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疗改革,呼吁把停止输液后留院观察写进相关法规。
本帖最后由 海陆 于 2014-3-25 18:40 编辑深化医疗改革,呼吁把停止输液后留院观察写进相关法规。
值此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响应深化改革的号召之际!有感于朋友的父亲在广州的大医院花费了18万的手术费用进行了心脏支架手术费,经该科领导教授通知检查正常出院后却保障不了18个小时的生命,朋友质疑其父是医院医生不负责任或者是遭遇了医院潜规则而导致不幸身亡。但不管如何,个人认为是停止输液仓促出院的缘故,本着尊重生命的理念,进一步维护消费权益、捍卫生命权益,强烈呼吁卫生部把停止输液后留院观察写进法规。
一、从朋友的父亲正常出院后翌日身亡有感停液留院观察的必要性!
朋友的父亲黎某于2014年2月17进入广州的大医院,并于2月21日和2月25日做了两次心脏支架手术,搭建了4条心脏支架,术后诱发肺部并发症,有慢性阻塞性肺病及细菌性肺炎两种病,术后一直依靠输液以及药物进行治疗并控制炎症,病人于3月6日被通知检查正常可以出院,3月7日下午办理完出院手续,期间在医院的花费近18万元。病人出院回到家后,翌日早上突然病发,送院途中不幸身亡!期时距离出院时间不足18小时! 由于病人是被通知检查正常的情况下出院,翌日无故身亡,且由于病人出院很是匆忙存在诸多疑惑,故病人家属质疑病人的死亡是医院医生不尽责或者是遭遇了医院“潜规则”而导致。
朋友质疑有以下几点:1、病人究竟是否因为检查正常而出院,如正常出院何以翌日早上突然病发身亡。2、出院前一天早上,主治医生与该科领导教授关于病人是否可以出院的说法不一致呢?一个是继续留院观察,一个是可以出院!究竟孰是孰非!3、病人双脚都站不稳的情况下匆忙出院,出院当天被取消了三瓶液,且未办完出院手续,床位就被占了!是否因为要腾出床位给新病人?4、慢性阻塞性肺病有6-7天的治疗疗程,而病人治疗了5天,且第五天还被取消了三瓶液!没有完成相关疗程!5、是否遭遇医院“潜规则”而匆忙出院呢?是否因为医院医生为创造更多效益而喜新厌旧?还是家属红包有不到位的地方;6、病人是否如医生所说要用进口心脏支架手术,而不能用国产的!是否与医生利益挂钩!7、自动手术后病人一直在输液,停止输液后马上出院适合吗?不需要留院观察吗?
不管朋友的质疑是否成立,也不管其中医院医生是否有不尽责,医院是否有什么潜规则!个人的观点是停止输液马上出院确实有不妥当的地方,需要留院观察多一段时间!纵然出院时检查合格,可还是难免有一些难以预测的不稳定因素!
二、关于把停止输液后留院观察写进相关法规的个人见解!
在下网络搜索在卫生部或者医院中都找不到停止输液后留院观察的法规,不管是大病小病还是重特大病,纵然有写留院观察的规定也是打了青霉素后观察一两个小时,这个留院观察也只是因为青霉素容易导致过敏!
找不到不代表停止输液后不需要留院观察,个人认为有五个因素值得把停止输液后留院观察写进相关法规,五个因素:
1、药物的问题:病人住院期间一直依赖输液以及药物治疗,停液后单靠药物治疗难免有什么难以预料的不良反应!2、年纪的问题:假如病人年纪较大,恢复方面不是很快,停止输液马上出院难免有难以预料的不良反应!3、活动的问题:病人手术后一直接受治疗,活动量不大,停止输液马上出院,由于动辄太大难免有影响并产生难以预料的不良反应!4、设备的问题:医院设备齐全,如病人有何不良反应,可以迅速响应过来。如吸氧,病人住院期间经常要吸氧,有可能产生了依赖,尤其一些患有心肺疾病或容易诱发瘁死的病人,出院后没得吸氧难免呼吸困难并产生不良反应!5、应急的问题:医院专业医生护士都在,且熟悉病人的情况,留院观察期间病人有什么不良反应可以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
以朋友的父亲为例,停止输液后马上出院适合吗?不需要留院观察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朋友的父亲停止输液后留院多为观察很是应该,看有无不良反应后,再准许出院,也许就不会检查正常出院的情况翌日早上发生这样的不幸。其原因和同上面关于把停止输液后留院观察写进相关法规的五个因素一样:
1、药物的问题:其父住院期间一直依赖输液以及药物治疗,停液后单靠药物治疗难免有什么难以预料的不良反应!2、年纪的问题:其父今年72岁,虽然手术很是成功,但由于年纪较大恢复方面不是很快,停止输液马上出院难免有难以预料的不良反应!3、活动的问题:其父手术后一直接受治疗,活动量不大,停止输液马上出院,由于动辄太大难免有影响并产生难以预料的不良反应!要知道心脏支架搭建手术过后病人很长时间是很不舒服的,稍微活动一下都有影响。
4、设备的问题:医院设备齐全,如有何不良反应,可以迅速响应过来。如吸氧,其父患有心肺疾病,住院期间经常要吸氧控制病情、缓解呼吸困难及改善症状,出院后没得吸氧难免呼吸困难并产生不良反应!5、应急的问题:医院专业医生护士都在,且熟悉病人的情况,停止输液后留院观察期间其父有什么不良反应可以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
从以上五点可见,把停止输液后留院观察写进相关法规很有必要!尤其对于年龄比较大又动了手术更是很有必要。把停止输液后留院观察写进相关法规这是出于对生命尊重的具体体现,多一份观察多一份生命保障!同时这也是对病人消费权益的维护以及生命权益的捍卫,要知道病人家属花费了大价钱进行手术,手术成功,可停止输液后翌日因为发生难以预料的不良反应而不幸丧命,那是多么的可惜,一场欢喜一场空啊!
