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心灵安语” “1998-庄*杰”转发谣言信息受处罚
网民“心灵安语” “1998-庄*杰”转发谣言信息受处罚2014年3月4日,我县网民“心灵安语”、 “1998-庄*杰”相继转发腾讯微博 “农夫三拳,有点疼”发布“汕尾火车站抓获2个新疆人……”的谣言信息,海丰公安局网警中队及时查获谣言转发网民“心灵安语”、“1998-庄*杰” (“农夫三拳,有点疼”由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抓获另案处理。) “心灵安语”真实姓名张X迪,男,19岁,海丰县公平镇人。张X迪转发该微博后被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并抓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1998-庄*杰”的真实姓名庄X杰,男,15岁,海丰县海城镇人,某中学初二级学生,海丰县公安局依法对庄礼杰进行教育。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览阅信息需理智分析判断,不要随意转发有害信息,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将受到相应处罚。
转发有罪。严肃了点吧?应该查处首发造谣人! 转发也关五天不合理,有人说当然有人信,老百姓不是公安怎么知道真假?只要他不是转发后恶意扩散继续编造哄托谣言,就不应该关他五天,可以传唤教育,不要滥用权力了。 关注 道听胡说的不要发帖,否则自己麻烦!
转发关五天?这也太严重了,我说网警叔叔,你们还是抓点其他的吧,转发的,教育一下就行了. 该死!破坏社会治安!该处罚!{:5_142:} 关注! {:5_172:} {:5_146:}{:5_146:}{:5_146:}{:5_146:}{:5_146:} 关注! {:5_172:} 本帖最后由 lsw20030131 于 2014-3-7 12:32 编辑
转发而不存在主观故意的不至于拘留吧,网警对法的理解是否存在偏差? 小孩,没思考能力,教育为主! {:5_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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