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咔咿呀
发表于 2013-12-9 20:49:36
{:4_102:}
ok得
发表于 2013-12-9 21:15:55
{:4_102:}
老爸
发表于 2013-12-9 22:13:01
{:4_102:}
欧弟
发表于 2013-12-9 22:28:27
{:4_102:}
无秋老大
发表于 2013-12-9 23:36:16
但愿天堂没有诽谤!
南海之滨在做梦
发表于 2013-12-10 09:36:08
这店主这样做比较过分,是应该让他赔偿
杜拉拉
发表于 2013-12-10 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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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阳光
发表于 2013-12-10 12:31:36
@陆丰发布: 最新动态:陆丰市公安局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经大量取证,于2013年12月8日以“蔡某某侮辱案”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服装店主,女性,1991年出生)刑事拘留。目前,相关部门继续开展处置工作。 2013年12月8日
LCCL
发表于 2013-12-10 13: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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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陆丰市
发表于 2013-12-11 18:45:0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可以了,这是法律方面的。
在陆丰,如果受害者的势力大的话,可以让对方多赔付,参考其他的案例赔付情况。
汕尾海
发表于 2013-12-12 22: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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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番薯配菜补
发表于 2013-12-14 01: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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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uck
发表于 2013-12-14 08:17:44
{:4_102:}
BB1
发表于 2013-12-14 08:40:49
{:4_102:}
ιiνξ
发表于 2013-12-14 08:49:59
{:4_102:}
菲菲!
发表于 2013-12-14 11: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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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弟
发表于 2013-12-14 11: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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ιiνξ
发表于 2013-12-14 11: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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