三、关于停止输液留院观察的深层见解!
不管医院或医生有没有失责的行为,个人有感朋友父亲的不幸更多是国家相关法规不到位的缘故,如果有相关停止输液后留院观察的规定,那么他也不至于走得如此匆忙。那么之前为什么不写进法规呢?是否认为医院可以做到所以不需要?其实不然,在民办医院或地方医院也许可以做到,可大城市医院却不其然,大医院有大医院的实际,大医院都快挤破门了,一床位难求还是众所周知的现象,因为床位难寻,病人家属也不得不找关系找门路,虽然无奈而又不得不为之,这样难免导致有必要多留院观察的病人不得不提前通知出院。
对于病人来说高昂手术费用都花了,只要生命多份保障也不在乎多一天观察费用。当然这可能会损害利益一床位难寻的大医院以及手术提成高的医生效益,毕竟新病人一天的费用根本不是旧病人留院观察所能比拟。另外医疗行业有医疗行业的规则,以心脏支架手术为例,网络搜索医疗黑幕一大堆,国内心脏支架手术也很是泛滥,至于为什么出现心脏支架的滥用,专家分析,一些医院把它当作了经济增长点,医生也非常重视支架手术带来的利益。
医疗器械进入医院的前后是一整条利益链,必须给医院还有实施手术的医生一定的回扣,回扣都是一对一的单线联系,厂家直接对某个医生,这是业内的潜规则。而且根据设备和供货商的不同,回扣的多少不一。目前国内的很多大医院中,每年进行多少支架手术都在攀比,因为放得越多,显示收益也越大,甚至很多医院每年都会给相关科室下达放支架的指标,要求当年放支架的病例要达到多少。
而这样的利润产生主要是新病人手术初期,至于后期基本没什么利润,是否由于新病人花费相对较高,和医生利益挂钩较大,至于老病人手术已经做过了,之前手术的相关提成已经有了,至于之后的治疗费用相对低,或者与医生利益挂钩不大,这也导致医院及医生喜新厌旧。要知道心脏支架手术的利润可比贩卖毒品还高,毒品的高利润都能够让人铤而走险,更何况这种挽救病人生命冠冕堂皇的心脏支架手术呢?
