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 发表于 2013-8-17 17:34:34

坑爹的"社会抚养费",到底用来抚养谁?

  8月15日,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吴有水向经济观察报记者出示了部分省级计生委或财政部门就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给予他的回复函。一个月前,他向全国31个省级计生委、财政厅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
  不过只有10个省份给予了回复和公开,福建省和四川省高达20多亿,海南省才2千多万,相差过百倍.广东省计生委的答复则称“属于内部掌握,不能公开”。TMD,收了我的钱,给你们内部掌握,还不让公开,你妹的!
  国家人口计生委在2002年颁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规定,违规超生的公民,要向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既可由县级计生部门集中收取,也可委托乡镇代征收。 国家审计署驻西安办事处处长王小军在审计署网站上撰文透露,在县级计生部门集中征收抚养费的地方,有着大量少报、漏报违法生育人口的情况;而在委托乡镇代征抚养费的地方,由于乡镇一级分成较多,积极性很高,存在扣减资金不上缴财政、侵占挪用社会抚养费等问题。
  上个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等十五名学者上书高层,将一份《尽快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修改的公民建议书》寄往全国人大.建议书矛头之一即是社会抚养费制度,“取消或废除社会抚养费制度,不仅体现了对生育权作为基本人权的保护,还能避免现行社会抚养费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不公平和不平等现象。”   
  在很多地方,社会抚养费已经成为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大头,而且在实际运转过程中,由于缺乏规范,社会抚养费在基层政府变形手法不断。诸如基层计生部门挪用抚养费,填充乡镇财政,甚至以不入账或少入账的形式贪污;还有一些计生人员利用抚养费寻租。
  在200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出台前,很多地方的社会抚养费被规定用于补充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的开支,包括:独生子女补助费,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节育者营养补助及路费,计生宣传费,计生培训费等。200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后,上述经费支出要求出自财政,而社会抚养费也被要求全部上缴国库。
  但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少数几个省份的计生部门提取部分社会抚养费外,社会抚养费主要在县级财政中流转,其规模及去向成谜,“市级、省级计生委有审查权力,但根本查不过来”,广东省一人口与计生委工作人员直言。 <<山东省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就规定,社会抚养费按照省、市、县三级计划生育部门按5:10:85的比例分配使用。也就是说社会抚养费85%的使用权归县级计生委,虽然被要求用于计划生育事业,具体怎么花谁也不清楚。一些县级政府甚至明文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款的一定比例用于奖励计生工作人员。正是因为如此,一些地方出现为收取社会抚养费“放水养鱼”,对“超生”漠视、对“罚款”热衷的现象,被媒体报道为“社会抚养费抚养计生委”。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赋予计生委巨大的自由裁量权,从几十万到几万,再到几千几百的都有。这种模糊的权力给地方计生委有很大的‘灰色发挥空间’,这种腐败空间的存在进一步说明社会抚养费本身的不合理性。
  不知道我们汕尾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有多少上缴了国库,又有多少真正用于了计生工作.如果上缴国库,汕尾本来就是个穷地方,为了你们的政绩前途,你还要掏空我们百姓本就窘困的口袋,其心可诛;如果用于地方财政,那就属于违规挪用,其后果不用我再多说.对于实际过程中产生的贪污腐败,权力寻租,私设金库等诸多问题,我已经懒得再一一列举了.
  总之,一证先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与便民利民,造福地方百姓是南辕北辙.社会抚养费究竟用来抚养谁,温书记,你能给我们汕尾人民说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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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堂红 发表于 2013-8-17 19:00:50

