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私用警车,肇事致两人死亡,引深思
10月8日23时30分左右,汕尾陆丰公安局陈某某私自将警用小车驾驶外出,当其驾车至324国道铜锣湖路段(0647KM+100M处)时,追尾撞上由傅武妹驾驶的无牌摩托车,造成傅武妹和摩托车乘员傅丽贞受伤,后两人被立即送往陆丰市铜锣湖卫生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警察私用警车,肇事出人命,非同小可。一直以来,警察都被称为人民的公仆,是和平时代最可爱的人,在人民的心目中警察都是遵纪守法的表率,然而,如今发生这样的事情,人民的心都凉了。
规定称警车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机动车辆。该民警私用警车,首先就已经扩大了警车的用途,违反了规定。其次,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职责之一是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该民警非但没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维护治安秩序,还肇事危及人民的生命。该民警有不可饶恕的过错,可是,仅仅是该民警有错吗?难道公安局管理部门就没有错吗?警车可以私用不正说明平时对警车的管理是很随便,体制不完善吗?
警察是一项需要全身心投入、长期投入的事业,这个应该是一个受人高度尊重和由衷钦佩的职业,可是放眼望去,真正能全心全意投入工作的又有多少人?这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作者:庄映春
本帖最后由 穿着马甲逛论坛 于 2011-10-15 17:38 编辑
楼主错了不是民警是临时开车的司机偷了车主的车开来玩玩 哈哈 令人深思 深思:@深思:curse:
深思:@深思:curse:
穿着马甲逛论坛 发表于 2011-10-15 17: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错了不是民警是临时开车的司机偷了车主的车开来玩玩 哈哈
不是的,网上都说是民警私用警车,难道新闻会错???不可能的 庄映春 发表于 2011-10-15 17: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的,网上都说是民警私用警车,难道新闻会错???不可能的
哈哈 通常出事的全时临时工 穿着马甲逛论坛 发表于 2011-10-15 17: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 通常出事的全时临时工
为什么你会这样觉得?难道民警就是好的吗?这是事实,新闻是这样说的,要实事求是,敢于民对错误才会改正错误 本帖最后由 穿着马甲逛论坛 于 2011-10-15 18:17 编辑
庄映春 发表于 2011-10-15 18:14 http://bbs.swsm.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什么你会这样觉得?难道民警就是好的吗?这是事实,新闻是这样说的,要实事求是,敢于民对错误才会改正 ...
实事求是您找太祖说去吧 楼主言之有些道理。 前段时间交警开车撞死两人,现在派出所开车撞死两个,这个说明了什么?有脑的人都懂。 很多类似案件的当事人,都会找人调包。。。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十分混乱,再不整治队伍就跟黑社会差不多了 现在的社会 就这么意乱啊,愤怒:@ 穿着马甲逛论坛 发表于 2011-10-15 17: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错了不是民警是临时开车的司机偷了车主的车开来玩玩 哈哈
是在所长睡着了之后,偷偷的被开出来,天大的笑话啊。是谁在骗人啊?? 这位司机还犯了”偷车“罪;P哈~ 汕尾代表 发表于 2011-10-16 21: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在所长睡着了之后,偷偷的被开出来,天大的笑话啊。是谁在骗人啊??
有思想力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的 涣散 发表于 2011-10-16 19: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十分混乱,再不整治队伍就跟黑社会差不多了
只要我们的正义在,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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