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捷胜论坛”的声明
捷胜在线(捷胜论坛)成立于2007年3月1日,本网站为公益性质的网站,设有凝聚力极强的管理团队。本网站一贯坚持团结创新、务实求是的原则,为家乡的公益建设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近闻市网络协会举办的活动中,我论坛个别网友以我捷胜在线(捷胜论坛)的名义参加该活动,该网友事先并没有知会我网站管理团队,本网站也没有授权该网友代表本网站参加任何社会活动,本网站也不属于市网络协会的成员。为明确本网站立场,特作出如下声明:该网友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网站的立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本网站无关。特此声明!
捷胜在线(捷胜论坛)
2013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www.jiesheng.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476 捷胜,汕尾之耻 小小网站,事情都那么多!汕尾人心太险恶! 失业男丶 发表于 2013-12-23 19: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小网站,事情都那么多!汕尾人心太险恶!
赞同看法。 勾心斗角,狭隘心里,这声明是要整哪拙戏?团结一点好,汕尾的内斗是产生汕尾内伤的重要原因之一。 写了个“捷胜论坛 河柳子”,就要出这一份声明,意思是说“河柳子”不是“捷胜论坛”的吗? 这坛主太把自己当根葱了吧。 这坛主太把自己当根葱了吧。 网络这东西真真假假,太认真了就显得没气度,河柳子本身就是捷胜论坛的,签这个东西是好事,你这是在跟市网协对着干?别太当自己一回事了。团结才最重要的。 河柳子为捷胜论坛做了这么多事,看到这个声明,伤心死了,一个文化、公益论坛,何必出这样的声明? shizi 发表于 2013-12-23 19: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写了个“捷胜论坛 河柳子”,就要出这一份声明,意思是说“河柳子”不是“捷胜论坛”的吗?
{:4_102:}{:4_120:} 红海之湾 发表于 2013-12-23 21: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河柳子为捷胜论坛做了这么多事,看到这个声明,伤心死了,一个文化、公益论坛,何必出这样的声明?
{:4_120:} 阿弥陀佛 小茹十月怀胎生了孩子小明,先夫早逝含辛如苦将小明养大成人,小明成人后爱上一个富二代独生女,女方要求小明入赘北上生活。小茹得知后,为了让儿子日后能过上好的生活放手让儿子去,自己孤身入住养老院,儿子也从此过上了达官贵人生活。十年过去了,二十年过去了,小明从未回家探望过母亲,直至小茹屈屈而终也未能见上小明一面。 用"捷胜论坛会员 河柳子"较合理.捷胜论坛没有受权,河柳子不能代表捷胜论坛,这是常识,捷胜论坛发表声明是对的 如果某人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代表你参加社交活动,你愿意吗 请楼主以平常心态对待一切。我从2007年就注册捷胜论坛,是捷胜论坛一会员,也是被阿耀强征入的版主。可我写的是捷胜论坛河柳子个人之名,不是用捷胜论坛之名,如果我全称写上捷胜论坛,那我就代表捷胜论坛了。我是捷胜论论的会员,难道就不许我用捷胜论坛人加上我的ID写上吗?好比你是汕尾人就当写汕尾人一样,难道要强令我写成其他地方的。除非我退出捷胜论坛不是捷胜论坛人,我绝不会冠上捷胜论坛之名。唉,沽名钓誉即会固步自封啊。 捷胜论坛太把自当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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