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丰 发表于 2014-1-30 21:18:07

省司法厅对《陆丰司法局长周日开公车疑携情妇逛超市》的回应

   2013年12月4日网友“汕海关”在“网络问政平台”发了《陆丰司法局长周日开公车疑携情妇逛超市 》的报料贴。2014年1月7日广东省司法厅网络发言人在“网络问政平台”对广大网民对公车私用的强烈质疑正式作了回应,终于正式承认在2013年11月23日既星期六开赴汕尾城区车牌(NSF001)的黑色轿车是陆丰市司法局的公车,并确认时间确是当天的星期六上午。回应如下:http://m.oeeee.com/header/HeaderPicControl.ashx?img=/upload/HeaderPic/6/1684006_s.jpg
广东省司法厅
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14-1-7 17:16:08
[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监督与支持!收到您来信反映司法局长周末开公车携情妇逛超市的问题后,我厅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迅速查明事实并反馈情况。经查,11月23日上午,陆丰市司法局指派司机沈某驾驶公务车(车牌NSF001)送市法援处主任律师刘理事及广东东都律师所主任律师赵理事到汕尾市司法局参加汕尾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议。陆丰市司法局派车到汕尾市开会属于正常公务活动,未发现存在违反上级相关规定行为。陆丰市司法局局长黄孝先同志在11月23日当天并未离开陆丰市到汕尾市,不存在网贴中反映陆丰司法局长周末开公车携情妇逛超市情况。特此说明!    广东省司法厅网络发言人








汕尾问政网友


没问题没问题 发表于 2014-1-31 10:38:39

青春不喂狗 发表于 2014-1-31 10:39:16

不应该单单只针对性的侦察这个。

老知青 发表于 2014-1-31 20:33:50

{:4_102:}

飞鸿 发表于 2014-1-31 23:55:13

{:5_142:}

司法乱法 发表于 2014-2-1 11:35:38

站在高山上 发表于 2015-10-23 22:48:43

到处是这家伙的文章,名人

站在高山上 发表于 2015-10-23 22:49:36

青春不喂狗 发表于 2014-1-31 10:39
不应该单单只针对性的侦察这个。

还要侦察其他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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