为了创造更多的效益,医院及医生难免让旧病人尽早出院,尽快让新病人进来!让病情还不稳定的病人匆忙出院,医院医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由于没有相关法规,这也就为医院医生找到一个推卸责任的借口。中国是个人情社会,投入不够的情况下,还有就是相关法律法规有所漏洞导致有空子可钻,从而也导致生命得不到进一步的保障。
当然,虽然说医院医生责任不可推卸,可也不能把帐算在医院医生身上,更多的医疗体制存在的问题,医院医生为了创造更多的效益,而让本来病情还不大稳定也不应该过快出院的病人尽快出院,导致病人无辜丧命。有感与此,我对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在全国两会期间建言医改一定要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也很是赞同,乃至有一定的感触,前几天没遭遇朋友父亲这样的事情,看到这个建言的时候,个人根本不当一回事,各个领域有各自的领域自然说各自领域的话,另外建言也就是建言,要知道国家有国家的实际,现实也有现实的难处,改革开放30年要改变五千年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不容易。如钟南山所说,要解决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首先从政府到全社会都要树立起尊重生命的理念,体现对健康医疗的重视,加大投资,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此外,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人文教育,并且对医务人员实行淘汰制。保障医生收入体现其看病的劳动价值,充分调动起来广大医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四、本着尊重生命的理念把停止输液留院观察写进法规。
当前,普通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病不起、死不起,医患矛盾尖锐,这些问题不论什么时候都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焦点。俗话说:没啥都好,别没钱,有啥都好,别有病,乡下人病不起啊,如朋友的父亲般拿着卖宅基地的钱来住院,手术虽然成功,可后来仓促出院,最后连命也搭进去了,那就太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人生之痛莫过于此。
把停止输液液后留院观察写进法规很有必要,多一份观察多一份生命保障。尤其对于年纪比较大手术而又动了手术病人 ,还有那些患有心肺气管等容易引发瘁死疾病的病人。
如整体写进比较难,那可以局部并有所针对性的写进。各种病各种年龄有着各种实际,有的病停止输液后留院观察是一两个小时,如小孩注射青霉素;有的多一两天,如经过大手术过后的一些年纪比较大的患者,毕竟年纪大,恢复慢且住院期间活动不够,出院动辄太大,难免不妥;有的乃至更久,尤其一些患有心脑血管,冠心病等容易导致瘁死疾病的患者,这些病需要通过吸氧预防,而病人没得吸氧难免呼吸困难,随时可能产生不良反应,而这在医院可以及时得到控制!还有一些对吸氧或其他药物产生依赖性的就更久了,因为离开医院,相关辅助设备是跟不上位,可救人如救火又耽误不得。
笔者非医疗专业人士,这些留院观察的时间建议只是个人之见,如有必要请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来写,最终目的进一步尊重生命,保障及维护生命权益!国家医改本为造福更多老百姓,为了病人多一份生命保障,医院医生对于术后停止输液的重病患者、老人家留院多观察一两天,而不至于急忙腾位创收提升福利,以避免更多人无辜丧命,再高的利润都不会比生命更为重要!同时由于医院利益缠绕的潜规则,可以说把停止输液后留院观察写进法规必然要有坚定的信心才可为之,因为所面对的不止是一间医院,更多的是其背后的医疗体制。
最后再做一点呼吁,对于在医院动了大手术的病人,经医生教授检查正常说可以出院的情况下,为谨慎起见,避免多日心血付之东流,也避免如朋友的父亲在医院通知检查正常出院后的第二天早上不幸身亡!在停止输液后都尽量要求在医院多观察一两天,尤其在一床位难寻的大医院更甚!
综上所述: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结合实际,奋发有为,做好各项工作,不断谱写改革发展新篇章。全面深化医疗改革的同时,本着尊重生命的理念,进一步维护消费权益,捍卫生命权益,强烈呼吁把停止输液留院观察写进法规。
海陆2014-3-25
补充:发稿期间,朋友打算就其父亲的事情于3月26日向该医院讨个相关的说法,希望相关说法的声讨能侧面为把停止输液后留院观察写进相关法规做个辅助!本着尊重生命的理念,敬请社会各界关注!
http://www.swsm.net/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该贴已经同步到 海陆的微博 写太长了,可不可以精简点让我一目了然? 写太长了,可不可以精简点让我一目了然? 哎,反正意思就是要医院出门后还要有保证出院多少天内不能有意外就是了,其实那么大年纪了,心脏还那么差,搭桥4次。。。什么时候出意外都难说的,就算观察够1年,谁敢说出院后就不会发作?心脏这事很邪,年轻人时不时都有猝死的,何况72岁的心脏不好的老人,海陆说那么多,到底还是一厢情愿而已,要按你这种要求,谁都不敢接待你这位客人了,要求保证,命运这东西谁敢保证? 一般医院都有治愈标准,医生根据病情的变化情况判断是否治愈,能否出院。但即使符合治愈标准,达到出院要求,也并非能保证患者出院后多久(24小时、48小时或者更久)不出意外,因为这样的保证是不科学的。毕竟患者有很多其他因素引起意外,尤其是心脏病加肺心病综合在一起,出现意外的情况更多。临床上出现很多年轻的心脏病患者(如心肌梗塞)治愈后出院不久,因过于大意,乐极生悲,上个楼梯或大个便再次心梗而死亡。我举这样的例子是想说,即使停药观察安全后仍不安全,关键是看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出院后的其他因素。至于楼主说的具体病例医院是否在诊疗方便存在问题,不太好判断,如有需要可提请医事委员会鉴定。 关注 楼主的话题比内容大多了。
该案例好在是发生在广州大医院,手扶拖拉机和三脚鸡开不到那里去。如果发生在汕尾地区,哼哼!又不知道那家医院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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