发表于 2011-9-24 14:02:25
估计这块牌匾“重点保护企业”全世界只有我们的陆丰国才有。
龙四
发表于 2011-9-24 14:16:59
人事关系硬的就可挂上重点保护企业牌匾
凡事摸着石头过河 中国特色嘛
淡默ヽ
发表于 2011-9-24 15:22:44
:sleepy:
发表于 2011-9-24 16:55:11
陆丰市就是这样这牌子很好看的吗
发表于 2011-9-24 17:15:18
讽刺!
依然晴朗
发表于 2011-9-24 18:58:38
真不该,什么重点不重点?不是法律面前,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么?搞什么特殊化?
难道这就是一张王牌?免责金牌? 汕尾市政府应该及时整治这类不正之风!
发表于 2011-9-24 20:53:29
剪不断,理还乱!有一些官、商勾结——图利!还有一些非法分子煽动良民!严重影响整个开发区的投资环境。理智点吧!我的父老乡亲。吃亏的还是我们农民……
葉克霖
发表于 2011-9-24 21:01:19
摆明了。就是ZF保护的对象。
理想零陸陸零
发表于 2011-9-25 03:18:53
依然晴朗 发表于 2011-9-24 18: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不该,什么重点不重点?不是法律面前,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么?搞什么特殊化?
难道这就是一张王牌?免责 ...
是啊,真不该!!!!;P
小阳光
发表于 2011-9-25 10:48:04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