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反对海丰将教师公租房作为重点民心工程
本帖最后由 か空ぇ蕩く 于 2014-3-11 03:52 编辑如题,有段时间没怎么冒泡,没有关注到置顶的帖子,所以晚了发表。
动用公共财政为教师群体建设公租房保障房等同于部门福利,是为不妥,如果说教师及其单位自行筹资就另当别论了。
不论是教师还是公务员,都不应享有特权,公共财政属于全民所有,县教育局申报此项目涉嫌以权谋私。
此公租房保障房项目应当惠及全民,公开透明的抽签摇号。 动用公共财政为教师群体建设公租房保障房等同于部门福利,是为不妥。
---------公共财政与部门福利是两回事,应分开,有一定道理。公租房保障房项目应当惠及全民。 :curse: 这个要支持,民生工程只能全民共享! 我是教师,怎么不知道有这回事??????????? 青春地狱火 发表于 2014-3-12 21:34
我是教师,怎么不知道有这回事???????????
请看置顶帖,海丰县人民政府征求2014年全县重点民生实事意见,当中县财政计划投资四千万元人民币建设公租房教师公寓,主管单位县教育局。 汕尾很棒 发表于 2014-3-12 12:42
这个要支持,民生工程只能全民共享!
谢谢。投资四千万元公共财政建的公租房只有教师能享受,虽然教师是值得尊重的职业,反对这个与对教师是否尊重是两码事。 支持,反对 教师在汕尾来说,名声已经开始好于 医生和警察了! 我觉的不要否决,应该建设一部分给那些长期奋斗在山区的老师。 本帖最后由 か空ぇ蕩く 于 2014-3-14 05:12 编辑
玩世\不忠 发表于 2014-3-13 14:59
我觉的不要否决,应该建设一部分给那些长期奋斗在山区的老师。
优待山区教师我赞成,但是要何这事分开说。这用公共财政建起来的保障性住房只有教师才有特权享受,要不就直接了当得说建的是教师公寓,别弄个公租房头衔挂羊头卖xx肉冒充公租房占指标。 hai 发表于 2014-3-13 14:58
教师在汕尾来说,名声已经开始好于 医生和警察了!
这个还得听听这学期家长和学生的意见。 曾经爱你 发表于 2014-3-13 12:15
支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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