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学校新生报名实行“一证先行”可行吗?
又是一个新学年,这让陆河县适龄孩子憧憬美好的校园充满了希望和期待。但今年陆河县教育局进行教育改革,按照新出台的法规——“陆河县计划生育‘一证先行’的办事制度”,从一些小学开学通告上看到,新生报名的附加条件要备有《计生函》(或者计生承诺书),让初入学孩子的父母亲一头雾水、一筹莫展。于是乎,怨声载道,众说纷纭,统统都表示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有一学校校门的通知给撕烂表示不服和抗议。我作为一个陆河一个草民此时也难以平静,有股恨铁不成钢的冲动发表我个人对陆河县学校实行“一证先行”制度的看法,这是我的权利,更多的是履行我的义务!适龄儿童的入学是国家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国家教育法明文规定,公民享有9年的义务教育权利,任何个人和组织不能剥夺这个权利。试想下,连这个基本的权利都保障不了还谈什么民主,谈什么“幸福广东”?以此提高学校的门槛,意在若何?能够提高群众计划生育的意识吗?能够就让群众乖乖就范听从这个史无前例的不合情不合理的新“法规”吗?谁能保证有些人就不会利用职权之便捞油水呢?学校是计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自己掏钱兴建的吗?凭什么我们自己兴建的学校不能进自己的校门?计生部门和教育部门捆绑的做法是根据那条法规?是谁赋予这么大胆的权利?很显然,答案当然都是否定的!我实在找不出所以然来,我为陆河出台这个新“法规”悲哀,为我们的孩子可怜,为有关部门的不理智蒙羞。依我看,这样的法规无疑是弊多利少的!难道计划生育比孩子的文化教育重要吗!违反计划生育惩罚的主体是父母亲而不是孩子!
孩子是国家的希望,国家的未来,我们任何个人和组织不能扼杀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不能让孩子幼小的心灵被这个学校实行“一证先行”制度阻止上学梦而蒙上阴影!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梁启超说过“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这些道理有关部门不会不懂吧?计划生育是国策,我们无可厚非要共同遵守和拥护,但不能把一些父母亲违反计划生育的责任转嫁到无辜的孩子身上!试问,孩子何错之有?这么小就受到不公平的对待,经这么折腾的孩子长大后怎样去看待社会,怎样去热爱自己的国家?怎样去为和谐的社会奉献力量?计划生育是个复杂、艰巨、长期的工作,要多的宣传,多的不懈努力,公平公正的执行才会有成效,不能靠单单用捆绑的方式去解决根本。据我所知,越是贫穷的地方,越是文化水平低的地方,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更严重。我们可以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和发展经济来纠正违反计划生育的不良现象。据我了解,现在老百姓的社会保障提高了,大家的思想觉悟也自然提高了许多,都有“若想富,少养孩子多养猪”的崇高意识,超生的现象逐年减少。诚然,把计划生育跟其他某些部门捆绑挂钩,藉此惩罚违法计划生育当事人,把违反计划生育者的身份注上不良或者信用度不够等信息,让他在购房、购车等提高税收,在就业、升职和贷款方面以及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等打上折扣,一人做事一人当得到应该和有效的处罚,这样才会让大众心服口服,起到积极有效的制止违反计划生育作用,才是合理的做法。
中国是法治的国家,要有理服人,任何法规不能违背国家的法律。在有依据的基础上出台利大于弊的新法规是好事,但要以人为本,要以社会和谐为目的。善良的人们啊,我们要有理必争,保障我们孩子的基本教育权利不受侵犯,促保我们孩子新入学“一个都不能少”!也敬请有关本门三思而行收回学校新生报名实行“一证先行”的成命,果真,实在是陆河一大幸事也!切切期盼~!
陆河某小学门口张贴的开学通告给撕下
--螺河论坛 海阔天空 任何法规不能违背国家的法律 {:4_131:}哎,活着就是一种痛苦 神经病 {:4_131:}孩子是性生活的结果,政府没限定婚姻性生活的次数已经是很民主很人道,知足吧。 “权大于法”是地方政府官员的生财之道! 若适龄儿童受“一证先行”之影响被拒于学校门外,此责任该由谁负! “权大于法”是地方政府官员的生财之道! 若适龄儿童受“一证先行”之影响被拒于学校门外,此责任该由谁负! {:5_156:} {:5_142:} 建议大家把小孩送去读书谁不给读就叫他谁留下名字到时候去省政府告他。 老知青 发表于 2013-8-29 13: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权大于法”是地方政府官员的生财之道! 若适龄儿童受“一证先行”之影响被拒于学校门外,此责任该由谁负 ...
自己吃亏{:4_14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连汕尾市都不具备立法权,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陆河县立法权从天而降?《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基于法定程序及一证先行抵触其他法律条文,《计划生育法》也无一证先行法律依据,更是抵触《教育法》《户籍登记条例》《工商登记条例》《行政法》社保等众多法律法规,群众无法接受此非法制定《通知》。 好多地方都是这样啊,国家要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就不要再搞那么多的花样 捞死人的殡葬费不得手紧接着以义务教育儿童为要挟而实行"一证先行"政策的政府,是一个可悲的政府!{:5_172:} 顶!!!! {:5_142:} 恶作剧....无辜的孩子们。:'( 这计生竟然对教育事业制造门槛,中国社会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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