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7-16 21:21:23

怒批海丰县计生局局长郑永城!赶紧下台!还好意思大谈依法行政!

本帖最后由 か空ぇ蕩く 于 2013-7-16 23:52 编辑


怒批海丰县计生局局长郑永城!赶紧下台!还好意思大谈依法行政!
http://www.gdhf.gov.cn/html/1/28602.htm

坚持依法行政   实行“一证先行”——专访海丰县人口与计生局局长郑永城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信息 点击数次:http://www.gdhf.gov.cn/kqjsq/num/01/0.gifhttp://www.gdhf.gov.cn/kqjsq/num/01/0.gifhttp://www.gdhf.gov.cn/kqjsq/num/01/0.gifhttp://www.gdhf.gov.cn/kqjsq/num/01/0.gifhttp://www.gdhf.gov.cn/kqjsq/num/01/9.gifhttp://www.gdhf.gov.cn/kqjsq/num/01/6.gif          供稿时间:2013-7-12


本网按:
    为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治理力度,建立与依法行政理念、服务型政府建设相适应的人口管理新体制,确保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今年6月份起,海丰县委、县政府本着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便民利民、高效优质”为方针,以“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先易后难、逐步推进”为原则,根据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对象的年龄、婚育及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实行区分对象、分类管理,区别业务、分步实施的方法和措施,分类分步实行“一证先行”办事制度。一个多月来,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一证先行”办事制度的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那么,为什么要实行“一证先行”?哪些人需要办理计生证明?计生证明由谁出具?怎样实行分类管理、分步实施?海丰县人口与计生局局长郑永城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为什么要实行“一证先行”办事制度?
    郑局长:实行“一证先行”办事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完善“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治理力度,落实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与依法行政理念、服务型政府建设相适应的人口管理新体制,确保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
    问:哪些人需要办理计划生育证明书?
    郑局长:指需要到实行计划生育“一证先行”办事制度的县直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业务的。其年龄界限原则上为15周岁至60周岁(其中:女性为15周岁至49周岁),超出年龄界限的对象免予查验计划生育证明,但办理往异地定居注销户口的对象无年龄限制。
    问:计划生育证明书由谁出具?
    郑局长: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书由各镇(场)计生办出具。属我县户籍常住人口的,由管辖地镇(场)计生办出具;属流入人口的,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和镇或街道以上的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现居住地镇(场)计生办办理。
    问:怎样实行分类管理?
    郑局长:针对“一证先行”办事制度涉及面广、群体量大、层次复杂的实际,根据办证对象的年龄、婚育及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实行分类管理:
    1、对超出育龄年限的对象,各部门不用查验其计划生育证明;
    2、对符合计生政策已按规定落实结扎措施或违反计生政策超生已按规定落实结扎措施及缴齐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发给永久性计划生育证明;
    3、对生育二孩及二孩以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未落实结扎措施及未缴交社会抚养费的对象,由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结扎措施和缴交社会抚养费,并分两种情况给予办理计生证明:一是落实了结扎措施并全额缴清的,给予办理永久性计划生育证明;二是落实了结扎措施但采用分期缴交的,给予办理具有时效性的计划生育证明;
    4、对符合计生政策生育一孩已落实上环或签订计划生育知情选择协议书且按时参加孕检的对象(属农村户口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不用上环),给予办理具有时效性的计划生育证明书;对符合计生政策生育一孩但未落实上环或签订计划生育知情选择协议书又无按时孕检的对象(属农村户口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不用上环),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要向他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上环措施或签订计划生育知情选择协议书及参加补检后,给予办理时效性的计划生育证明;
    5、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象,由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要向他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及缴交社会抚养费后,并按本意见的第4类对象进行管理;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对象,由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发出书面通知,并按本意见的第3类对象进行管理;
    6、对已婚未育及能按时妇检的对象,给予办理具有时效性的计划生育证明;
    7、对未婚的对象,直接出具未婚证明。
    问:如何实施分步推行?
    郑局长:针对这次推行“一证先行”办事制度涉及部门申办事项多、影响面大的实际,根据参与单位的具体职能,对每个申办事项分清“轻、重、缓、急”,采取区别业务,分步实施的办法:
    l、教育部门在今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学注册时,先在初一级学生中推行“一证先行”办事制度,查验学生家长计生证明,其他年级的学生暂缓查验;
    2、公安部门今年先在办理出生入户、户籍迁移(迁入、迁出)、出入境证件(指往异地定居注销户口手续)、“农转非”或“非转农”手续等,实行“一证先行”办事制度,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对办理个人旅游签证出境证件、机动车辆驾驶证、异地定居申请、成年流动人口暂住证等有关手续的暂缓查验;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录用公务员、办理招工、转正、调动、劳务输出、挂靠档案、下岗优待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评先、评优等手续的工作。其中:(1)在办理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临聘人员)晋升级别工资、薪级工资、职务工资、试用期工资中,由于组织、人社、编委等有关部门已对其计划生育情况落实前置查验,为简化程序,避免重复查证,人社部门应暂缓查验计生证明(办理浮动或改固定工资的人员除外);(2)在办理医疗保险时,鉴于涉及人群生病治疗的特殊性,除计划生育并发症之外,其余暂缓查验计生证明;
    4、卫生部门医疗机构为孕妇作孕期检查、孕产接生、人工停止妊娠、办理医学出生证明,申领、年审或变更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申领、年审或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鉴于孕期检查、孕产接生的特殊性可暂缓查验计生证明,但必须造册登记,及时通报同级计生部门,强化跟踪管理;鉴于涉及健康检查的对象较多,在办理健康证时可暂缓查验计生证明;
    5、县直其他参与推行“一证先行”办事制度的单位,都要继续坚持执行《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实行“一证先行”办事制度的通知》(海委办 38号)的要求,全面推行、严格落实“一证先行”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应及时与县计生部门协调沟通,确保“一证先行”办事制度有效、顺利落实。


