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发布 发表于 2013-12-18 17:51:42

关于海丰县城被群众戏称为广告之城的回应


   近日,有网民反映海丰县城被群众戏称为广告之城,称海丰县的商业经济、财政状况等如何不得而知,但所有各路段头、中、尾都竖立着大型广告牌,广告形式多样化。县委、县政府领导对网友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责成县公用事业局对此进行调处。通过县公用事业局市政管理部门调查摸底,现将县城户外广告设置调查情况回应如下:
1、原县政府公开拍卖及审批部分:(1)政府公开招拍的,主要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如:红城大道、广富路、二环路、海丽大道等路灯广告及部分龙门架广告。(2)政府要求企业建设的。如:礼堂的T型广告、广富路龙门架灯箱广告、新桥东北角广告等。(3)各政府部门有关宣传需要而建设。如:宣传部、计生局、镇政府及其它单位设置的。(4)通过申请办理的。2、无审批部分:(1)各单位、企业和个人在自家土地上或建筑物上设置。(2)私自违规设置。3、整改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县城户外广告专用和经营行为,创建整治、优美的城市环境,县公用事业局做了如下户外广告设置整顿工作措施:1、制定2014年户外广告设置整顿工作方案。2、协助政府尽快制定《海丰县户外广告管理暂行规定》;县公用事业局已于2013年4月份拟出了《暂行规定》初稿,并已报送了县政府。3、要求政府牵头规划设计等有关部门对县城户外广告包括公共汽车广告进行专项规划。4、出台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5、完善审批制度。6、规范户外广告占用政府资源招拍制度。7、加强管理:(1)对乱占乱设的管理;(2)对户外广告设置的安全及质量技术管理。



附:2014年户外广告设置整顿工作方案
一、    拟成立户外广告设置整治工作小组,人员在局各股室中抽调,于2014年1月15日前到位。二、    制订《海丰县城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规定》: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于2013年4月1日已拟出《管理暂行规定》,并已报政府,争取政府可在2014年6月1日前出台《管理暂行规定》。三、    编制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的专项规划文件;争取在2014年8月1日前编制出专项规划文件,经费约20万元。四、    规范占用政府公用资源的户外广告经营权的招标拍卖制度:在2014年5月1日起大型广告设置实行经营权、设置权招拍制度。五、    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制度:在2014年3月1日前制定出申请办事流程,申请表格及服务承诺。六、    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进一步清理:1、调查摸底:2014年2月1日前对县城主次敢道的违章广告进行调查登记、汇总,按照专项规划设计,做出清理详细方案。2、清理取缔县城各主次干道乱拉乱挂的布标横幅、沿街商户乱摆乱放的招牌灯箱,以及各种违章设置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设施。3、整治县城乱涂鸦、乱张贴的小广告;组织对受污染的建筑物、市政设施、供电设备、通讯设施等进行清洗、粉刷。4、加大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乱涂鸦信息源头的打击力度,采取技术手段用电话号码广告的涉嫌违法犯罪。七、 加强巡查、监督和管理力度。


                                                                                                                      海丰县公用事业局                                     2013年12月13日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3-12-18 18:44:04

{:4_131:}又来了

海陆风情 发表于 2013-12-18 18:51:04

{:5_142:}{:5_142:}{:5_142:}{:5_142:}

tiankon163 发表于 2013-12-18 19:09:33

有回应是好事。城区的也是广告乱放,特别是个人的,放到人行道,阻碍人行走

米纳 发表于 2013-12-18 19:42:31

要评广告之乡?

627128765 发表于 2013-12-18 19:59:07

{:5_142:}{:5_142:}

笑看世态 发表于 2013-12-18 21:42:41

海丰县政府这几次面对网友们的质疑,正确面对,有错就整改,有误解就解悉,这个做法非常好,值得全市推广,这样使政府与群众更亲近,社会更和谐了。

菜帮 发表于 2013-12-18 21:45:04

经营权竞拍后,会不会出现户外垄断的局面?这样做不合理,会导致多个广告公司倒闭,而拿到资源的广告公司一定是把价格推得奇高的

我行我酷 发表于 2013-12-18 21:48:53

铺天盖地,广告太多了,特别是美食街的广告龙门架,应该拆了,别影响市容市貌,大城市的经济这么好确很少见到户外广告,为什么?因为他们有明文规定,不许广告破坏城市形象。

凤舞九天 发表于 2013-12-18 21:59:47

:)

城事特搜 发表于 2013-12-18 22:51:51

试问汕尾广告业有没有潜规则?谁是行业受益者?请有关部门公开收入
http://www.swsm.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1708&fromuid=1

朋友从远方来,问:海丰什么时候可以拆掉这些破玩意呢?
http://www.swsm.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6710&fromuid=1

谁在滥用权力?海丰三环西路又一神器站了起来,有图有真相
http://www.swsm.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8772&fromuid=1

海丰三环路的神器站起来了,汕尾网友们完败!有图有真相
http://www.swsm.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91220&fromuid=1

关注海陆丰 发表于 2013-12-18 23:04:30

完蛋了!公共事业某局要用以此为借口搞创收了!

SW3316332. 发表于 2013-12-18 23:49:30

新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沙场秋点兵 发表于 2013-12-19 00:20:48

:)

强人 发表于 2013-12-19 01:56:30

关注海陆丰 发表于 2013-12-18 23: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完蛋了!公共事业某局要用以此为借口搞创收了!

把所有的龙门架广告拆了吧,太多了,影响视线。不管怎么说,回应就是海丰政府给力!其它政府部门有木有?

自由自在 发表于 2013-12-19 02:55:42

一届不错,重民意的政府!

幸福_小姐 发表于 2013-12-19 16:45:04

最近海丰政府很给力,对于网友指出的问题都进行回应,希望有回应了相关部门应该尽快改正作风。

死神联盟 发表于 2013-12-19 16:45:22

这样的做法好,接受网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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