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销售不合格成品油 当事人被重罚62万元
陆丰市工商局于近日对一违法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当事人开出62万多元的罚单,并没收其违法所得1万多元。据介绍,今年8月6日,陆丰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联合当地打私办依法对一成品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发现一批装满汽油的油罐车,当事人未能提供该批次成品油的相关来源手续。据此,该局立即对当事人购销无合法来源手续的成品油展开调查,同时对该车运载的成品油进行抽样取证,经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定为不合格成品油。经过3个多月的调查取证,该案件于日前调查终结,当事人对销售该批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11月25日,陆丰市工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11601元和罚款622637元的处罚。 (来源:汕尾日报记者陈炎雄通讯员 廖文龙)
{:5_142:} 走私油!{:6_212:} 有人亏大了!有人发了,有罚款油又可以卖。过个肥年... 酒香 发表于 2013-12-3 17: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人亏大了!有人发了,有罚款油又可以卖。过个肥年...
罚的有点少..工商部门人员那么多
反正油品是正宗也会变不合格的····而且还是在陆丰的地方····黑上加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