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ba
发表于 2011-10-12 01:56:21
这么大栋的楼子,市长真的有能耐把它们折掉????
发表于 2011-10-12 01:57:23
一宗群体事件即将在汕尾发生
近日,汕尾市政府即将对市区坎下城周边的违章建筑进行强行拆除,其中有一处违建为商品房,占地2000余平方,已经封顶并即将交付业主,三栋共140余套,售出九十余套,地产商已收款项过千万。当时预售时老板拿出《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声明其地块也是通过法院拍卖所得,建设许可证在办理中。按近年来汕尾的房地产很多现实情况也是这样,边建边报,甚至于建完补报建的大有人在,于是九十余户业主都交了四成首期,总款项一千余万。该工程位于市区中心地段,从打桩到建好封顶,历时一年之久,如若违建(说是有碍文物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文物保护法》和《汕尾文物保护法》规定:地级市人民政府对文物划出文物保护范围,并公布于社会。汕尾市人民政府没有对坎下城的保护范围公布于社会),作为汕尾政府的主管各部门为何不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制止其违法行为并合理处置?造成今天这种劳民伤财的局面?
现在,政府已经确定拆除该建筑,业主找老板退钱只有一句话,拆完再说,到时一定还你们。现在这近百户业主信访时政府部门多方推脱,对于业主的诉求也无一说法,眼看一点血汗钱即将付足诸东流,欲哭无泪、哭诉无门。
请问汕尾市人民政府市长什么是以人为本?什么才是构建和谐社会?
请问市长你下令拆迁的有没有考虑受害的百姓?没有。多次书面向汕尾人民政府上访。政府没有回应。为什么不回应啊?人民政府是好政府。但是人民政府里面不一定是好人。
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变成一个口号。
上届政府为增加GDP和税收收入,法院拍卖土地。换届啦,新任的为了政绩,为了民生(说着好听),为了保护文物古迹。下令拆迁,不过问受害百姓死活。
政府对违章建筑进行拆迁是要支持的。但是政府在下令拆迁时有没有考虑受害百姓利益????????保护好百姓利益不受害???
258-258
发表于 2011-10-12 09:14:08
又是事后擦屁股的
葉克霖
发表于 2011-10-12 09:16:59
海陆 发表于 2011-10-11 17: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面重视,下面还是可以灵活操作的!!
海陆兄这句话有意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能真正拆掉就好,拆不掉,汕尾就更没意思了。
1617631443
发表于 2011-10-12 09:35:01
依然晴朗 发表于 2011-10-11 16: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新官上任三把火,这是中国官场上任初的习俗,
很正常可以理解,也需要这样做才能竖起威望。
依然晴朗说得对,要全面振兴汕尾必须依法建市,依法治市。:time:
有谁共鸣
发表于 2011-10-12 10:09:50
飞絮 发表于 2011-10-11 17: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铁腕不铁腕还有待考察!
怕就怕虎头蛇尾。
swsm.netゝ花
发表于 2011-10-12 12:47:29
来个
蓝色晴空
发表于 2011-10-12 12:49:41
新市长有文化和有远见的表现,大家要支持
27号
发表于 2011-10-12 12:55:16
一定要进行到底,有法才有道德
yqz382
发表于 2011-10-12 13:12:34
坎下城具体位置到底在哪里?在汕尾市市区的话,怎么去那里?
_Michelle
发表于 2011-10-12 14:03:00
到时拆不了就什么台也下不了
发表于 2011-10-12 14:36:16
本帖最后由 海陆 于 2011-10-12 14:37 编辑
这篇帖子好啊,基本上把这事情摆上舆论台面上,
让大家都在看着这件事的进度,如果没有一个满意的结果,那这个代市长可能就代不下去了!!
就是当中涉及利益关系太多,而且也不是一天两天的,面对错综复杂的厉害关系,
吴市长,你可要挺住啊!今日的你可也在台面上,不过大家都支持你!!期望你有所作为!!
海岸线
发表于 2011-10-12 16:35:57
本帖最后由 海岸线 于 2011-10-12 16:36 编辑
就怕到最后这些违建还是拆不了,据说这些违建建筑的业主后面都有背景,想拆不是件易事!一直不看好汕尾政府的办事能力!汕尾的规划建设比不上清远、河源,人家以前可都是贫困地区,汕尾好多年前就富到“鲍鱼当菜吃”,现在它们的发展都比你汕尾好上好几倍!
瀛海之宾
发表于 2011-10-12 16:54:44
本帖最后由 瀛海之宾 于 2011-10-12 16:55 编辑
凡做出对人民群众有益的事情,不管新官旧官俺都一律表示支持。
只是对俺汕尾市政府这一级的行政机制不理解,首先作为市长的所行使的权限及职责范围应是包括一市(陆丰)、二县(海丰、陆河)、三区(城区、红海湾、华侨)的,可是从历届市长看,其主要精力更多的是投放在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区方面,既是这样,哪要城区政府干什么?其次是在对基层各市、县、区的指导工作方面,看到更多的是市委书记的影子,市长偶尔地出现也是书记的陪衬;第三是基于上面两点,城区有二个母亲的喂养,而下面的市、县却多了婆婆的管辖呢?
一栗
发表于 2011-10-12 18:16:52
顶顶顶顶顶顶
发表于 2011-10-12 19:05:53
坎下城有悠久历史,民国初期是陈炯明的兵工厂,大家都来关心她,爱护她,保护她。同时我们也要回过头来看看,在汕尾地面有几处象这样的文物,如果能够开发利用是汕尾不可多得一个新的旅游景点
发表于 2011-10-12 19:16:32
尚且不说坎下城内的商品房是否违法,但把古老的城墙拆了,以方便施工,是破坏文物的违法的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
依然晴朗
发表于 2011-10-12 22:28:50
很少见到汕尾市民对一件事的表态上,这么齐心一致,
既然民心一致希望保护历史遗迹力挺市长,请市长坚决拆除违规建筑吧。
当然,涉及到的赔偿及民怨问题要妥当协调解决,以防造成不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