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 发表于 2014-6-12 18:10:41

陆丰甲子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在学校被烫伤,校方却推卸责任

   网友爆料:这孩子是广东陆丰甲子金源小学一年级的学生6月4日上午小女孩去交食费被老师手里的一大盆粥从脸上淋下去,从脸到胸全部烫伤,学校的校长一律推卸责任,说小孩上学交几百块不可能什么责任都包。,在校内发生这么严重的事都不是学校的责任,请问是谁的责任




图:@余_晓芹

゛强颜欢笑丶 发表于 2014-6-12 20:04:30

挺可爱的学生 就这样给学校 摧残了你们先把孩子资料好 痊愈了 恢复了 把证据 提交给法院 起诉学校

关注哥 发表于 2014-6-12 20: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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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歌岁月 发表于 2014-6-12 21:37:36

追究老师责任!!

陆城浪子 发表于 2014-6-13 02:32:37

可怜的孩子遇上可耻的学校,悲剧

渔夫子 发表于 2014-6-13 10:58:21

{:5_142:}追究老师的责任!

四眼猫猫 发表于 2014-6-13 12:28:43

如果楼主所言属实,校方负全责。如果孩子贪玩,学校疏于管理,老师不小心将手中热粥烫到小孩,也负全责。

Arrogant-Wei 发表于 2014-6-13 13:23:02

什么叫"小孩上学交几百块不可能什么责任都包" 就是没交钱在学校搞成这样也要负责任呀....好好的一个小姑娘被烫成这样也不知道会不会破相!!!!{:6_215:}

大动干戈 发表于 2014-6-13 15:09:49

要是烫到我的孩子那样的话,校长除非你会飞!::@:@:@煤气瓶就有得你吃!

★胜★ 发表于 2014-6-13 15:16:30

{:5_180:}關注!!

面向大海 发表于 2014-6-13 17:21:12

是在学校受伤 学校再怎么样都不能推卸吧

因为蛋疼 发表于 2014-6-13 19:37:23

责任追究,别放过,告到教育局和法院。。现在孩子还小,及时医治,全面治愈不留伤疤的可能性也大,现在除了告学校,接着就是要把孩子送到好的医院治疗

ヤ错觉`` 发表于 2014-6-19 22:57:39

先冶小孩子,然后慢慢跟学校算,小孩子看来在这个学校也呆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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