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3-7-4 22:43:56

略说“一证先行”:16个部门联手,57项内容卡死公民办事,是惠民还是祸民?

是惠民还是祸民?——略说“一证先行”      陈治赠   2013年7月4日
海丰县遵照汕尾市委、市府的决定,率先推行“一证先行” 的“办事制度” 。社去反应强烈,网络舆论一边倒,反对的呼声如雷。笔者谈点个人看法。
一、“一证先行” 是地方自制的土政策。海丰县委县政府在实行“一证先行”办事制度的通知中明确申明:出台“一证先行” 的“办事制度” ,目的是二个:一是为了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二是为了管理责任制考核。也就是政绩。出台这个办事制度,是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2012年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兼职委员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粤人口计生考6号),以及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证明“一证先行”办事制度的通知》(汕委办[2003]28号)制定的。笔者查了国家《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一证先行” 的明确规定。为公民所遵行的“办事制度” ,实际上就是一种“社会制度” 。依法依理应由国家立法机构制订。地方党政制订“社会制度” ,没有法律依据。
二、 “一证先行”办事制度,侵犯了公民的生存权利。“一证先行” 的办事制度,不是海丰的发明。海丰仅仅是按照中共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先行一步。实行计划生育证明“一证先行”办事制度,除了“领导挂帅,全党动员” 之外 ,共投入16个部门,齐抓共管,涉及至少57项内容,危及公民的生存权利。请看这个制度下的具体内容:   (一)公安部门:办理出生入户、户籍迁移(迁入、迁出)、出入境证件、“农转非” 或“非转农”手续及成年流动人口暂住证;交警部门办理申领、年审或换发机动车辆驾驶证;(10项笔者注,下同)
    (二)卫生部门:医疗保健机构为孕妇作孕期检查、孕产接生、人工终止妊娠、办理医学出生证明,申领、年审或变更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申领、年审或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8项)
(三)民政部门:为补办婚姻登记,办理再婚、离婚、收养、申请低保、社保、社会救济等登记手续;(7项);
(四)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妇联等部门:提拔任用干部、录用公务员、办理招工、转正、调动、劳务输出、挂靠档案、下岗优待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评先、评优等手续;(13项)
(五)教育部门:办理幼儿园和中小学新生(包括流入人口子女)入学注册,县外学生转入,申请助学金等手续;(4项)
(六)住建部门:办理房屋报建、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的申领、变更或年审等手续;(5项)
(七)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矿产资源开发申请等手续;(2项)
(八)工商部门:申领、年审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3项)
(九)交通部门:申领、年审或换发机动车辆营运证;(3项)
(十)财政、农业部门:办理农村种粮直补等惠农补贴手续;(1项)
(十一)扶贫办: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帮扶等手续(2项);
(十二)财政、海洋渔业部门:办理柴油补贴等手续。(1项)(详见中共海丰县委办公室!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证明“一证先行”办事制度的通知》: 2013年5月28日,下称《通知》
三、“一证先行”办事制度,政府将自己推到社会的对立面。《通知》至少涉及的57项内容,没有一项不与民权民生息息相关。推行 “一证先行” ,卡死公民的吃、住、行,甚至连稚童入园入读的权利也不放过。16个部门联手拿老百姓出气。不是惠民而是祸民。有可能为某些贪官污吏开辟生财之道,加深官场腐败。让公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汕尾市计生工作滞后,主要责任在官不在民。计生工作说难也不难,是地方政府长期不作为。地方政府不应将自己推到社会的对立面。枉费了长期构筑的“固本强基”工程。建议废弃“一证先行”的“办事制度” 。以求社会和谐、稳定。

落叶飘零 发表于 2013-7-4 23:17:08

{:5_142:}

南帝 发表于 2013-7-4 23:31:46

老先生的好贴不顶不行啊。

小民 发表于 2013-7-4 23:40:25

一生一死海陆丰两大难题!难得楼主有此胆量和见识,难为政府出此下策!

天涯孤客 发表于 2013-7-5 00:38:50

{:5_142:}{:5_142:}{:5_142:}

我行我酷 发表于 2013-7-5 03:11:37

感谢陈治赚兄发文呼应,为百姓幸福,坚决反对强权政策,反对压迫人民。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3-7-5 03:45:58

非常佩服陈老的文章。为百姓幸福,反对强权政策,反对压迫人民。反对随意践踏百姓利益{:5_142:}

客途秋恨 发表于 2013-7-5 08:45:58


西门吹水 发表于 2013-7-5 09:08:47

陈老先生的好文章,一证先行确实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

打个比方说,孩子要上小学,他爸跑街道办开计生证,无奈太穷没塞红包给人家,证办不出来,学校不给孩子报名。本来是一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单位,现在变成不给小孩报名,去找学校理论,学校说这是上头的文件,我们也只是执行而已。政府的这个政策,算不算剥夺了孩子的受教育权?

小孩没学上,家长又得打工赚钱,没空照养,导致小孩发生意外或者经常跟社会上的混混混在一起,变成了社会潜在的威胁,这是谁的过错?

PS.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中国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就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via百度。

南方雪 发表于 2013-7-5 09:10:09

关注,不岀声,哈哈,吹。。。{:4_129:}

轩尼诗 发表于 2013-7-5 09:31:46

难得老先生明白事理啊!不过海丰县委县政府既然知道这个“一证先行”政策不符合法律和宪法,应该明确提出质疑和反对的声音,不应该实行这个政策,更不应该先行一步,正所谓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想要表现给上级领导看却落得全市人民的骂名!得不偿失啊!在这点来看海丰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轩尼诗 发表于 2013-7-5 09:34:19

我行我酷 发表于 2013-7-5 03: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谢陈治赚兄发文呼应,为百姓幸福,坚决反对强权政策,反对压迫人民。

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政府领导应该回炉重新学习,不应该再继续任职!!

轩尼诗 发表于 2013-7-5 09:36:02

西门吹水 发表于 2013-7-5 09: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陈老先生的好文章,一证先行确实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

打个比方说,孩子要上小学,他爸跑街道办开计生证 ...

这个政策跟我国的宪法和法律都有很多相悖的地方,制定这个政策的人没有法律观念,应该行政追责!

士巴拿 发表于 2013-7-5 10:40:51

我觉得这就是所谓的“摸石头过河”很多事情都是旧体制游戏跟现有法治观念在打擦边球,然而看上去又不会和相关法规相悖论。这就是地方政府的尝试。

cltn 发表于 2013-7-5 10: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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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没问题 发表于 2013-7-5 10:50:16

{:4_102:}

hai 发表于 2013-7-5 10:50:43

政府应该多上来看看,大家的心声,别什么都搞闭门造车!

J20 发表于 2013-7-5 11:02:56

:'(:'(:'(:'(当政者如此胡作非为,民不聊生,官场腐败!国将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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