群众不是傻子,什么叫做依法行政,什么叫做违法违规乱搭车我们还分得清,郑局长你还当现在的群众是几十年前什么都不懂的吗?
郑大局长!作为一县计生局一把手!你读过法律没有?懂什么叫做依法行政?赶紧下台!
顺便给郑大局长上上课!根据《行政许可法》,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与此同时,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7-16 22:35:22

空中的鸟 发表于 2013-7-16 22: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这一砖、拍得够响!及时!

这是给郑大局长看的《行政许可法》节选!作为一个局级干部,此法必须懂!否则何来依法行政!
      第十六条 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第十八条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

  第十九条 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free_stand 发表于 2013-7-19 18:09:54

500元顶三个月。

500元办张计生证,有效期3个月,小学和高中入学不用计生证,初中入学 就需要。

就是说,某单位找到机会收钱了。

旁门左道听到了,求计生局长出来辟谣!!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7-19 22:08:15

free_stand 发表于 2013-7-19 18: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500元顶三个月。

500元办张计生证,有效期3个月,小学和高中入学不用计生证,初中入学 就需要。


500元办张计生证,有请局长辟谣。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7-19 22:17:32

本帖最后由 か空ぇ蕩く 于 2013-7-19 22:19 编辑

@随风飘荡这位网友说我自己超生多胎,占用社会公共资源,又怕征缴社会抚养费,看我跟帖不是妖言惑众,至少也是将相关法规断章取义、哗众取宠,多生了就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别想制造社会混乱,更想浑水摸鱼 。
@强人@海陆丰怪谈@没问题没问题 @深圳海陆丰市@空中的鸟

真是笑话,我从未违反计生政策,也不在海丰混饭吃。一证先行对我没什么影响,如果有影响,那就是哪天我需要回去办事的时候,少不了被计生办刁难卡要,汕尾地区的行政窗口作风,大家心理明白。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7-16 22:09:28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3-7-16 22:20:43

{:5_142:}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7-16 22:26:41

根据《行政许可法》,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与此同时,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中国青年报曝光的福建省宁德市设置前置性计划生育把关许可,继而福建省宁德市发通知清理“一证先行”,并向媒体公众致歉的新闻、网帖您没看的吗?
而恰恰“一证先行”就是设置行政许可,计划生育法针对育龄成年人口,连刚上中学15岁未成年小孩都是一证先行范围,大人您还觉得这是在依法行政吗?

