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资金的扶持,为什么还会有压力呢?难道资金不多?
一般情况下,公示后需要很久才有可能有资金到位的,政府的资金是没那么容易拿的
恭喜市民网,质问的人不知道怀着什么心?正义之士可不可以说一说? 有了资金的扶持,汕尾市民网会越做越好! 剑指蓝天 发表于 2013-10-11 17: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嗯,这篇还是澄清回应的蛮有水平,有理有节。不过听说你总凭个人好恶随意或删移网友的贴,这一点有点欠妥 ...
学弟?别像酒桌上一样两杯酒下肚全是兄弟,我有点清高。本来发起一次投票对市民网是不错的行动,就像弄“汕尾十大感动人物”一样,可以提高推高个别人想出名又没办法出名的人的知名度。问题是要投什么票,主题选项是什么?你说得有点过分含蓄。二,市民网这个群体主要是谁在操盘?大家清楚,所以你不用此地无银三百两说什么新注册马甲。你认为在由你们几个操弄的市民网来投票是否公平和说明什么?能不能扩大范围?我佩服你的财大气粗用10WPK投给市民网,说实在,这点我真的没底气。但你敢不敢先把这10W先捐给汕尾的敬老院或福利机构?你敢,不管你捐多少,我比你多捐1W。 本帖最后由 志雄 于 2013-10-11 23:49 编辑
记得在陈X海的QQ空间里有一条说说就是说这个问题的,就是人家要求市民网拿了补贴之后,全数出来做公益,帮助有需要的人等等,还有海陆丰某网也支持他的说法,汕尾地区总发展不起来,原来就是有这么一群人的存在。 志雄 发表于 2013-10-11 23: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记得在陈X海的QQ空间里有一条说说就是说这个问题的,就是人家要求市民网拿了补贴之后,全数出来做公益,帮助 ...
陈粤海这个人就是个神经病,老是在微博上制造事情,有时和网友对骂,不知耻辱,太高调了,这次攻击市民网如果不是站长的为人,估计微博上又开骂起来了,可以有省扶持眼红吧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10-12 21:07 编辑
能从省要到钱就是本事,指责应该是就是眼红!
说真的,我现在也想指责,这钱怎么不到我袋里来,我看着眼红啊!
如果能捣蛋把这钱搞没了,那就太好了!我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 只要网站的管理日臻完善,坚持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相信一定会有更多的热心网友自觉、自愿奉献,贡献心力和才智的!
祝愿市民网的明天会更好! 只要网站的管理日臻完善,坚持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相信一定会有更多的热心网友自觉、自愿奉献,贡献心力和才智的!
祝愿市民网的明天会更好! 长弓强箭 发表于 2013-10-13 17: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要网站的管理日臻完善,坚持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相信一定会有更多的热心网友自觉、自愿奉献,贡献心力 ...
说的是 剑指蓝天 发表于 2013-10-11 17: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嗯,这篇还是澄清回应的蛮有水平,有理有节。不过听说你总凭个人好恶随意或删移网友的贴,这一点有点欠妥 ...
你所述删帖子,我网站站长非常重视,经查,你的同一件事帖子在不同频道同步发布,这样影响了网站界面,所以只保留一篇其它的删除,另外你的这篇帖子已经事过近一年,你仍然将它顶上来,影响网友对其它帖子的阅读,因此被作下沉处理,敬请理解..... 剑指蓝天 发表于 2013-10-11 23: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学弟?别像酒桌上一样两杯酒下肚全是兄弟,我有点清高。本来发起一次投票对市民网是不错的行动,就像弄“ ...
明天汕尾已经多次捐款献物给爱心结构,数额已达上万块.你说得这么有本事,有种你比明天汕尾捐多一倍啊,我看你吹牛就行.
啊啊啊市民网牛13 补贴多少啊 南方网首页 > 要闻 > 广东频道> 权威公告
2012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结果公示
2013-09-30 17:29:06来源: 南方网 暂无网友评论 分享到: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微博 分享到人人网
核心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精神,促进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根据《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334号)规定,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全省报送的119个项目进行了合规性审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精神,促进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根据《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334号)规定,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全省报送的119个项目进行了合规性审查,再通过专家评审组初审后提交评委会终审,确定了2012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的64个项目。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入选项目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3年10月3日至10月10日。如发现入选项目有违法、违规、虚假申报以及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有其它争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委会办公室实名反映。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省委宣传部发改办
邮政编码:510082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20-87185551;沈先生,电话:020-87195383;传真:020-87185236.电子邮件:cro5133@163.com
附:2012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公示表
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3日http://news.southcn.com/g/2013-09/30/content_80556424.htm http://www.gdstats.gov.cn/tjzl../tjfx/201311/t20131115_129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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