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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 打油诗一首,调侃《海陆丰历史文化丛书》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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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6 19: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2014-3-16 19:41: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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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七十个字打官司。
在文字官司中,算首例。

发表于 2014-3-16 19: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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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陈显兵 于 2014-3-16 19:51 编辑

我以为全本书被人抄袭。
现在才知道仅仅是70个字。

和「文人」做朋友,做不过。
被人卖了,自己还不知道。
我的大德妈祖我的天。
 楼主| 发表于 2014-3-16 19: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显兵 发表于 2014-3-16 19:49
我以为全本书被人抄袭。
现在才知道仅仅是70个字。

一开始我也是以为全书、或者大部分内容被抄袭,就这70多字,也不是完全一样,说是借鉴也是可以的。
真为此事打官司,实欠雅量。
但炒作例外!
发表于 2014-3-16 20: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3-16 19:54
一开始我也是以为全书、或者大部分内容被抄袭,就这70多字,也不是完全一样,说是借鉴也是可以的。
真为 ...

炒一炒,借市民网的平台,大家就火起来了,名扬网络界了,市民网删又删不得,变成了一个是非之地
发表于 2014-3-16 20: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没有必要了,都是为了汕尾大家让一句让一句,就过去了,人生能有几个秋?抬头不见低头见,都是文化人谁不认识谁?友好相处相帮相助不好吗?
发表于 2014-3-16 20: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有意思,双方找个时间在市民网上约架吧,我围观
发表于 2014-3-16 20: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菜帮 发表于 2014-3-16 20:14
炒一炒,借市民网的平台,大家就火起来了,名扬网络界了,市民网删又删不得,变成了一个是非之地

发表于 2014-3-16 21: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说要打官司吧?
打油诗的都发诗词版面多好,一边讨论一边赏文,还可以对诗。
发这里一沉淀就找不着影了,吃个晚饭回来,这个版块大杂烩了
发表于 2014-3-16 21: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说要打官司吧?
打油诗的都发诗词版面多好,一边讨论一边赏文,还可以对诗。
发这里一沉淀就找不着影了,吃个晚饭回来,这个版块大杂烩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3-16 21: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铃会唱歌 发表于 2014-3-16 21:51
没说要打官司吧?
打油诗的都发诗词版面多好,一边讨论一边赏文,还可以对诗。
发这里一沉淀就找不着影了 ...

一方已经说明要打官司了!你不知道?
发表于 2014-3-17 00: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本书剽窃竟被你说成是一段文字,建议你先看看我几万字的帖子,再来说话。
发表于 2014-3-17 00: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菜帮 发表于 2014-3-16 20:15
太没有必要了,都是为了汕尾大家让一句让一句,就过去了,人生能有几个秋?抬头不见低头见,都是文化人谁不 ...

家庭的财产,被贼偷了,就没有必要控告吗?请你将心比心!
发表于 2014-3-17 00: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3-16 19:54
一开始我也是以为全书、或者大部分内容被抄袭,就这70多字,也不是完全一样,说是借鉴也是可以的。
真为 ...

你没有看我的原贴吧,仅仅是为了70子的剽窃而控诉吗?海陆丰丛书10本书中,有5本涉嫌剽窃。而你竟然轻描淡写的说借鉴。
 楼主| 发表于 2014-3-17 00: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海闻道 发表于 2014-3-17 00:16
五本书剽窃竟被你说成是一段文字,建议你先看看我几万字的帖子,再来说话。

阁下作品发布在网络的我粗略拜读了,非常赞叹。但是您的这个官司我认为没必要,所以不赞成打,当然决策归您。
从目前双方介绍的情况看,对方似乎没有全书或者长篇大幅的抄袭您的作品,要说创作借鉴和合理引用也是可以的,当然您能证明对方抄袭的篇幅涉及很大的比例或很多的文字,可能更有说服力。

顺便说一句,这场侵权纠纷,我持中立!
发表于 2014-3-17 09:42:5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郑溢涛 于 2014-3-17 23:39 编辑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3-17 00:26
阁下作品发布在网络的我粗略拜读了,非常赞叹。但是您的这个官司我认为没必要,所以不赞成打,当然决策归 ...


以先生的打油大作看,“和事”的苦心好意昭然,“中立”的立场似难觉察。
我的立场是:是非要沟通,襟怀当豁达。无论真相如何,都可作为一次对相关学术轨范、编撰体例规则的学习和探讨,这是有意义而不可回避的。我所感知的是,多数网友甚至是部分编撰者,对这个方面是陌生或一知半解的,持论有不着边际的倾向。
发表于 2014-3-17 12: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3-17 00:26
阁下作品发布在网络的我粗略拜读了,非常赞叹。但是您的这个官司我认为没必要,所以不赞成打,当然决策归 ...

你这又是以那门法律来作为标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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