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人遭抢劫 被拖行百米
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13-2-23 11:01 编辑@发型师-陈焕彪微博称,前几日有两个九零后开辆羊仔抢女人包包,当时那女的被抢的摔倒了,还不肯放手,以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在第四小学被拖到海丰中学门口。
抢劫罪不但侵犯了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人身权利。《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做任何事都要负法律责任的,希望这些迷途羔羊能早日改邪归正!
:) 可怜,值得吗?鄙视飞车党 {:4_126:} 把这些人 拉出去 杀! 包给了就好了,人要安全啊。 都是要财不要命。 够可恶的。 别说60速了,40速就够她死了。真是恐怖。 {:5_172:}{:5_172:}{:5_172:}{:5_172:}{:5_172:} {:5_172:}{:5_172:}{:5_172:}{:5_172:}{:5_172:} 上得山多终遇虎,迟早死路一条。 {:5_172:}最好不要带包出门,特别是独行时,很危险! 楼主怎么不上去 一脚把摩托车踹到 让大众把白粉咔 毒打一顿 不是没人愿意出手相救 是没有人带头 是啊,在汕尾,海丰要遇到这种事,还真没人理,听都听说过那么多。 可恶{:4_133:} 估计宝宝带了很多钱{:5_177:} {:4_126:}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