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说 发表于 2014-5-25 16:25:32

不靠谱的汕尾地税局,肆意推高房产交易税坑害百姓,要求给个交代!

不靠谱的汕尾地税局,肆意推高房产交易税坑害百姓,要求给个交代!
早在多年前,各级政府就盯上了房产交易税这块肥肉。于是他们千方百计推高土地价格,进而促使开发商提高房价,而不靠谱的地、国两税更是趁火打劫,让房产交易人雪上加霜,从而灭失了百姓购房的动力,正如著名独立经济学家谢国忠所说,“政府挖坑让老百姓跳,现在连老百姓也没钱买房啦”!
别的不说,举个最近的例子吧:2011年末,有个亲戚在老城区的贫民区买了一套上世纪90年代中建的商品房,说是商品房,实际是元城区商贸系统用自家的地皮为本单位的职工建的简易楼或者用现在的话叫经济型住房。说它简易,是因为他既无小区、也无草坪花园、更无电梯。三栋并排的筒子楼楼高7层,楼距仅只有6米多。且与个体自建的私人小楼夹杂,很不规整。按照国家统计口径,其容积率应该在3.0以上。在汕尾这个既不现代也不出类的地方,是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住宅。
可就是这样的住宅,因为套房面积大于144平米,市房产局、地税局就硬是认定它为“豪华建筑”!真是天下奇闻,让人笑掉大牙!
于是就按照“豪华超大面积”征收9.6%的地方税,另加3%的各项税、费,总共5万多元的交易转手费。
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157号文的精神,个人住房属一个家庭共有的唯一商品房,房龄在5年及以上,是要免征地税的!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个人住房转让的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就仅仅因为超过144平就硬是把普通民房强行被认定为豪宅!
那么国发办89号文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呢?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89号
第二款:2005年5月31日以前,各地要根据国办发〔2005〕26号文件规定,公布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以下简称普通住房)。其中,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是指报告期内同级别土地上住房交易的平均价格,经加权平均后形成的住房综合平均价格。由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测算,报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每半年公布一次。
市、县规划管理部门要将已批准的容积率在1.0以下的住宅项目清单,一次性提供给同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
可见,国家税务总局只强调容积率在1.0一下这一个标准。并无具体细则出台。超过 144平就不算普通住房,至今未见到国家具体规定。不知道汕尾地税局、房产局根据什么文件来认定超过144平就按超面积的豪华别墅看待?
那么,容积率是个什么概念呢?请看专家的解释:
1、容积率低于0.3,这是非常高档的独栋别墅项目。
  2、容积率0.3~0.5,一般独栋别墅项目,环境还可以,但感觉有点密了。如果穿插部分双拼别墅、联排别墅,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
  3、容积率0.5~0.8,一般的双拼、联排别墅,如果组合3~4层,局部5层的楼中楼,这个项目的品位就相当高了。
  4、容积率0.8~1.2,全部是多层的话,那么环境绝对可以堪称一流。如果其中夹杂低层甚至联排别墅,那么环境相比而言只能算是一般了。
  5、容积率1.2~1.5,正常的多层项目,环境一般。如果是多层与小高层的组合,环境会是一大卖点。
    6、容积率1.5~2.0,正常的多层+小高层项目。
  7、容积率2.0~2.5,正常的小高层项目。
  8、容积率2.5~3.0,小高层+二类高层项目(18层以内)。此时如果做全小高层,环境会很差。
亲戚的房子是属于商业局的职工宿舍,三栋联排,皆为7层以上,楼距仅6米多,没小区、无花园草坪,甚至没有一棵树.其容积率绝对应在3.0以上!且房龄在15年以上的经济楼。又怎么就成了和独栋别墅一样的税率?把本来应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太普通套房随便一套,就变成了征收12.5%!真是荒诞透顶。混蛋透顶!
对于国税总局2005(89号)文,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拟出了具体标准:
第一条明确:关于可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
 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为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之间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
上述标准自2005年6月1日起执行。以后由市政府每半年公布一次。
我们汕尾的标准在哪里?请房管局拿出文件来!如果你汕尾没有实施细则文件,(事实上查遍汕尾的有关文件库就是没有自己的实施细则)。那么你们是根据什么文件去执行的?现在说到上海(深圳、北京和上海大同小异)。他们的三个标准已经很明确的放在哪儿。其中第三项要求是规定“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之间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
请问:汕尾实际成交价格有这个平均价格吗?恐怕一百年也达不到吧?
另外,上海规定普通住房:“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亲戚的房价仅每平米3000元,而金玉湾普通新楼房的平均价2011年10月是4800元以上!是不是低于1.44倍以下呢?很明显不用多言。
须知我们现在说的是上海的房价和汕尾的老城区的职工宿舍比较!
此外,国家要求“经加权平均后形成的住房综合平均价格。由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测算,报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每半年公布一次"。你们公布过吗?公布几次?在哪个地方公布的?如果没有公布,,你们就是玩务职守就是故意坑害百姓!
请注意;上述标准是上海的深圳的。你汕尾又有什么理由要和上海看齐,去比照上海的标准执行啊?何以汕尾要执行上海和北京的规定?自家没有本事或者因为没有具体数据,失去制定实施细则的资格。那么,广东省呢?广东省的实施细则是什么?只看到广州市的。
退一万步讲,即使此类套房已经超过面积不能享受免税的优惠,起码也不至于按照‘豪华别墅”去征税吧?
够啦,这种严重的教条主义,不联系汕尾具体情况,只知道拼命捞钱--无论你是给自己捞,还是给政府捞,性质都是一样,坑人够狠、害人至深!
据说,2011年后,国税总局及相关部委办又有新的文件出台。但我相信,没有可能混蛋到把普通民房当做豪华别墅去处理!
试问:如果是你自己买房,政府硬把破烂民房当豪华别墅向你要价、向你征税,你答应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想必你们也读过几年书,应该知道这个道理!
最后,强烈要求市地税局、房产局给个说法!

