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會無期
发表于 2013-7-23 11:37:32
强烈建议海丰人民对郑某某人肉搜索。如发现其人所居住比县长大人家差,那肯定被猫腻了
swljxdxy
发表于 2013-9-1 19:03:13
海丰在全国百名廉政书记之一的带领之下,当然全是廉政官员队伍,肯定没有腐败分子。鉴定完毕。
恶蛇褚
发表于 2013-10-25 00:19:16
欲罢其罪,何患无辞???
玫瑰花
发表于 2013-10-26 01:17:01
歲月留聲 发表于 2013-7-23 0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都是姓余的。
鬼才相信,一个副县长借房子住,其中奥妙相信大家都明白。
恶蛇褚
发表于 2014-4-2 23:28:17
戏还在后头呢。。,,,,
壹卓湯
发表于 2014-4-3 11:13:42
这样说举报者能不能算是在散播谣言啊?是不是他的房子我就不知道了,,短短的几行字里我看到了好多房。。。
最后我想弱弱的呼吁一下,,,好心人,你们谁有房子借我住啊?我现在还是蜗居族呢。要是能借我住,我会感谢您的。。。
NO
发表于 2014-5-1 18:42:14
很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