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城浪子
发表于 2014-3-18 12:22:12
←怪∮脚 发表于 2014-3-18 08:43
一、每个人都扔个这样的垃圾,引起社会恐慌,看到时候会变成怎样。
二、每个人都扔个这样的垃圾到你家附 ...
海丰公安够力!
此案不能以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因为他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行为或证物,纸盒子你可以说是假炸弹,但他可以说是垃圾,不能用假设它是炸弹就给他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引起的恐慌也不是在他特殊策划下有预见的产生的。
陆城浪子
发表于 2014-3-18 12:24:30
从疑罪从无的角度分析,他不应该被刑拘,但然事情闹这么大不收拾你,谁心里也不服,所以怪他多事惹火上身。
汕闽人0660
发表于 2014-3-18 13:15:21
向海丰公安干警致敬!
米纳
发表于 2014-3-18 13:48:44
:L
邦得净
发表于 2014-3-18 17:57:37
不作死就不会死。。。{:5_180:}{:5_180:}
汕尾海丰
发表于 2014-3-18 18:16:49
这玩笑开大了@@
悠悠YAN
发表于 2014-3-18 22:10:37
{:5_142:}
海丰佳诚
发表于 2014-3-18 22:19:53
没办法 此人吃过饱
JENNS
发表于 2014-3-19 20:44:49
Hamiltion 发表于 2014-3-17 19: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他无罪,用什么方式来证明他有罪?
他跟本就没有制造炸弹,你大家把一个纸盒子假设为炸弹,他也没 ...
不是的,纸箱里面有电线之类的,做的跟电视里的炸弹差不多。。。估计要判几年呢!!!
JENNS
发表于 2014-3-19 20:47:49
时福来银饰 发表于 2014-3-17 21: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像写着陆河人,压根就不是海丰人吧
陶河。。。海丰县陶河镇
JENNS
发表于 2014-3-19 20:53:47
大家都在说海丰公安够力什么的,其实破案手法估计就是查看附近监控视频之类的东西,再经排查这样。蓝天附近除了治安监控红绿灯监控,还有其他商家的监控的。只是该事件影响较大所以破案速度就快了。这些我们都懂的
havn2015
发表于 2014-3-20 17:08:24
真是不可多得的银才啊~ 只有这样的轰动,才会引起外界人士的关注,引起恐慌是不对的,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的话,我们还得感谢这个银才和那个报警的神人,还有这个事件,可能正因为有了这么轰动全城的事,海丰才会慢慢受关注受重视,这样很多贪污腐败,很多肆无忌惮的人和事,才不会接二连三的被发生!他这是在民粪吗?替天行道?求解{:6_198:}
hnr1995
发表于 2014-3-20 19:43:22
希望处理结果公布
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4-3-21 01:17:09
:curse:
A=A
发表于 2014-3-21 15:17:56
{:5_150:}
『_彬業电器_』
发表于 2014-3-21 15:29:39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_彬業电器_』
发表于 2014-3-21 15:29:48
{:5_142:}{:5_142:}{:5_142:}{:5_142:}{:5_142:}
广州优品屋
发表于 2014-3-23 11:56:26
{:5_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