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落马公安局长看他们的“权利江湖”
来源:西安网从落马公安局长看他们的“权利江湖”
据广东省纪委网站消息,据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汕尾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伟灵同志,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5月4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一切公职犯罪无不是以公权力为逻辑起点,当一个人享受到权力带来的分配他人权利的快感,而丝毫没有感觉到权力的清晰边界与法定责任时,便很容易出现权力的失范。一个公安局长或副局长,权力到底有多大?责任如何廓清?我想百姓心中当然有自己的秤砣。
遗憾的是,就法律设定权力的考察而言,我国行政组织法极度不完善,带来了公安机关总体权力法定化程度不足的现状。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对公安权力作出了规定,但它们并未涉及公安机关的总体权力如何配置。人民警察法设定了公安机关警察的职权种类,但过于抽象且缺乏清晰的边界限定,从预防制止和侦查犯罪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再到交通治理、危险品管制、户政国籍管理等等,每一项权力都涵盖了太多模糊不清的社会关系。
无论是公安局长还是副局长,他们到底有多少权力,运作的空间有多大,估计谁都说不清楚。正是因为权力的边界模糊,一系列暗箱操作便随之而来,比如利益驱动下的“选择性执法”,表里不一的“合法性伤害”、故意放纵的“钓鱼式执法”等。更有甚者,精心营造属于自己的“权力江湖”,在执法的翻云覆雨之中实现个人的趋利企图。如此权力生态,使公安局长这一特殊岗位成了各种诱惑和公关的焦点。
一方面是权力过大、边界不清,另一方面则是对权力的监督缺乏体制保障。单就刑事执法而言,虽然宪法预设了公检法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体制结构,但是在长期的实践运作中,由于不少地方的公安局长兼任政法委书记,使得公安局的权力实际上比法院、检察院更大。公安局长是否腐败,源头上跟手中掌握权力和资源的“无限弹性”有关,而这种权力如果能够置于透明的机制下运行,受到法治化的监督与制约,也不至于成为封闭的“江湖”而任由正义流失。
如何破除公安局长的“权力江湖”?还得回到权力治理的一般规律上来。这需要从立法上厘清公安机关的属性,配置好警察权力的范围与种类,进而对公安局长的权力实现法定化处理。与现行警察权过大、过多相比,法治化的社会治理需要从体制上对公安机关进行重新定卯,进行体制性的改革。与此同时,抵达法治的最大难题还在于如何用“驯服”权力,要驯服公安局长的权力,就必须谋求“权利制约权力”的监督机制,将“江湖”逼退到法治的轨道上来。从落马公安局长看他们的“权利江湖”,希望笔者我看到的江湖是不存在的。
姓名:吴应睿
讲得好,通病,权力过于不受约束,往下看,会是服从的笑脸 现行体制 权力 代表着权利运用手中的权力 谋取自身的利益即运用权力谋福利是当官者的权利。 {:5_142:} 本帖最后由 俦佬仇 于 2014-5-6 12:25 编辑
【美国前总统小布什演讲中的名言】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进笼子里的梦想。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http://imgsrc.baidu.com/forum/pic/item/ac09b8014a90f603bfcab8e53b12b31bb151eda1.jpg {:5_142:}{:5_142:} 你敢在这里说这话,小心给公安抓进去 俦佬仇 发表于 2014-5-6 12: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美国前总统小布什演讲中的名言】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大师们的经典 ...
小布什说这话是打自己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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