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叶良方指证《汕尾文化丛书》涉嫌抄袭的态度
本帖最后由 郑溢涛 于 2014-4-23 16:42 编辑对于叶良方指证《汕尾文化丛书》涉嫌抄袭的态度郑溢涛
昨天,《汕尾文化丛书》原编委主持碰到我,说《丛书》多位编委对我支持叶良方指证《丛书》涉嫌抄袭一事有“误解”,意指我的态度“失当”。我说,我的态度始终未失客观,网上片言只语俱在,可查!还说:我只据事实、公理发言,不因个人关系立言、废言! 先交代一些相关过程——一两个月前,阿镇请几位网友聚谈,我和良方兄都去了。他拿出一叠材料,说是指证《汕尾文化丛书》涉嫌抄袭、要上交有关领导的。我略为翻看一二,建议他:先整体评论一下《丛书》得失,再说涉及个人的事。在场的陈治赠先生也赞同我的建议。至于他后来选择将材料贴上网,我是上了网才知道的。我有几个跟帖如下: ①关注。支持合法维权! ②关于此事,希望通过必要的理性互动,梳理出有利于促进我市文化建设的健康共识和正能量来! ③是非要探究,襟怀求豁达。不管事实真相如何,既然问题提出来了,当作一次对相关学术轨范和编撰体例规则的学习和探讨,以为日后的规范化操作之鉴,是很有必要的。 另外表达过的一个意思是:如果有关方面始终不予回应,支持诉讼,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甚至可把出版社也列为被告之一。(当然,叶良方提供的证据是否有效,取决于法理认定。) 这几个跟帖有何不妥,大家可以评判、指正! 另外,前几天在单位举行的向市领导提意见的会议上,我向林常委提的其中一条是:请敦促《丛书》编委会针对叶良方的指证尽快作出回应、表态,因此事影响不小,弄不好很反面。 我跟《丛书》编撰出版过程中的其他一些关系,在此不说。就是这样。
http://www.swsm.net/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该贴已经同步到 郑溢涛的微博 叶良方提供的证据是否有效,取决于法理认定。
他现在一个屁都不敢放了,估计是无效,自知之明藏起来。{:5_174:} {:6_220:}看到郑主任这贴,我好象明白了一些事情.至于明白了什么事情,我知,他知,有人知.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4-4-23 17: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到郑主任这贴,我好象明白了一些事情.至于明白了什么事情,我知,他知,有人知.
你明白了什么啊?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4-4-23 17: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到郑主任这贴,我好象明白了一些事情.至于明白了什么事情,我知,他知,有人知.
老怪,你明白了什么,讲来听吓。
岂不是「无利不起早」。 陈显兵 发表于 2014-4-23 18:27
老怪,你明白了什么,讲来听吓。
岂不是「无利不起早」。
谁无利不起早?我么?你又想当“XX之心度XX之腹”的注解? 我又不是没跟叶良方交过战。但,这不意味着他有道理的,我就不可以支持! 陈显兵 发表于 2014-4-23 18: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怪,你明白了什么,讲来听吓。
岂不是「无利不起早」。
问陈老师好。{:4_120:}
我明白的与郑主任所说之事无关,只是我从郑主任贴中的一段明白了一些事情。 liujn0304 发表于 2014-4-23 17: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明白了什么啊?
我明白的与郑主任所说之事无关,只是我从郑主任贴中的一段明白了一些事情。 郑溢涛 发表于 2014-4-23 19: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又不是没跟叶良方交过战。但,这不意味着他有道理的,我就不可以支持!
卖猪不热,买猪不热「猪坯牙」最热。
你看「猪坯牙」无利要做吗?
如此推测,可能我想错了。 此贴子必须由叶良方先生出来指证,才是合理。
第二者不是当事人,从法律程序来说,暂时不能插手。
我们能做够做的,只能劝双方心平气和去解决,至于怎么解决,我等无权过问。 陈显兵 发表于 2014-4-23 20: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此贴子必须由叶良方先生出来指证,才是合理。
第二者不是当事人,从法律程序来说,暂时不能插手。
我们能 ...
汕尾内外文人兄弟们,且听我一句话:
没有那金刚钻,就别来汕尾抢地盘! 陈显兵 发表于 2014-4-23 20:05
此贴子必须由叶良方先生出来指证,才是合理。
第二者不是当事人,从法律程序来说,暂时不能插手。
我们能 ...
这帖为何须良方指证才合理?我看不懂这话依据哪种猪屎理由! 郑溢涛 发表于 2014-4-23 22:21
这帖为何须良方指证才合理?我看不懂这话依据哪种猪屎理由!
我也没看懂陈先生的理由! "我略为翻看一二,建议他:先整体评论一下《丛书》得失,再说涉及个人的事。在场的陈治赠先生也赞同我的建议"。
--------现在仍赞同郑先生的建议。当时,我还说了一句:厚厚一叠,谁看? 此帖客观! vickykiko 发表于 2014-4-23 17: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叶良方提供的证据是否有效,取决于法理认定。
他现在一个屁都不敢放了,估计是无效,自知之明藏起来。{: ...
你以一个马甲vickykiko ,就敢这样放肆放屁!你敢不敢用真名在网上或者在公众中与我理论,就我揭露海陆丰历史人文丛书剽窃我作品证据是否有效?我已将我的揭露的材料公之于众,至今已存在市民网等多种网络上,这是藏起来吗?
我为什么在这段时间沉默,一是接受网友的劝告,二是等候有关部门的第二次回复,三是我有重要的创作任务。你以一个马甲躲在暗角里射冷箭,难道你只有这样的三脚猫功夫吗? 郑溢涛 发表于 2014-4-23 20: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汕尾内外文人兄弟们,且听我一句话:
没有那金刚钻,就别来汕尾抢地盘!
你门口一亩三分地。
这样地盘抢来干啥?
你除了说些混海丰话音的普通话之外。
你懂那国言语。说来听吓,夜郎国最大。
我在汕尾地区开厂十三年,何用抢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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