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iay 发表于 2011-11-17 21:55:53

逸林 发表于 2011-11-17 21: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事主被用胶带纸捆住手脚后被载到潮州登唐山顶扔下,,,,,这也太狠了吧??这样人还不死吗??

所以對他的定性是搶車殺人犯。

汕闽人0660 发表于 2011-11-17 21:57:55

好,抓去灭了

淡@雅 发表于 2011-11-17 22:27:41

便衣警察好样的,给力!

771363993 发表于 2011-11-17 23:57:39

给力便衣…继续给力哈…还我们一个好的治安环境

精彩人生 发表于 2011-11-18 00:21:04

:victory::victory::victory:

将军塘 发表于 2011-11-18 00:51:32

给力~

汕尾雨天 发表于 2011-11-18 00:52:15

给力

痴情董踔 发表于 2011-11-18 01:03:29

继续发扬

赖杉昌 发表于 2011-11-18 06:24:16

汕尾-自由人 发表于 2011-11-17 13: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何必要走这条路呢,好好的找一份工作就可以吗。

确实如此

Mr.Qiu 发表于 2011-11-18 08:29:30

顶起

1000KG 发表于 2011-11-18 09:11:10

其实我在想,我们这样把嫌疑人照片放上网,会不会侵犯别人肖像权~

老李 发表于 2011-11-18 09:15:17

便衣警察好样的:victory::hug::victory:

原来如此 发表于 2011-11-18 09:37:06

年纪轻轻就走上了不归路,可悲啊,不知道他的父母知不知道!

菜頭圓 发表于 2011-11-18 11:01:26

噢耶!:victory:

菜頭圓 发表于 2011-11-18 11:01:31

噢耶!:victory:

无大事 发表于 2011-11-18 12:00:43

再接再励

suniay 发表于 2011-11-18 13:41:49

1000KG 发表于 2011-11-18 09: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我在想,我们这样把嫌疑人照片放上网,会不会侵犯别人肖像权~

如果對方被判無罪的話,確實是侵犯了別人的肖像權,但是這個前提是要對方被判無罪。
你也可以看下那些抓罪犯的紀錄片,像社會縱橫之類的,那些罪犯被抓住后很少有打馬賽克的。

suniay 发表于 2011-11-18 13:41:53

1000KG 发表于 2011-11-18 09: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我在想,我们这样把嫌疑人照片放上网,会不会侵犯别人肖像权~

如果對方被判無罪的話,確實是侵犯了別人的肖像權,但是這個前提是要對方被判無罪。
你也可以看下那些抓罪犯的紀錄片,像社會縱橫之類的,那些罪犯被抓住后很少有打馬賽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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