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了两篇短文,并和一些网友开展讨论,何来过分?
两篇短文,是不过份。短文里面的措辞,有过份处! 我觉得,人命最重要!等到确定炸弹是真的才去警示客人,那才是对客人最大的不负责!因为炸弹不会等人,万一在调查期间爆炸,死了的是普陀居的家人!他还会觉得不该提前警示并疏散客人吗?现在调查没事要追究人家责任,事后诸葛亮谁不会当?!简单来说,就跟你身上长瘤,医生建议切了,良性恶性不明,恶性的话拖一段检查的时间可能转移要命,而切了就一了百了,你会坚持检查即使有可能恶化转移致死吗?而一旦切下来是良性的,普陀居这种人是不是得让医院赔钱道歉了?什么道理?马后炮谁都懂!事前诸葛亮可就不是个个都是了。 tiankon163 发表于 2014-3-17 19: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人命最重要!等到确定炸弹是真的才去警示客人,那才是对客人最大的不负责!因为炸弹不会等人,万一 ...
这样的类比犹如戏论,我就不反驳了,请你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吧!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3-17 09:21
乌龙事件就不能严谨探讨吗?
我认为相反,这次乌龙事件,从政府到企业到个人恰恰应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
事实是,那篇告示发出后,你的所有假设都没有实现!证明了你所说都是危言耸听,强加之罪何患无辞!假设的前提ˉ警示的事情都真实的发生了,你假设的结果都没发生,你还好意思拿来假设?该假设的是没有发生的事才对吧!假设炸弹真的有!而肯德基没有发出警示!于是大家都安静祥和的在店里等警察排查!磅!炸弹爆炸了!这时候炸弹伤了人不算!人群才会真正恐慌互相踩踏!才是真正的人间悲剧!你连孰轻孰重都没有分清,只是知道咬文嚼字追究这追究那!连人命最重都不懂吗?在炸弹没有爆炸前疏散人群警示人群!即使没有也当成有炸弹那样来做!直到炸弹真正被排除!肯德基没有做错。警示群众不要进店也很对!难道不挂牌子,让店员站到那里给顾客解释吗?那店员的安全谁来保障?或者不挂牌子,不要店员说明,那进店的顾客安全谁来保障?事后诸葛亮谁都会做,没有炸弹还警示算造谣什么的亏你说的出,当时那种情况谁敢说炸弹绝对没有?谁敢不疏散人群?也只有眼里没有人命关天的概念要等事情发生才能警示群众的诸葛亮普陀居你才做得到了!你是活神仙呐!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3-17 20:13
这样的类比犹如戏论,我就不反驳了,请你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吧!
你别断章取义了,造谣首先是无中生有,没有事实依据的传播消息,既然警察都介入调查,而且确实有疑似物件,就已经不是无中生有的了!而且警示消息为客人安全所发,出发点是好的,被你说成恶意制造社会恐慌的样子,你还以为自己掌握法律很牛,那你去告嘛,看看你自己有多牛,还让我去查法律?笑话! 西风 发表于 2014-3-16 23: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纠正下陈老先生的错误“笔者找不到地方当局的信息”
事实当晚海丰公安在市民网和微博上都已经通告了,并请 ...
市民网哪个板块贴出海丰公安通告?愚确实找不到,祈赐教,多谢! 壹卓湯 发表于 2014-3-17 09: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后做什么事情,即使是好事情好心情。都去读一下法律法规在去做。。还有以后你开摩托车要戴帽戴行驶证, ...
{:6_212:} 郑溢涛 发表于 2014-3-17 13: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两篇短文,是不过份。短文里面的措辞,有过份处!
郑主任,我可以理解为您这是在替人家避重就轻么.{:6_182:} 就为一个肯德基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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