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单位”一挂了之,就能保护吗?
本帖最后由 龙津溪乌乌 于 2013-5-16 11:58 编辑文物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失去将留下了永远的遗憾。海丰有不少悬挂着“汕尾市文物保护单位”牌子的单位,它们不仅是一道别致的风景线,同时还有着一定的历史价值,理应得到好好的保护,可如今却风采不再,看起来破破烂烂,同时还埋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真是让人心疼又痛惜。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积极妥善保护,真正为文物撑起一把“保护伞”,这样才能更好地传承文明。
@林伟强/摄 “有的部門”只負責掛牌,其他事情請找“相關部門” {:5_142:} 相关部门是最大的部门 {:5_177:} 更好地传承文明 老哥你错了。不是不保护,是时候未到!等到有什么节日或活动,到时再重新装潢一下,就有钱收入啦。现在搞又没收入,你搞呀!君不见现在的派出所,我以为一亲戚吸毒去报警,某警员说现在没运动,运动来了去抓不要钱。听听,言下之意现在去抓要钱啊!所以没钱收的事没人干的! 是在人为 发表于 2013-5-16 15: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哥你错了。不是不保护,是时候未到!等到有什么节日或活动,到时再重新装潢一下,就有钱收入啦。现在搞又 ...
都这样吧,文化离海陆丰太远了,我们正在赶经济,其它的一切都不在乎了。 那是挂好递,好向上面讨钱。这才叫挂羊头卖狗肉。 哎,当做官的什么都向钱看的时候,这个地方就完了。 这些文物古迹是很好的文化传颂地,真好好好保护起来啊 是在人为 发表于 2013-5-16 15: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哥你错了。不是不保护,是时候未到!等到有什么节日或活动,到时再重新装潢一下,就有钱收入啦。现在搞又 ...
你说最后一段话有没有真凭实据,没有就不要乱说,在网上乱说也要付法律责任的,之前海丰很多人都是乱说给。。。。。。 lsy283673567 发表于 2013-5-17 09: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最后一段话有没有真凭实据,没有就不要乱说,在网上乱说也要付法律责任的,之前海丰很多人都是乱说给 ...
看来伤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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