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查看: 29082|回复: 8

[论汕尾] 「版权、剽窃」之我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3-16 16: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版权剽窃」之我见

  近浏三维版块,有侵犯剽窃版权议题,看完之后,本人有一点看法。
  我自己总觉得,汕尾地区的文学创作走势,有一股「承包到户」的感觉,为什么如此说呢?我们这块土地有过光辉日子,有过左右中国政局的政治人物,先辈的足迹留下了心路历程和故事,我们有责任去发扬光大,毕竟,大江滚滚东流去,都是一杯浊酒话春秋了。
  汕尾现有很多史学家,民俗家,自由评论者,我总觉的,所创作路线是窄的,不是宏观的。总走不出汕尾一隅,海角一湾。
陈炯明是我写的
文天祥是我研究的
钟敬文是我敬畏的
莲花山是我笔下一座山
鸡鸣寺是我毫端一座寺。
  既是「承包」,那么要扶植,十年八年来,长文累句,重重复复,名称曰研究,从来没有一个新鲜词儿出来,专炒冷饭,在汕尾史学家笔下所啃是祖宗屎,啃爹,除了宣扬,还是宣扬,到现在为上,不能给我们老祖宗定位,靠支颓笔,你抄我的,我抄你的,从来看不见这些史学家们写有一篇有思想性,有独立思维的好作品,打开这些书籍,看几行,总让人有点喘不过气的感觉。香港文人也上来搬了,搬下来的东西入自己作品,一年印几次,这期叫「风情」。下期叫「艺苑」。乱七八糟的东西,失实的东西,推塞一处,到处拉广告,(因为香港人很多是傻的)润润银包,捧一捧,吹一吹,成家了。
  大众文化,是汕尾海陆丰人民集体回忆,一民谣,童谣,渔歌,地方戏剧,是先贤遗下来的文化财产,不存在版权这个字眼。
  例如,白字戏曲,是有自己独特的唱腔和主旋律,我们先说说「十三腔」这个曲牌,绝大部分海陆丰兄弟姐妹都会唱的,我只能称这类唱腔为「大众文化」,创作人可以尝试创作一新曲牌,或称「十四腔」,这才是一种突破,一种艺术性的标新立异,你就是原创者,开山老祖,至于「十四腔」人们是否喜欢,那由时间来证明了。
  擂茶,菜头丸,重糕果,菜包果,渔家人娶媳妇,走婆家称「走三朝」,这些就是大众文化,它们的形成是和千家万户紧紧相连的。
如果,把这些民俗入书,当作是自己作品,加个版权,从另一角度看,那太牵强了。你不外在大众文化的边沿修修补补而已,加点色彩,所以,这些不存在版权,因为权版这东西涵盖面太深远了。
  剽窃,低于百分三十不算剽窃,使用者最好加「引用」。 
 如果,李白,杜甫在世,天天都有官司打。

 如果,将某文化单位,戏剧组织出版的影视,音像,海报,艺术造型,VCD,不经原创者授权,签字同意,自己拷贝,录制,复影,这是盗版权了,必负刑事责任。
  

楼主热帖
[文化天地] 为超兄伉儷洗尘
[文化天地] 冷峻为我画
[文化天地] 将军,你没有恨
[文化天地] 纪念孙中山//12日在东莞市举行
[文化天地] 读书偶拾
[站务管理] 申请弃掉版主

发表于 2014-3-16 18: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发表于 2014-3-16 21: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4-3-16 21: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3-16 21: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汕尾文人”圈大多缺乏沟通,不知道是否是小地方作祟。还是小地方心理,一旦你有了那么点东西就可以自傲起来甚至是”娇“
发表于 2014-3-17 20: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叫现代的人别读书,免得天天为文字而打官司,歌星唱了一首歌,别人去翻唱了,也可以告吧!
发表于 2014-3-21 13: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完了写得不错。痛击了所谓的真文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3-21 13: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壹卓湯 发表于 2014-3-21 13:30
我看完了写得不错。痛击了所谓的真文人。

谢谢汤君,祝安。

郑主任有教示「显兵兄呆在海外,文化大观,不伦不类,非马非驴」
哈哈,这叫「四不像」。在海外就不会写文章,写好文章一定在汕尾海陆丰?这是什么逻辑?第一次听。

文章贵在真,贵在诚,(师之教也)
撷取别人作品文章,来充学术,一;句不通順,二:脉络散,三;东拉西扯。
发表于 2014-3-21 13: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显兵 发表于 2014-3-21 13:44
谢谢汤君,祝安。

郑主任有教示「显兵兄呆在海外,文化大观,不伦不类,非马非驴」

您老就无须多礼,小生受教了。在市民网看了那么多的评论,您的最通俗易懂,搞笑诙谐,一针见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