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13-3-4 20:53:58

举报信:梅陇村委会党支部是广东省汕尾市贪污最先进的党支部(转载)

举报信:梅陇村委会党支部是广东省汕尾市贪污最先进的党支部本人(简祥彬)将本村委会近十多年来的贪污先进事迹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如下内容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1、2008年、2011年梅陇村委会每次换届,在职全体腐败村官买通大部分小组长向各组的选民秘密上门卖选票,得手后集中将每张选票填写在职的全体腐败村官。每次村委换届地方政府袒护违法选举。村民有苦无处诉,每次村委换届从未像广东省汕尾市乌坎集中投票。2、自1992年至2007年底止,梅陇村委会贪污最先进的党支部,以赖德梅为首的长期挂国家征地的名义直接与21个生产队非法征用基本农田超2000亩,其中65%-75%的耕地面积每平方40-60元买入,得手后每平方米480至超1000元高价卖出,涉及的资金超2.5亿元,被赖德梅一伙私分入腰包。3、本村委会扶贫救济基金会涉及的资金2186万元,至今未对赖德梅为首的进行彻底清算。4、2007年2月8日,以赖德梅为首的伙同有关干部,借“324”国道改道为名,欺骗10多个生产队的耕地面积超230亩,手段特别恶劣,达到牟取暴利的罪恶目的。“324”国道至今不敢动工填土。地址:梅陇镇三路西“田螺岭脚”。5、2009年,本村委会主要村官杨永平变相变卖集体的资产,将梅兴综合市场3、4、5楼改建成套房进行变卖,达到贪污的罪恶目的。注:(海丰县纪委2010年9月,已对杨永平为首的有关腐败村官进行立案)至今未追究。以上问题一切的法律责任由我简祥彬负责,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尽快、依法追究以赖德梅为首的全体腐败村官,免得害国害民。附件:1、对广东省海丰县梅陇镇梅陇村贪污、合伙、违法征地检举控告书2、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梅陇村委会贪官芳名榜 举报人:简祥彬电话:13719562995 2013年2月25日

Anonymous 发表于 2013-3-4 20:54:15

附件1、对广东省海丰县梅陇镇梅陇村贪污、合伙、违法征地检举控告书 被告单位: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国土局吴克城局长、梅陇镇人民政府徐小星书记、许泽武副镇长伙同梅陇村委会以赖德梅、杨永平、曾小奇一贪污合伙违法征地犯罪团伙。已受到汕尾市国土局陈建明作保护伞、总后台。 控告人: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梅陇村委会村民代表:简祥彬 广东省海丰县国土局、梅陇镇政府和梅陇村委会一贪污、合伙、违法征地团伙至今尚未得到依法查处,原因已受到海丰县纪委个别主要领导的包庇和袒护,汕尾市纪委个别主要领导都知情,没有尽到督办的责任,一层保护一层,层层黑、一心一意为人民币服务,至今都得不到解决。 尊敬的领导,您好!详细内容如下:为了执行党中央打击经济犯罪,纯洁干部队伍的号召,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现将我了解赖德梅为首的一合伙违法征地贪污团伙,合伙团伙包括海丰县国土局、梅陇镇人民政府、梅陇村委会、汕尾市国土局作保护伞、总后台的犯罪事实,检举如下:赖德梅,男,72岁,现任梅陇村委会党支部书记。2007年2月8日以赖德梅、杨永平、曾小奇为首的贪污先进党支部和腐败村委会伙同梅陇镇许泽武副镇长、徐小星书记、李继群镇长、海丰县国土局吴克城局长等有关干部一合伙违法犯罪、征地贪污团伙,借“G324”国道改道为名,公开欺骗村民直接以梅陇村委会十多个生产队进行违法征地,面积达15公顷,其实际是商业性买地卖地,牟取暴利。其中本队(十三生产队)占总面积0.5%左右,共9.5亩,约5000平方米。详细分配:分给各生产队农民占总面积35%,剩余65%的耕地面积由赖德梅一团伙合伙利用职权压价以每平方米65元人民币分给农民。其中本队(十三生产队)还有4户农户不同意将基本农田卖给这伙违法征地团伙,村民不同意也不行。这帮团伙将得手后65%的耕地面积44768平方米的土地于2007年6月28号在海丰县国土局公开拍卖,以每平方米980元的价格卖给建房商总金额达43872640万元,然后被赖德梅为首的这帮团伙将这笔巨款进行私分。注:(44768平方米的面积只计算8.9公顷的65%;还有超6公顷没有计算)。“324”国道至今不敢填土,地址:广东海丰县梅陇镇三路“石角仔”、“田螺岭脚”。注:2007年2月8日,合伙违法征用、基本农田各单位主要领导。①、海丰县国土局局长吴克城,县国土局监察股股长庄保克,县国土局征地服务中心队长黄海腾等。②、梅陇镇人民政府干部:镇委书记徐小星,镇长李继群、谢水源、许泽武、陈孝求等。其中陈孝求书记对我(简祥彬)的人身安全威胁最大,说我向上级举报是扰乱社会治安。注:陈孝求2007年已调至海丰县民政局工作。③、梅陇村委会首犯(赖德梅),杨永平、曾小奇等。④、本队十三生产队队长蔡少杰,2007年2月8日不敢将本队其中4户农户的基本农田卖给以赖德梅为首的一合伙违法征地团伙,但不敢向党中央、省委领导举报。)⑤、广东省汕尾市国土局主要领导陈建明已知情,公开包庇,作保护伞。自1992年至2008年止,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梅陇村委会赖德梅为首的一合伙违法征地团伙,任职期间利用党和人民给的权力与本村委会22个生产队违法征用基本农田超140公顷,征地手续一律未经国务院批准。其实际是商业性买地卖地。详细分配:分配给各生产队农民占总面积仅25%至35%,剩余65%至75%的耕地面积由赖德梅一伙压价以每平方米45元至60元人民币付还各生产队,然后公开出卖以每平方米450元人民币至1100元人民币,从中捞利超2.5亿人民币全被赖德梅一合伙贪污犯罪团伙进行私分入腰包。2003年、2005年以赖德梅为首的一合伙、违法征地团伙分别两次把梅陇村委会西小区三路北、南两边的基本农田千方百计、欺骗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说是旱地、荒地,最后于2003年骗到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批文总面积2.5公顷,当年2003年仅西小区三路北边的违法征地面积就达5公顷左右。2005年3月以赖德梅为首的违法征地团伙继续进行违法征用梅陇西小区三路南边基本农田的面积就达2.5公顷,私买的手续由赖德梅一团伙决定的,所以西小区三路北、南两边的二次违法征用基本农田的总面积达7.5公顷。赖德梅一团伙与法律背道而驰,一手遮天,藐视上级,现本队农民自然陷落无基本农田可耕而变成失地农民,生活走投无路的惨境。现生活是有保障的,永远有西北风可食。以上反映的问题事实,本人(简祥彬)恳求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领导人以及广东省委领导亲自派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组尽快将这帮以赖德梅为首犯的贪污合伙团伙绳之以法,一网打尽,为民除害。 此致检控人: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梅陇村委会村民代表简祥彬电话: 13719562995 2011年10月13日

