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辞工后必须回老家的学校教书,要不然扣除工资和多项奖金?
本帖最后由 全中申 于 2013-12-11 17:31 编辑人民群众送我一顶高帽子——为人师表,人民政府送我一双小鞋子——道德底线。那么,广东省汕尾市汕尾新世界中英文学校克扣我2013年七月份、八月份工资,还有押金、招生奖、中考奖,总共一万八千多元。原因是我辞工后,没有回老家的学校教书。谁来帮我讨回这个公道?是人民群众?还是人民政府?
--万桂松
关注~~这个学校没钱吗?还是故意搞死老师的? 故意扣钱,黑心的校领导,什么借口都能拿来用!离谱不离谱?工作做了就该还给工作者,即使他没有回老家工作,那也不是扣钱的理由。 {:5_172:} 回老家了,学校还管那么远?该还的就要还,要不,搜集资料告学校去……应该不止你一个人这样 {:4_118:} {:5_142:} 关注你,你有劳应有所得。打工人辞工是正常的事,不可能是一辈子做牛去打工,支持你,讨回血干钱! {:4_102:} 祝好运 1024 收集證據告死那個學校 这学校什么歪理都有啊! 两个月的工资加奖金差不多两万块。还挺高的的嘛。 这是什么道理啊,首先要学校承认扣了你钱的证据,然后去教育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申诉,最重要手里要有证据 {:5_180:} {:4_102:} 这么强的理由都有! 改天 是不是 可以 有个理由给我 “你没娶媳妇儿!所以不能交女朋友!?”{:5_155:} {:5_142:} 跟着党走就是没有错的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