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3-4-6 22:48:32

官场腐败的大暴露

官场腐败的大暴露———从“坟爷” 举报人被刑拘说起      陈治赠   2013/4/6一、“坟爷”举报人林建国被刑拘,发生于实名举报汕尾市人大代表、陆丰潭西村委会主任林耀昌借公益事业敛财数亿元,引起社会极度关注之后。陆丰当局不是及时向社会公开查处“坟爷” 的情况,回避林耀昌借公益事业敛财数亿元的真相,而是迫不及待地举起狼牙棒,派员赶赴广州,将准备向省有关部门继续举报的林建国抓回陆丰,实施刑拘。陆丰公安一再申明:刑拘林建国与其举报“坟爷”无关,也不是“打击报复” ,而是潭西村委会举报林建国涉嫌“职务侵占罪” ,公安机关依法依规采取措施。从网上的信息可以查到,潭西村委会举报林建国封锁“村委会办公楼”及其涉嫌“职务侵占罪” ,不是林建国举报“坟爷”之后,而是“坟爷”东窗事发的六年前。陆丰市、潭西镇二级政权机关介入,调查了6年,据说没有下文。非常清楚,若非林建国举报“坟爷” ,何来牢狱之灾?林建国敢于实名举报腐败,对中国社会百利而无一弊。很明显,陆丰当局是试图将“坟爷”举报人一棍子打死。陆丰当局此举,无异告示社会、特别是警告陆丰百姓:谁敢举报腐败,触动利益集团的利益,林建国就是下场!二、据网上披露:陆丰公安机关对林建国的侦查终结,以涉嫌“职务侵占罪” 和“隐匿会计簿罪” 呈捕。陆丰公安办案神速,精神可嘉!要考问的是:六年来,林建国得以“逍遥法外” ,究竟是陆丰市、镇两级政府,包括陆丰公安机关在内,与林建国相互勾结,蓄意姑息养奸,庇护“犯罪” ?还是六年前中国社会无规无法?倘若林建国“职务侵占罪” 和“隐匿会计簿罪” 罪名成立,达到量刑判牢标准,那未,陆丰市、镇两级政府,包括陆丰公安机关在内的某些人难逃渎职之罪。对林建国实施刑拘,不可能是任何领导者个人的决定,合理的推测应该是公安局集体讨论,搜肠刮肚对簿定罪,甚至有可能是党政联席会议汇签的结果。林建国的案情进展,要由陆丰政府向社会交代,就是佐证。陆丰公安机关忽然间回归法制,说明了陆丰公安的所谓法所谓规,全凭陆丰当局的意志。三、据网信息,陆丰近日已决定对林耀昌“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 的问题立案侦查(同时也决定对涉案的潭西镇正副书记、正副镇长、陆丰民政局原局长和分管殡改工作的副局以及现任局长共7人立案侦查)。这里要注意的是,究竟是“坟爷”的桂冠又多了一道“地主” 的光环,还是否定了“坟爷”的头衔?“坟爷”举报人林建国一被“举报” 、即决定立案侦查到被刑拘、呈捕,时间大概是十天半月。“坟爷” 是被举报了数月到近日才被决定立案侦查。见证了人与爷的区别。一块公墓,敛财数亿!芝麻大的村主任,有多大的胃口,呑得下天文巨金?这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以“坟爷”为突破点,穷追猛打,惩腐树廉。还海陆丰一片净士,这是社会的期待。

法至上 发表于 2013-4-6 23:14:21

人治大于法治!甚至可以说,法治简直就是空话!{:4_139:}

法至上 发表于 2013-4-6 23:15:00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至上 发表于 2013-4-6 23:15:57

腐败分子违法犯罪成本太低了!

法至上 发表于 2013-4-6 23:16:50

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明天汕尾 发表于 2013-4-6 23:36:35

黑!!!

8994452 发表于 2013-4-7 01:11:41

陆丰就是这样、这样就是陆丰,真是一言难尽。

伽勒比海盗 发表于 2013-4-7 01:27:24

天下乌鸦一般黑,陆丰乌鸦黑天下!!

关注海陆丰 发表于 2013-4-7 05:07:03

这是一个权力驾驭在法制之上的地方!

关注海陆丰 发表于 2013-4-7 05:07:24

这是一个权力驾驭在法制之上的地方!

了了 发表于 2013-4-7 12:49:36

还海陆丰一片净士,这是社会的期待

記╬┅譩過呿 发表于 2013-4-21 02:46:23

{:5_142:}

自由自在 发表于 2013-4-21 03:18:13

关注海陆丰 发表于 2013-4-7 05:07
这是一个权力驾驭在法制之上的地方!

在海陆丰,不要讲法治,海陆丰在外的臭名绝不是浪得虚传的。那么灰暗的社会环境,怎么求发展?问天。

neo1982 发表于 2013-4-21 16:05:06

自由自在 发表于 2013-4-21 03: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海陆丰,不要讲法治,海陆丰在外的臭名绝不是浪得虚传的。那么灰暗的社会环境,怎么求发展?问天。

陆丰的政府如同虚设。

826617601 发表于 2013-4-22 03:33:46

这人与爷不是很明显吗?{:5_156:}

空中的鸟 发表于 2013-4-22 10:25:57

人在做!天在看!海陆丰的一片净士!怎样偿还?中纪委,广东省委,不对汕尾官场来个彻头彻尾的"铁血治软"大换血!汕尾要腾飞!要崛起!难上加难!

深圳海陆丰市 发表于 2013-4-23 13:53:52

陆丰公安办案神速,精神可嘉!——这句反语,讽刺的那是入木三分啊!

要考问的是:六年来,林建国得以“逍遥法外” ,究竟是陆丰市、镇两级政府,包括陆丰公安机关在内,与林建国相互勾结,蓄意姑息养奸,庇护“犯罪” ?还是六年前中国社会无规无法?——
——不作为是陆丰乃至中国有关部门的通病!

倘若林建国“职务侵占罪” 和“隐匿会计簿罪” 罪名成立,达到量刑判牢标准,那未,陆丰市、镇两级政府,包括陆丰公安机关在内的某些人难逃渎职之罪。——依法办事,机关也不能免责!

不再伤感 发表于 2013-4-23 14:39:43

在海陆丰这个小地方,群众对政府的期望值不高,我一直很佩服能站出来举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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