Anonymous 发表于 2013-3-4 20:54:30

附件2、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梅陇村委会贪官芳名榜 一、原海丰县国土局吴克城局长:贪污超1000万元。二、原海丰县梅陇镇徐小星书记:贪污超2000万元。(注:徐小星2011年6月调至县环保局工作)三、海丰县梅陇镇李继群镇长:贪污超1000万元。四、海丰县梅陇镇许泽武副镇长:贪污超500万元。五、梅陇镇梅陇村委会赖德梅书记:贪污超壹亿元。六、梅陇镇梅陇村委会杨永平主任:贪污超600万元。七、梅陇镇梅陇村委会曾小奇副主任:贪污超400万元。以上列榜的贪官,仅是其中的一部分,直接影响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和生死存亡。恳求党中央尽快铲除以上的贪官。(付检举控告信共四份)需要其它证据请直接与我简祥彬联系。 举报人: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梅陇村委代表简祥彬电 话: 13719562995

Anonymous 发表于 2013-3-4 20:55:03

zhs806 发表于 2013-3-4 22:49:34

严重关注,不知其他论坛有没有。

海陆见证者 发表于 2013-3-4 22:50:58

简祥彬,去年不是因为诈骗被抓起来了吗?那么快出来了啊?

ЕХО_B-BOY 发表于 2013-3-5 09:51:39

贪官芳名榜

大木木 发表于 2013-3-5 10:15:58

沒有最貪只有更貪!

姚氏姚 发表于 2013-3-17 02:00:13

习总会打掉腐败的贪官的

海陆战士 发表于 2013-3-19 23:06:19

没有最贪,只有更贪的,打掉这些恶官,这些人比汉奸更可恶。

为善最乐 发表于 2013-3-25 22:25:32

温馨提示;如本人有真凭实据,原始证据,可以直接向更高的有关部门给以举报。空口说说是无用的!

贝者 发表于 2013-3-30 01:30:21

彬哥,我挺你。抗争到底。

になりた秋天 发表于 2013-4-11 21:10:35

{:4_102:}{:4_102:}{:4_102:}

になりた秋天 发表于 2013-4-11 21:10:41

{:4_102:}

关注哥 发表于 2013-5-18 14:33:39

{:5_172:}

梅陇男人 发表于 2013-8-4 14:23:29

梅陇这些王八蛋贪官早出名了到处赌场就不抓充当保护伞专搞农民盯着农民那点命根田来搞商业买卖谋取暴利,简直一手遮天了都没人动得了他们他妈的全是官官相护的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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