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好声音 发表于 2014-4-28 12:57:28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关于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本帖最后由 汕尾好声音 于 2014-4-28 13:17 编辑

       为深入推进我区法治建设,保障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严厉打击窃电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窃电是盗窃国家财产的违法行为。严禁任何单位i饿和个人以各种方式盗窃电能,对一切盗窃电能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二、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形式责任;教唆他人窃电或者传授窃电方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分别依照《刑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二百九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拒绝、殴打、侮辱等阻碍电力行政部门、供电企业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凡有窃电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停止窃电行为,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有关部门可依法依规从轻处理;否则,将依法予以严惩。

       五、鼓励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击窃电行为。对积极举报窃电行为予以保密,经查证属实的,供电企业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上限人民币50万。(举报电话:95598、110)。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2014年4月28日

@汕尾供电

tiankon163 发表于 2014-4-28 13:29:47

早该如此,要认真执行才可以。

关注哥 发表于 2014-4-28 14:24:20

关注

←怪∮脚 发表于 2014-4-28 14:44:22

汕尾什么都好,就是这种陋习不好。想要有所发展,必须提升全民素质!

渔夫子 发表于 2014-4-28 15:18:26

{:6_198:}

飞鸿 发表于 2014-4-28 21:01:32

听了很多次,也看了很多次

益生菌 发表于 2014-4-28 21:14:13

本帖最后由 益生菌 于 2014-4-28 22:08 编辑

偷电要举报

海联人 发表于 2014-4-28 22:41:32

{:5_142:}{:5_142:}{:5_142:}

Nick_Zhong 发表于 2014-4-29 00:29:17

←怪∮脚 发表于 2014-4-28 14: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汕尾什么都好,就是这种陋习不好。想要有所发展,必须提升全民素质!

汕尾有部份市民還是很有素質的

wxkfeng 发表于 2014-4-29 08:38:13

那些偷电线的人更让人厌恶。要是大热天家里附近被人偷剪掉电线,那就只能呵呵。。。
上次有一次被偷剪电线,停电了一整天,打电话询问,说现在偷剪电线要报警,保持现场拍照取证后才开始抢修

无脚蛇 发表于 2014-4-29 10:06:43

:lol

№林★大∵力 发表于 2014-4-29 15: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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