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商行
发表于 2014-2-20 21:28:41
汕尾已经定位为海上交通枢纽还是空中交通枢纽,还是宇宙交通枢纽。
反正陆地交通枢纽是海丰。
飞鸿
发表于 2014-2-20 21:37:10
海陆 发表于 2014-2-20 17: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近来关键时刻,大力坚持,支持海陆丰,过了这段时间,基本可以画上句号了!
可以肯定,你有地域偏见
飞鸿
发表于 2014-2-20 21:37:30
强烈支持楼主
梦中汕尾
发表于 2014-2-20 21:40:54
飞鸿 发表于 2014-2-20 2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强烈支持楼主
谢谢支持!
tiankon163
发表于 2014-2-20 22:24:29
哎,看的海陆多了,每次发帖都能知道他想说什么,反正就两件事,改名,迁市中心到海丰。还有如果城区得了什么好处,就出来发帖,意思总是:好处给城区是浪费,发展海丰才能救汕尾,让城区死一边去吧。习惯了。
潇洒夕阳DAN
发表于 2014-2-20 23:05:59
呵呵,好简单的“称呼”:[摘抄于:郑佳、邱晋雄会见宝丽华集团客人]
A)汕尾市委常委、、、、、
B)陆丰市委书记郑佳,陆丰市委副书记
C)海丰市委、、、、、、
OK!
潇洒夕阳DAN
发表于 2014-2-20 23:08:57
睡觉咯,
明天的太阳照样常升起。
solinson
发表于 2014-2-20 23:18:25
本帖最后由 solinson 于 2014-2-20 23:20 编辑
瓦拉瓦拉 发表于 2014-2-20 20: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有茂名,现在茂港区和电白县合并了后GDP超出茂名市区多少倍。
茂港区本来是电白县的,十几年前划出来,现在只是并回去。汕尾也应该回归海丰,为什么现在广东合并地级市的呼声很大,足够说明这一点。天下之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2001年1月22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1号)设立茂名市茂港区。2014年2月,国务院批准同意广东省调整茂名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茂港区和电白县合并设立电白区。
嘉华商行
发表于 2014-2-21 09:24:46
十年生聚,十年休养,二十年后,就会有地区文化.
汕尾的地区文化已形成了,就算拿回海丰,又有什么用.
我认为只要有进步,就可以尝试.拆分海丰为区(可以成为现实),为什么不行.
为什么一定坚持要撤汕尾市(没有现实性).
变则通,通则达.任何改变都可以的.相信我.
拆了海丰为区,日子就更难过吗?我看未必
撤了汕尾为县,日子就更好吗?我看未必.
多少年来,全靠民间建设.由政付拉动的企业有多少.还不是民间小作坊.
梦中汕尾
发表于 2014-2-21 10:07:13
嘉华商行 发表于 2014-2-21 09:24
十年生聚,十年休养,二十年后,就会有地区文化.
汕尾的地区文化已形成了,就算拿回海丰,又有什么用.
有道理!
关注海陆丰
发表于 2014-2-21 11:01:48
汕尾帮们!对于汕尾的撤市或者正名,“海陆”他有发表他看法的权利,不服你们可以对他的看法提出反驳,动不动搞人身攻击或对人不对事的做法只会显示“汕尾帮”们在“支持和反对撤市”这论点上你们显得没底气!对海陆的看法你们显得无可奈何。如果不是这样,那你们可以发表你们支持:“汕尾市的存在一定会辐射海陆丰,带领海陆丰走向繁荣”的论点,或者发表“海陆丰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汕尾市”的论点,让心“海独派“心服口服。
对大海陆丰或者说大汕尾的发展提出建议,未必一致用歌功颂德的方式,同样用一种让人看了不舒服的建议未必他一定是“窝里反”。一个地方的发展允许不同的声音,这是社会的进步。汕尾发展至今相信不仅是海陆丰人无奈,灰心!你们市内人也好不到那里去。你们有你们的看法,我们有我们的想法这并不冲突,大家都想让大汕尾地区走向等繁荣共同发展!
食番薯配菜补
发表于 2014-2-21 22:59:14
{:4_102:}{:4_102:}{:4_102:}
普陀寺
发表于 2014-2-22 00:02:51
“海陆”们该修心了。
火★龙★果
发表于 2014-2-22 10:30:59
无心快语 发表于 2014-2-20 17: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海陆们,你们不顾那么贫困的赤坑、大湖人民心向汕尾市城区的靠拢,力阻赤坑和大湖两镇归入汕尾新区!
赤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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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天空
发表于 2014-2-22 10:32:23
西门吹牛 发表于 2014-2-20 13: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妄想症而已,且勿太当真。
看起来妄想症得的不轻啊。
埔陇宫
发表于 2015-1-3 08:39:58
很好,一起讨论。
埔陇宫
发表于 2015-1-3 08:53:45
批斗会{:4_141:}
海丰公平
发表于 2015-1-3 12:32:11
{:5_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