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无姓 发表于 2013-5-29 21:45:49

消费者在海丰蓝天广场麦当劳内财物被抢 市民担忧用餐环境

       据网友@阳小思发布新浪微博称,5月28日中午12点左右,其在海丰蓝天广场麦当劳内亲眼目睹一“疯子”抢包。被抢者带著三个小孩,把装著两个手机的包包放桌面上,没想到坐一旁的“疯子”抢过就跑,担心吓坏小孩便没作势追赶。哭声,议论声…大半个小时,竟然没一个能说话做事的人处理。这样的环境让我们怎麼安心用餐?
       微博发出后,被网友迅速转发评论55次。其中@罗林虎跟帖评论,顾客在海丰麦当劳消费时,发生被盗、被伤害事件,麦当劳是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麦当劳是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如果是疯子,就要拨打110报警,110不出警是不对的,之后可以转交给监管的家属或者精神病院,如果属于无主流浪没家人的,应当与民政部门取得联系,第一时间要报警,麦当劳有这个义务。更有网友@D-Cyellow跟帖评论,其与朋友在重庆鱼庄外面聚餐,突然有个人从草丛走出来把台面的手机抢走了。
       在此提醒各位网友,出门在外,请保护好自身财物,防盗防抢!

飞鸿 发表于 2013-5-29 22:58:44

岂有此理

西风 发表于 2013-5-29 23:49:37

会抢东西的应该不是疯子吧

逍遥 发表于 2013-5-30 06:42:43

西风 发表于 2013-5-29 23: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会抢东西的应该不是疯子吧

不会是疯子,疯子的话为什么不抢银行,或者运钞车 啊,

丁丁 发表于 2013-5-30 09:40:21

{:5_172:}太恐怖了,以后要注意!

关注哥 发表于 2013-5-30 10:35:45

在此提醒各位网友,出门在外,请保护好自身财物,防盗防抢!

城区之恋 发表于 2013-5-30 12:01:21

保护好财物比被抢后索赔重要。

大海丰 发表于 2013-5-30 12:46:43

已经不是第一宗了,商家要注意保护客户财产安全

加米 发表于 2013-5-30 13:08:54

{:6_210:}

听海的心/:P 发表于 2013-5-30 19:19:40

注意保管好个人财产

星晴 发表于 2013-6-1 15:32:36

够猖狂的,都抢到里面去了: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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