空中的鸟 发表于 2013-7-16 22:27:52

楼主这一砖、拍得够响!及时!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7-16 22:30:28

空中的鸟 发表于 2013-7-16 22: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这一砖、拍得够响!及时!

刚刚上海丰党政网查看一证先行最新消息,看到郑大局长大谈“一证先行”是依法行政,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

斗志永不息 发表于 2013-7-16 22:52:36

{:4_102:}

汕尾人马 发表于 2013-7-16 22:53:22

{:5_142:}{:5_142:}{:5_142:}{:5_142:}{:5_142:}{:5_142:}

空中的鸟 发表于 2013-7-16 23:00:30

本帖最后由 空中的鸟 于 2013-7-17 15:14 编辑

要知道、政府某些局级官员的乌帽、是花重金购买的、要不然、就没有卖官买官之说、既然某人口口声声说要依法行政、那就向全县人民对有关计生一证制问题、开个听证会?习总中央最近更是屡屡强调领导干部要走群众路线、 海丰不是喜欢自称自己做事、都是敢为人先的?那就敢来看看呗!!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7-16 23:08:24

空中的鸟 发表于 2013-7-16 23: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知道、政府某些局级官员的乌帽、是花重金购买的、要不然、就没有卖官买官之说、既然某人口口声声说要依法 ...

往往都是中央政策,地方对策,除了抹黑中央的脸面,拉远党和人民的距离,还能做出什么?

落叶飘零 发表于 2013-7-16 23:18:27

{:5_142:}{:5_142:}

飞飛 发表于 2013-7-16 23:20:33

海丰政府原来靠殡葬改革之名( 土葬)收钱钱钱钱,赤坑沙港曾村民不交钱起义反抗的新闻不就上了电视报纸报道了,乡镇政府财政就宽松了。现在又搞了个一证先行依法行政计划生育,特别指明户口注销往港澳地区定居的一定要算明账交足钱钱钱才能办证。

飞飛 发表于 2013-7-16 23:24:43

{:5_142:}{:5_142:}

深圳海陆丰市 发表于 2013-7-16 23:33:48

地方行政法规不能和上位法相违背,更不能违宪。

本帖最后由 深圳海陆丰市 于 2013-7-17 10:19 编辑

“根据《行政许可法》,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与此同时,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我就说吗,网友的水平 ,绝对比那些所谓局长本人所扮演的所谓局长来的高!
此砖分量重,有法律依据,不是愤青骂街,更不是无理取闹。

希望,海丰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免部能将计生局长回回炉,法律考试重新来一遍,
重点考考行政许可法,特别是关于前置性行政许可条款的有关章节。

对事不对人啊,如果从逻辑上讲——要不就是海丰县成为香港那样的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可以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许可法管辖,要不就要修改有关的条款,必须正视这个网友的问题。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7-16 23:45:11

深圳海陆丰市 发表于 2013-7-16 23: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就说怕,网友的水平 ,绝对比那些所谓局长本人所扮演的所谓局长来的高!
此砖分量很重,有法律依据,不是 ...

编辑一下,重新审核。最近发帖老审核。。。。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7-17 08:42:32

飞飛 发表于 2013-7-16 23: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海丰政府原来靠殡葬改革之名( 土葬)收钱钱钱钱,赤坑沙港曾村民不交钱起义反抗的新闻不就上了电视报纸报道 ...

原来你昨晚的回复也在审核,怪不得到今天才看到。

彩色人生(印 发表于 2013-7-17 09:41:50

你还不知道。脸皮不够厚还真当不了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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