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品网-vivi
发表于 2011-11-18 13:56:27
力争到底,支持
名品网-vivi
发表于 2011-11-18 13:56:48
我愿婴幼儿早日回到父母亲的身边了
joe2000
发表于 2011-11-18 14:22:15
我建议应该要发的微博去,让更多人知道在广东汕尾发生一件这个事情,让中央给点压力我们汕尾的警察,没有压力他们是不做事的,越快越好{:2_29:}
发表于 2011-11-18 19:32:05
爱艺术团的施文 发表于 2011-11-17 18: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是真案来的,事实就在眼前。若不是真丢了小孩,人家何必为难医院,况且,医院方面确实有问题。
石头人
脑残
啊辉
发表于 2011-11-18 19:32:48
大件事啊
章鱼
发表于 2011-11-18 19:37:05
首先第一责任应该是父母,没有尽好自己的照顾义务,就算是自己在休息也要让相关的家人在房里照看小孩;其次第二责任是医院,婴儿是在医院院内被抱走的,医院里有相关的视频可以为婴儿家长提供帮助,为什么不主动提供合作。相信这是为自己的医院责任感与医患关系的重要环节。
望婴儿能早些回到父母身边。祝平安!·
发表于 2011-11-18 20:09:46
这样的医院,以后没有人敢去生孩子咯
sunflower.K
发表于 2011-11-19 02:41:04
有钱才是王道...
婴儿是值钱货,卖上个好价钱,所以偷婴儿这等下作之事就衍生了...
偷婴儿的贱人,抓到了让他绝后吧,让他无后送终...
发表于 2011-11-19 13:21:36
处理方法:1 奖赏10万元,鼓励知情人举报提供线索;2 对于出入汕尾的外地车辆实行盘查
发表于 2011-11-19 19:29:17
关门把风 发表于 2011-11-17 1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会不会是小护偷去卖钱了?现在全国的医院都是认钱不认人的.医院比屠场还残忍.
这位老兄估计在医院被当成猪宰过,
发表于 2011-11-19 19:34:13
神经的人啊 缺德的人啊 无道德的人啊,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你的身上,你清楚的,大家希望你能把婴儿还给人家,这样,罪刑会好点,希望你能看见这段话和这些评论的网友们。
发表于 2011-11-19 19:34:46
okli 发表于 2011-11-17 15: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了买卖就有了伤害。 唉---------
关键是,最后哪怕孩子幸运被解救了,买方也好像没有听说有去坐牢的。就是因为买方付出的代价太低了,所以才会有源源不断的买家出现!
发表于 2011-11-19 19:36:07
希望你能看到这段话和这些评论的网友们的话
发表于 2011-11-19 19:42:46
希望找到小施而且是和我同姓的
林裕钦
发表于 2011-11-19 20:14:47
:@
发表于 2011-11-20 00:19:40
希望警方现正先找目击证人就是载那个人贩的三轮车司机..这样有利于破案..
livegames
发表于 2011-11-20 10:13:06
持续关注!!!!!:@
258-258
发表于 2011-11-20 10:55:02
抓去打靶: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