我们保留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老子 发表于 2014-5-25 18:03:11

正常

523188299 发表于 2014-5-25 19:36:44

政府没钱,找项目要钱,你没找关系当然会被往死里算,你难道第一天来汕尾吗,不懂规矩?

草舍人生 发表于 2014-5-25 20:28:00

{:5_142:}{:5_142:}{:5_142:}

渔夫子 发表于 2014-5-26 10:30:27

{:5_142:}

天涯海角处处情 发表于 2014-5-26 11:07:00

{:5_142:}

空中的鸟 发表于 2014-5-26 12:11:52

144平米,那是建筑面积,不是住宅实用面积,而实用面积最多才120平米左右,20多所谓的建筑面积,被开发商用于开发土地的公有面积,算为业主购房面积,地方政府,稅务部门与开发商又大赚了一笔。

功夫茶客 发表于 2014-5-26 15:07:24

空中的鸟 发表于 2014-5-26 12: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44平米,那是建筑面积,不是住宅实用面积,而实用面积最多才120平米左右,20多所谓的建筑面积,被开发商用于开发 ...

说的对。真正的实惠的是政府和开发商
吃老百姓还老百姓,这就是他们

红海之湾 发表于 2014-5-30 01:41:46

地税部门的解释在哪里?走群众路线教育了,您还没有学会敢担当!

汕尾市明 发表于 2014-6-7 14:03:45

不明白楼主的12.5%是具体什么税,不过据我所知,普通住房要满足: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个人转让住宅需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才免征个人所得税。我同在汕尾,我觉得汕尾的房价的确是虚高,不过我看法和楼主不同,我认为是楼盘公司虚报房价,营造出来的市场效应,导致房价越来越高。还有高铁的发展,很多人担心开通之后房价就更贵了。所以都在抢,一抢购市场价格就上去了。所以我觉得第一投诉的是这些无良奸商,还有背后抬高价格的操楼盘的人。这些人才是楼价升高的罪魁祸首。

冷梅 发表于 2014-6-8 01:03:26

找律师起诉!{:4_116:}

哥哥说 发表于 2014-6-19 14:02:28

冷梅 发表于 2014-6-8 0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找律师起诉!

你的注意倒是不错,可是仅5万元的标的,打官司不知谁赢不说,不知道要怎样折腾呢

哥哥说 发表于 2014-6-19 14:03:30

红海之湾 发表于 2014-5-30 01: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地税部门的解释在哪里?走群众路线教育了,您还没有学会敢担当!

是啊我们百姓是盼着在教育活动中官方会有改进但是我们错咯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不靠谱的汕尾地税局,肆意推高房产交易税坑害百姓,要求给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