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爱心 发表于 2013-9-12 09:38:59

汕尾日报这样的报道有点不妥

本帖最后由 奉献爱心 于 2013-9-12 09:38 编辑

《汕尾日报》9月11日第六版(责任编辑蔡文晖,编辑郑冰利)图片新闻《城区香洲街道城西社区小贩摆卖的商品价格很便宜》(记者郑冰利摄,请见下截图),报道称“城区香洲街道城西社区位于城乡结合部,这里的小商小贩摆卖的商品价格比市中心的市场价格要便宜。如蔬菜、水果等,有的价钱相差4至5元。”,但图片明显可看出小贩是在占道经营,那么汕尾日报究竟想向读者表达什么信息:是支持和鼓励小贩占道经营方便群众、实惠群众,还是反映市中心市场价格过高?令读者捉摸不定,本人认为作为党报这样的报道有点不妥,建议报社应深入了解和报道为何会出现这样的价差,是中心市场的租金及其他经营成本过高,还是有其他潜规则因素,为何会出现占道经营,最后探讨如何规范城乡结合部市场,同时方便群众,也许这样会更好。

纯净 发表于 2013-9-12 10:04:06

昨晚有网友转到市民网,看了下,还真的不知道要表达什么信息{:5_156:}
城区香洲街道城西社区小贩摆卖的商品价格很便宜
http://www.swsm.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8217&fromuid=11426

食番薯配菜补 发表于 2013-9-12 11:18:58

{:4_109:}

无处不定 发表于 2013-9-12 11:26:01

{:5_142:}

楚相帅 发表于 2013-9-12 11:51:32

图片新闻,简单说明一件事就OK了,篇幅不宜过长,楼主认为应该“深入了解和报道为何会出现这样的价差,是中心市场的租金及其他经营成本过高,还是有其他潜规则因素,为何会出现占道经营,最后探讨如何规范城乡结合部市场,同时方便群众,也许这样会更好”。这是不妥的,这样一来就不是图片新闻了,而应该是小通讯了。当然,记者在该文中的导向确实值得商榷,有鼓励乱摆卖之嫌。

奉献爱心 发表于 2013-9-12 12:07:26

楚相帅 发表于 2013-9-12 11: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图片新闻,简单说明一件事就OK了,篇幅不宜过长,楼主认为应该“深入了解和报道为何会出现这样的价差,是中 ...

个人观点是这图片新闻报道不应出街,因有误导读者党报鼓励占道经营。如要报道就如你所说的“小通讯”为好

gordon8888 发表于 2013-9-12 13:36:14

便宜就是硬道理

感恩汕尾 发表于 2013-9-12 14:12:37

{:5_177:}

汕尾在线 发表于 2013-9-12 14:14:25

当天我看到这新闻报道,就觉得有不妥的地方,还以为是城西社区在打商业广告呢。{:5_156:}

菜帮 发表于 2013-9-12 14:25:05

楚相帅 发表于 2013-9-12 11: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图片新闻,简单说明一件事就OK了,篇幅不宜过长,楼主认为应该“深入了解和报道为何会出现这样的价差,是中 ...

凡事两面说,楚相兄点评到位。

汕尾代表 发表于 2013-9-12 14:29:52

报社每天都出版不同的内容,用不同的形式,工作量是比较大的,只要是人做的事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因此,本人认为就算有些许差错,提示一下点到让报社改进即可了,不要过于严肃指责更不要大张旗鼓炮轰,再大的报纸集团也有他细微出错的地方吧,多些鼓励和谅解,相信报社会办得更有动力,为读者呈上更精彩的文章资讯。

酒香 发表于 2013-9-12 14:52:36

占道经营,乱摆卖,不用交租,不用交税,所以才便宜,这样益了那边的普通老百姓,但也给那边的治安,交通等造成影响。记者本意不是鼓励占道经营,只是想让大家知道蔬菜水果两地间的差别,希望这些通过媒体报道出来后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能找个方法妥善的解决。

渔夫子 发表于 2013-9-12 16:29:41

{:5_142:}

海湾一粟 发表于 2013-9-12 16:39:48

{:5_142:}

荒如溪 发表于 2013-9-12 16:53:13

虽然记者本意是想告诉市民哪里可以买到实惠的商品,但报道的图片确实有误导市民的嫌疑,再者,记者没办法确保商品的质量是否过关就刊登这样的新闻,万一出现质量问题,给一些市民造成了较大影响,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吧。所以,类似这种新闻还是尽量不要刊登为妙。{:5_148:}

海儿008 发表于 2013-9-12 17:05:38

荒如溪 发表于 2013-9-12 16: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虽然记者本意是想告诉市民哪里可以买到实惠的商品,但报道的图片确实有误导市民的嫌疑,再者,记者没办法确 ...

有道理,首先占道经营已不妥,其次产品质量是否有保证,特别是农贸产品,是否有药残?是否有人监管?出了问题谁负责?其三是否有偷漏税及其他不法行为?是否有利于引导规范市场管理。建议党报要慎重考虑

方枘圆凿 发表于 2013-9-12 18:42:48

图片新闻关键词都在题目里 赞同5楼的看法

傻子 发表于 2013-9-12 18:47:34

记者写报导时,除了笔法,应考虑法律法规的严谨性,这样的报导才不会出错。从这篇新闻来看,该记者报导了价位偏差的事实,没有错。但是,没有考虑到违规占道的违法性。作为一个教训,警醒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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