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帆家属 发表于 2013-12-15 12:26:15

四马路砍人事件被害人家属有话说

本帖最后由 文化公益 于 2013-12-15 14:53 编辑

   关于城区四马路砍人事件,网络上有人发所谓小道消息的帖子,称被害人系被人寻仇,虽然言论自由是民众的基本权利,但言论自由也必须以尊重事实为前提,无意或恶意中伤他人都不符合言论自由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对这些所谓的小道消息,被害人刘辉帆家属有话说: 不知道所谓的网络小道消息来源是什么,我们也不想去揣测这些所谓网络小道消息的背后推手及其用心,我们只想澄清事实:   1 该行凶男子前几天在新宫井持刀追赶小孩,12月10日晚22:00左右,被追赶小孩亲属质问此人为何持刀追赶小孩并控制此人后报警,新联派出所出警处理,并羁押该男子。
   2 次日(12月11日)上午10时左右,该男子被新联派出所放出,12:30左右,该男子隐蔽携带刀具到四马路178号宠物宝贝店,对店主刘辉帆称要买狗栏,刘遂转身取狗栏,此时该男子从背后对刘头部猛砍,刘下意识伸手去挡,导致左手被齐腕砍断。刘遂逃入店内洗手间抵住洗手间门,该行凶男子追至洗手间门口,欲破门继续行凶,此时阁楼刘妻听到一楼声响,从阁楼下来观察,凶徒见有第三人在场遂迅速逃离。
    3 凶案发生后,刘家人及亲属随即对刘施救,同时报警,刘被送至汕尾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对其头部进行缝合处理后,遂转送至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断肢再接手术,目前仍滞留省第二人民医院ICU,生命危殆。
    以上为事发经过,所述均为事实,有多位目击者可以证实,同时新联派出所也可以查证相关记录(接警记录、出警记录、案件宗卷等)。做为受害人家属看到网上不负责任的所谓小道消息,实在心寒,受害人一向为人低调老实,上有常年多病的父母双亲,下有一双儿女,经营宠物店以维持全家开支,现无缘无故在毫无征兆且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惨遭横祸,还要被人无端怀疑、议论甚至是污蔑,试问放此消息的人和这些人背后的推手良心何在?做为人类的一分子,这些人的心理是何等的扭曲和阴暗,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不仅是对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属进行残忍的二次伤害,更是在挑战人类所应用的基本的道德良知和行为底线,受害者本人生命危殆,受害人家属悲痛欲绝、受害人亲人和朋友倾力相助受害者及其家属,避免家破人亡的人伦悲剧上演,本来对于这类人和这类人的论调我们不应理睬,但这些人及这些人背后的操纵者实在无耻之尤、人神共愤,如不予澄清,则正好让其阴险用心得逞,故在此予以澄清。      受害者家属及受害者亲人愿意与任何单位或个人、任何社会团体或媒体就上述陈述当面对质,任何单位或个人、或任何社会团体或媒体均可以任何方式与受害者家属质证,我们相信事实胜于雄辩、公道自在人心,奉劝那些妄图以丑恶行径达到不可告人目的的人好自为之,不要被人当枪使、助纣为虐,不要挑战人类所应有的基本良知和底线!

(断手图片太过血腥,考虑公众心理承受能力,暂不上传)






**** Hidden Message *****

我们的天空 发表于 2013-12-15 12:33:10

太可恶把一个好端端的人砍成这样,相关部门应该要严惩罪犯。

叶秋 发表于 2013-12-15 12:33:46

既然有周围的群众看见的话大家应该出来指证事情是怎么样的。

版务管理 发表于 2013-12-15 12:56:23

照片过于血腥,已经隐藏,如需查看的用户请回复

阿俊毅@ 发表于 2013-12-15 13:04:06

版务管理 发表于 2013-12-15 12: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照片过于血腥,已经隐藏,如需查看的用户请回复

发来看下吧、

jngd秀秀 发表于 2013-12-15 13:05:46

{:4_138:}

无心快语 发表于 2013-12-15 13:06:22

:funk:

aza8825 发表于 2013-12-15 13:16:40

又是一个说法

汕尾黑狼 发表于 2013-12-15 13:19:31

早就应该出来澄清让大家更深入了解情况也不至于出现现在这两种说法,不管是官方还是市民只要出现错误信息就应该及时处理,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让流言蜚语也不攻自破,危害社会。

汕尾的发展 发表于 2013-12-15 13:20:09

希望大家伸出援手,捐款帮助他们,希望帆兄早日康复!

egg3 发表于 2013-12-15 13:20:26

:@

鱼米之乡 发表于 2013-12-15 13:25:10

公道自在人心

刘辉帆家属 发表于 2013-12-15 13:26:30

四马路砍人事件被害人家属有话问

本帖最后由 刘辉帆家属 于 2013-12-15 14:17 编辑

做为被害人家属,我们同时还想问:
    1、 据悉行凶男子有长期吸毒史,此前持刀追砍小孩未遂,是否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新联派出所在羁押该行凶男子后为何不到24小时就将其放出?此人出来后两个多小时即制造此次惨案,新联派出所警务人员在放出这种人之前是否有真正认真考虑过后果???是否有将群众安危真正放在心上????

    2、 据周围群众反映,案发当日15时许,仍有人见到凶徒在四马路一带游荡,新联派出所是否涉嫌不作为?案发后两三个小时了,还让这种凶徒在社会上游荡,警方是否真正的重视过普通群众的安危???

    3、 新联派出所某副所长对被害人家属说行凶者系带刀自卫,我们想问什么叫带刀自卫?是不是每个人带把刀跑到别处去乱砍人都可以叫带刀自卫???

    4、 12日新联派出所负责人对被害人家属说一切都是依照法律程序办案,我们想问:持刀行凶未遂的凶徒是否已经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是否需要走刑事拘留程序?有吸毒史的行凶嫌疑人进去派出所走个过场即出来,这是什么程序?

    5、 12日被害人家属拉行凶者家属一同到新联派出所,要求行凶者家属拿钱救命,行凶者家属坚称没钱一分不拿,期间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同行凶者家属及个别警务人员发生言语冲突和推搡,次日新联派出所负责人告知被害人家属代表:这些已经被监控记录,事后将一一追究!我们想问: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是否情有可原?新联派出所准备如何追究?要抓谁请直接告诉我们,我们保证主动到派出所!!!凶徒犯案你们说带刀自卫,家属情绪激动你们要一一追究,请问你们的使命是什么?你们的职责是什么?你们不如把受害者家属再抓几个起来???

如风以去 发表于 2013-12-15 13:27:42

我要看,因为我是他的朋友

如风以去 发表于 2013-12-15 13:29:30

太可恶了,怎么社会会有这样的人呢,

如风以去 发表于 2013-12-15 13:30:10

希望啊帆早日康复。

新白天鹅 发表于 2013-12-15 13:34:12

汕尾有些人就是素质太低了,动不动就讲打讲杀的,想到这样不但会害了自己还害了别人

人小X大 发表于 2013-12-15 13: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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