{:5_142:}

~坏才@NO遇~ 发表于 2013-8-17 19:02:53

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建议 http://sc.qq.com/fx/u?r=CXlrrm没有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第一胎的父母或单亲母亲征收社会抚养费。 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政策自2002年实施以来,由于上述制度设计和实际执行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社会后果: 第一,巨大的征罚力度和强制执行导致一部分“超生”的弱势家庭陷于赤贫,一些“超生”孩子流落街头甚至沦为“童丐”;富人家庭和社会精英则为多生孩子移居海外或想方设法到香港等地生育,导致精英和财富的外流。 第二,社会抚养费的压力导致堕胎、弃婴、卖儿卖女等现象,严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并因性别选择加剧日益严重的性别比失衡现象,使拐卖儿童犯罪日益猖獗。 第三.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加剧了社会不平等与不公正,因交不起社会抚养费而成为“黑户”的儿童增加;因缴纳巨额社会抚养费但并未得到相应公共服务及社会抚养而积压的不满增大;“超生”儿童自幼面对的心灵创伤和不平等待遇等,都成为加剧社会不公的重要因素。 第四,社会抚养费的征管工作极易滋生,加剧干群关系的紧张与对立。由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多重、自由裁量空间巨大,极易滋生腐败,加剧干群关系对立。据报载,2010年4月,温州市的计生官员在对超生者征收抚养费时曾放言:生育二胎者是“砧板上的肉”,任由其“想怎么剁就怎么剁”。这是滥用权力,引发干群矛盾的一例。 第五.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在降低生育率方面的作用不可低估,在我国目前育龄妇女由增转减、妇女总和生育率持续下降的水平下,这使得被压抑的生育意愿继续走低,最终势必带来长期的超低生育率,这将加剧我国因人口增长停滞和严重失衡的人口结构而带来的“老龄化”、“用工荒”等社会问题。 二.政策建议 鉴于上述,我们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尽快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政策加以全面调整,停止征收,并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尽快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二,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牵头,邀请部分政协委员、相关专家学者并会同国务院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就各地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政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研和评估。 第三,根据调研和评估结果,适时修订《计划生育法》和相关行政法规。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3-8-17 20:24:49

五大严重后果。政府应该正视。

~坏才@NO遇~ 发表于 2013-8-17 20:39:38

自从一证先行实行才几天 ,就征收抚养费250万,到现在保守估计应超过二千万了吧!

swlz 发表于 2013-8-17 20:42:19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3-8-17 21:20:24

凭什么要收社会抚养费。这社会抚养了谁啊,

汕尾人马 发表于 2013-8-17 21:42:21

飞鸿 发表于 2013-8-17 22:25:28

一证先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与便民利民,造福地方百姓是南辕北辙.社会抚养费究竟用来抚养谁,温书记,你能给我们汕尾人民说清楚吗???

飞鸿 发表于 2013-8-17 22:25:44

一证先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与便民利民,造福地方百姓是南辕北辙.社会抚养费究竟用来抚养谁,温书记,你能给我们汕尾人民说清楚吗???

长弓强箭 发表于 2013-8-17 22:39:32

社会抚养费抚养了贪官污吏

驴假马威 发表于 2013-8-17 22:43:13

“一些地方出现为收取社会抚养费“放水养鱼”,对“超生”漠视、对“罚款”热衷的现象,被媒体报道为“社会抚养费抚养计生委”。”这正是海丰县“人民”政府的“一证先行”的写照啊!我们海丰是一个穷地方,凭什么去学深圳的“一证先行”。人家深圳富到油流,我们海丰有些地方穷到三餐难过啊!说来说去我们海丰的官为了创收。又如我们海丰以前的殡改一个死人收取几万元的“殡葬费”,到哪里呢?一个“沙港事件”使到我们的官爷们的腰包缩水,现在为了创收又搞了一个“一证先行”。难怪现在在各行政单位门口一看就知道官们有多富?----小车多到吓人啊?我们的贫苦人民真是生不起又死不起啊!{:5_172:}

汕狼 发表于 2013-8-18 00: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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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之灵 发表于 2013-8-18 02:30:27

社会抚养费,喂饱了一群致草民于水火之中的王八蛋。

chuntangre1 发表于 2013-8-18 09:18:48

法至上 发表于 2013-8-18 11:09:51

市场经济下推行计划生育!计划经济下没有计划生育!

法至上 发表于 2013-8-18 11:12:54

如果按照规定在陆丰市大搞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陆丰财政必然是全市首富!

斗志永不息 发表于 2013-8-18 22: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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