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3-7-9 23:19:24
红薯先生 发表于 2013-7-9 23: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楼主找一点:一证先行,的法律依据来告诉一下围观的群众。
赞同!
轩尼诗
发表于 2013-7-10 09:53:35
依法行政,请问你是何依据那条法律?这个规定依据违法宪法了。侵害了公民的权利了,主管领导应该下台!
海陆
发表于 2013-7-13 16:45:44
因为收取社会管理费是合法,如果你不超生,你为什么要交这个社会管理费了。世上哪有说你超生了,还不用交社会管理费这个“天上馅饼”!
…………………………………………………………………………
人类本能的生孩子原来是“天上馅饼”啊!
天马
发表于 2013-7-19 03:24:35
海丰县的"一证先行"绑架住了教育、,国土、建设、民政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十数个部门的正常秩序.与现行法律相矛盾.特别是有悖义务教育法.不交钱就不给小孩报名上学.小孩是没有错的,你官再大也不能侵犯他受教育的权利啊!!!
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不得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中国青年报独家调查报道《福建寿宁:工商注册捆绑计生证明》后,引起中共寿宁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向记者反馈了整改措施。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在福建、广东、广西、山东等地,计生证明挂钩现象还出现在婚姻登记、户籍登记、身份证办理、房产证办理、子女入学或土地审批等事项上。部分地方有关计生的“红头文件”明显与国家法律相抵触。
冷月吟风
发表于 2013-7-19 04:41:47
看了一下,貌似两个ID同个IP,继续观望,发现狗屁即时杀狗。
冷月吟风
发表于 2013-7-19 04:42:55
老知青 发表于 2013-7-9 19: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干部有权有钱就有办法搞到[计划生育证],无论走到哪、他(她)们都是有两、三个孩子的狠抓计划生育的先行官! ...
赞!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7-19 14:35:03
冷月吟风 发表于 2013-7-19 04:41 http://www.swsm.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了一下,貌似两个ID同个IP,继续观望,发现狗屁即时杀狗。
额,莫非阁下能进市民网后台?我看不到对方IP,镇歌的水表没看好,楼上ID暴露了。
{:4_120:}
天马
发表于 2013-7-19 16:10:09
湖南临武县政府网站被黑 网站写多行不义必自毙
冷月吟风
发表于 2013-7-20 00:22:06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7-19 14: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额,莫非阁下能进市民网后台?我看不到对方IP,镇歌的水表没看好,楼上ID暴露了。
{:4_129:}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7-20 11:52:21
冷月吟风 发表于 2013-7-20 00: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5_166:}
天马
发表于 2013-7-20 12:19:44
世上哪有说你超生了,还不用交社会管理费这个“天上馅饼”!奥一网的这个B者脑袋让驴给踢了吧.人国民党执政的台湾,有听说过超生要交费的吗?台湾不是世上吗?天朝才是世上吗?人台湾也搞"家庭计划",就是我们说的计划生育.但人家绝不依靠行政力量去粗暴实施,这点值得我们伟大的共产党好好学习一下了.我们的政府要想取信于民,要想赢得民心,得到百姓的支持,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依法行政.违背了这一条,你说什么都是废话.什么便民利民,能让全体人民表决一下吗?有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同意吗?
随风飘泊
发表于 2013-7-20 14:23:48
楼主是官托吧
瑶土猪生态肉
发表于 2013-7-20 15:00:44
感 学有点一多切
pwy
发表于 2013-7-20 16:57:05
看到论坛很多人指责交社会抚养费,我想指责大家一下,你们都是刁民啊!
党和国家已经大照顾民众,第一胎不用交社会抚养费了,第二胎才开始交,已经是天大的照顾拉,刁民们,识趣点,乖乖的把社会抚养费交上来!可千万别惹怒党和国家,不然你第一胎就要你交!
至于在下,在下是认了,我是爱党爱国的,交就交了,孩子起码要生两个以上啊!以不辜负家人重托啊!
最后,再次感谢党和国家赋予人民群众生第一胎不用交社会抚养费的天大馅饼。
天马
发表于 2013-7-21 20:48:48
这位兄台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指责大家是刁民.我看了之后怒极反笑.在此不但不想指责这位兄台,还想与其配合一下.一证先行只管住了57个项目太少了,应该再严厉一些,再管多一些,比如三公消费,比如收取红包,比如缴费纳税,比如捐款赈灾,比如询医问药,比如撸管波推,这些全都得出示计生证!!!
瑶土猪生态肉
发表于 2013-7-22 00:29:07
支持大家发表意见
free_stand
发表于 2013-7-22 01:03:19
天马 发表于 2013-7-21 2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位兄台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指责大家是刁民.我看了之后怒极反笑.在此不但不想指责这位兄台,还想与其配合一下 ...
对,要钱开声,要学物价局明码标价,生一个500,生两个1000元,标个明了的价格来,广大市民可以按自已的承受能力进行选择先多少个啊!要不让各计生单位乱收费,这样会有更多的贪官下马啊!!为了保证有一定数量的贪官的存在,请一定要明码标价!!
gdhf
发表于 2013-7-22 12:55:41
没用的,你们就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