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乱法 发表于 2013-12-4 09:45:15

爱情不是买卖 发表于 2013-12-4 10:02:22

情妇那去了呢?跟局长在超市里面玩捉迷藏?

当官要把好嘴 发表于 2013-12-4 10:14:38

这局长有没把党纪国法放在眼里?把人民百姓的感受放在心里?

Laughing3901 发表于 2013-12-4 10:29:27

为了楼主,我们大家都给个500哈

8899 发表于 2013-12-4 10:35:41

好好一个司法局,恶性案件出了一宗又一宗,此起彼落,连续不断,你还嫌少?星期天你干什么去不好?开着司法局的车跑去汕尾逛超市,难道是去那里普法?还是去超市里面搞公证?你那德性不在乎,别人还在乎,脸还要呢。

渔夫子 发表于 2013-12-4 11:16:38

{:6_212:}

smr 发表于 2013-12-4 11:42:29

情妇?{:6_217:}

瓦拉瓦拉 发表于 2013-12-4 12:01:35

报料人真的是厉害啊,仅凭一张通行证就知道是司法局的领导,就知道他是和情妇一起过来的?看来这位局长是得罪了人,被人跟踪了。

8899 发表于 2013-12-4 12:25:39


妈的,就这德性。把司法局糟蹋得嫌不够,还要糟蹋全陆丰,陆丰不够你霸,还要霸到汕尾去!

tiankon163 发表于 2013-12-4 13:21:13

如此无耻的局长,汕尾怎么能不乱?请求省里严查此事!

七月雪 发表于 2013-12-4 13:42:10

瓦拉瓦拉 发表于 2013-12-4 12: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报料人真的是厉害啊,仅凭一张通行证就知道是司法局的领导,就知道他是和情妇一起过来的?看来这位局长是得 ...

也是,部队的军官都有人敢冒充,只有一张陆丰市委市政府的特别通行证是不足以说明是局长本人的,说不定是局长的替身呢。另者,那部车是不是陆丰司法局的车?是那位领导的座驾?万一是郑佳书记的座驾,那麻烦可就大了。

七月雪 发表于 2013-12-4 13:42:43

tiankon163 发表于 2013-12-4 13: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此无耻的局长,汕尾怎么能不乱?请求省里严查此事!

支持!顶!

七月雪 发表于 2013-12-4 13:43:30

{:5_172:}

瓦拉瓦拉 发表于 2013-12-4 13:58:17

七月雪 发表于 2013-12-4 13: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也是,部队的军官都有人敢冒充,只有一张陆丰市委市政府的特别通行证是不足以说明是局长本人的,说不定是 ...

其实汕尾这种事情都是狗咬狗,一般查的都是被咬的,其实咬人的也应该查下。

8899 发表于 2013-12-4 14:03:20

看着他们人模人样,贪污无耻陆丰政府

vista588 发表于 2013-12-4 14:07:37

如此近距离拍的车牌那么模糊(心虚)
司机与情妇照片一张也没有?(诽谤)

西风 发表于 2013-12-4 15:03:13

楼主明显是和陆丰司法局这个领导有过节,从陆丰司法局乱收费到打人到公车私用,在这里只能说:您辛苦了。

剑指蓝天 发表于 2013-12-4 15:45:18

其实是否有人与这局长有过节,还是谁报的料,我认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位局长有没违纪违法的腐败行为。首先被举报者自己要端正认识和态度。作为一个党员、公务员,你履行的是公职,你在工作职位上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监督你。这是党章和宪法规定的,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你自己要有自觉接受监督的认识,任何怨恨、回避监督的心态都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也是徒劳的,也因心虚。但这也是所有腐败分子的共同痛恨举报者,害怕网络的原因心态。你自己家里干什么,花自己的钱,开自己的车,没人去理你。但你用公权用政府的东西,就别以为你是老虎屁股摸不得,要不你就在党章党纪法律里面写进一条:对你不能举报、控告、调查。如你是清白的,身正就不怕影子歪。如自己即要做贼,作奸犯科,做老鼠,又怪民众,网民多事,怪调查部门多事。这是婊子心态。你要检查你自己有没做错,有没违纪违法,而不应把精神花在整天怀疑那个,推测这个,是谁在跟你过不去,是谁在报你的料。这样的话,你肯定要得神经衰弱,或神经质。陆丰司法局以前不就是已有一局长是这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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