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iay
发表于 2011-11-17 21:55:53
逸林 发表于 2011-11-17 21: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事主被用胶带纸捆住手脚后被载到潮州登唐山顶扔下,,,,,这也太狠了吧??这样人还不死吗??
所以對他的定性是搶車殺人犯。
汕闽人0660
发表于 2011-11-17 21:57:55
好,抓去灭了
淡@雅
发表于 2011-11-17 22:27:41
便衣警察好样的,给力!
771363993
发表于 2011-11-17 23:57:39
给力便衣…继续给力哈…还我们一个好的治安环境
精彩人生
发表于 2011-11-18 00:21:04
:victory::victory::victory:
将军塘
发表于 2011-11-18 00:51:32
给力~
汕尾雨天
发表于 2011-11-18 00:52:15
给力
痴情董踔
发表于 2011-11-18 01:03:29
继续发扬
赖杉昌
发表于 2011-11-18 06:24:16
汕尾-自由人 发表于 2011-11-17 13: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何必要走这条路呢,好好的找一份工作就可以吗。
确实如此
Mr.Qiu
发表于 2011-11-18 08:29:30
顶起
1000KG
发表于 2011-11-18 09:11:10
其实我在想,我们这样把嫌疑人照片放上网,会不会侵犯别人肖像权~
老李
发表于 2011-11-18 09:15:17
便衣警察好样的:victory::hug::victory:
原来如此
发表于 2011-11-18 09:37:06
年纪轻轻就走上了不归路,可悲啊,不知道他的父母知不知道!
菜頭圓
发表于 2011-11-18 11:01:26
噢耶!:victory:
菜頭圓
发表于 2011-11-18 11:01:31
噢耶!:victory:
无大事
发表于 2011-11-18 12:00:43
再接再励
suniay
发表于 2011-11-18 13:41:49
1000KG 发表于 2011-11-18 09: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我在想,我们这样把嫌疑人照片放上网,会不会侵犯别人肖像权~
如果對方被判無罪的話,確實是侵犯了別人的肖像權,但是這個前提是要對方被判無罪。
你也可以看下那些抓罪犯的紀錄片,像社會縱橫之類的,那些罪犯被抓住后很少有打馬賽克的。
suniay
发表于 2011-11-18 13:41:53
1000KG 发表于 2011-11-18 09: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我在想,我们这样把嫌疑人照片放上网,会不会侵犯别人肖像权~
如果對方被判無罪的話,確實是侵犯了別人的肖像權,但是這個前提是要對方被判無罪。
你也可以看下那些抓罪犯的紀錄片,像社會縱橫之類的,那些罪犯被抓住后很少有打馬賽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