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冤号3 发表于 2014-6-14 22:50:01

东洲中学教师受辱受冤,血泪控诉!

朗朗乾坤   何处申冤——东洲中学教师刘世锑受辱受冤,血泪控诉!一、      校长结交黑社会势力对我进行群殴本人刘世锑,男,39岁,红海湾东洲中学教师,于2012年10月期间本人因足腱旧伤发作严重酸痛和腰椎间盘突出,故向学校提出请假,东洲中学校长魏小思百般刁难,重重设阻,多次交流终无结果。于2012年10月16日上午,一次激烈地争论中,魏小思对我进行辱骂和人身威胁,进而对我拳脚相加,暴力殴打,椅凳打砸,本人因有伤在身,无力招架。事后,魏小思尚不罢休,十分钟后,他纠集魏枇为首的黑社会势力冲上学校教导处对我进行又一轮的暴力殴打,魏小思先用茶壶狂我的脑袋,魏枇对我拳打脚踢,并扬言:“走出校门,就打死你”。魏枇等还在校外设伏多名黑社会分子准备随时对我进行下一轮殴打,报警后,在民警的保护下才以脱险。最终,致使我积伤成疾,遭受巨大的精神创伤,顿感生命毫无意义!2012年12月18日经市法医验伤鉴定:体表存在多处挫伤,属轻微伤。同时,经治疗50多天后,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严重脑震荡,胆囊息肉;医院建议:住院治疗,不适时随诊。因本人经济薄弱不允许长期住院治疗,不得以提前出院疗养。现经一年多的多方治疗,仍未痊愈,时有头晕、神智不清的症状,无法正常的生活与工作。住院期间,我家属将上述经过的情况反映及市法医验伤报告送达东洲街道派出所、东洲街道办事处、红海湾教育局、红海湾信访局等相关部门报案存档。二、   相关部门相互推诿、颠倒是非,使我蒙受更大冤屈!事发后,我多次向红海湾教育局、东洲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作出书面或口头诉求,要求正面解决此事,还我公道,还我尊严。但令人费解的是他们之间相互推诿,毫无作为,敷衍了事,不了了之,无有任何处理结果。让恶人继续逍遥法外,可笑的是还提拔任用魏小思为东洲中学负责人。本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投诉无门,申冤无处。基于上述状况,我只能忍辱负重,苟且偷安,顾全大局,回家疗养,希望尽快恢复健康,免于家人担忧,继续为教育奉献微薄的力量。然而,魏小思仍不放过我。在我养伤未痊,上述恶劣事件毫无处理结果的情况下,多次借用学校的名誉,向红海湾教育局书面反映本人离岗,要求作出处理。可恨的是,红海湾局教育局作为主管部门竟然是非颠倒,助纣为虐,昧着良心,于2014年3月开始违法违规地停发了我的工资。我被停发工资后,又再次用口头和书面的形式向红海湾教育局诉求解决此事,要求恢复工资。然而二个多月过去了,仍然毫无答复,继续坚持其违规行政。微薄的工资本来就难以支撑我昂贵的疗养费用,现在更是让我雪上加霜,身心崩溃!教育局以我没有上班为由,这样停发我的工资。试问我所受的遭遇,教育局你们调查、处理了吗?没有!试问我在上班没有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教育局你们能保护吗?不能!试问此事的恶劣影响,教育局你们消除了吗?没有!试问教育局你们如此行政、执政能让红海湾的广大老师安教乐教吗?还是不能!试问在我还没有完全康复的情况下,教育局你们可以强行要求我上班吗?不能!可他们却做了。最容易、最粗暴的做法就是直接停发我的工资,逼我就范,成全他们所谓的政绩。三、      朗朗乾坤,何处诉冤?誓将上访维权进行到底!魏小思是红海湾教育界臭名昭著的“校霸”,此人崇尚暴力、胡作非为,多次与同事交恶、打架,有迹可查,就连当上东洲中学校长也是用武力威胁当时的教育局长非法所获。究其嚣张如此,背后会有“保护伞”?魏枇就是其保护伞的一员,此人乃东洲街道东一村委副书记兼村主任,众所周知,他具有黑社会背景,身负重大刑事案件的前科,与魏小思是亲戚关系。他作为基层主要干部对上述一事不但不积极调解,反而知法犯法,蓄意侮辱殴打人民教师,扰乱教学秩序,严重触犯《教师法》。   我鉴于在红海湾区求诉无门、反映无效。我只能向上级纪委部门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我于2014年4月底已向省、市两级纪委以书面实名的形式递交了上访材料,现省、市纪委已将此案件下转红海湾纪委查办此案,省、市纪委督办。我再次恳求相关部门及上级领导能依法依规,维持正义,还我公道。我恳求追求正气、富有同情心的人仕能给予我在舆论上正能量的支持、转发、扩散。我坚信朗朗乾坤,终有昭雪之日,还红海湾教育一片蓝天!                                             诉求人:刘世锑                              2014年6月10日

申冤号3 发表于 2014-6-14 22:55:51

东洲中学教师刘世锑受辱受冤,血泪控诉!

朗朗乾坤   何处申冤——东洲中学教师刘世锑受辱受冤,血泪控诉!一、      校长结交黑社会势力对我进行群殴本人刘世锑,男,39岁,红海湾东洲中学教师,于2012年10月期间本人因足腱旧伤发作严重酸痛和腰椎间盘突出,故向学校提出请假,东洲中学校长魏小思百般刁难,重重设阻,多次交流终无结果。于2012年10月16日上午,一次激烈地争论中,魏小思对我进行辱骂和人身威胁,进而对我拳脚相加,暴力殴打,椅凳打砸,本人因有伤在身,无力招架。事后,魏小思尚不罢休,十分钟后,他纠集魏枇为首的黑社会势力冲上学校教导处对我进行又一轮的暴力殴打,魏小思先用茶壶狂我的脑袋,魏枇对我拳打脚踢,并扬言:“走出校门,就打死你”。魏枇等还在校外设伏多名黑社会分子准备随时对我进行下一轮殴打,报警后,在民警的保护下才以脱险。最终,致使我积伤成疾,遭受巨大的精神创伤,顿感生命毫无意义!2012年12月18日经市法医验伤鉴定:体表存在多处挫伤,属轻微伤。同时,经治疗50多天后,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严重脑震荡,胆囊息肉;医院建议:住院治疗,不适时随诊。因本人经济薄弱不允许长期住院治疗,不得以提前出院疗养。现经一年多的多方治疗,仍未痊愈,时有头晕、神智不清的症状,无法正常的生活与工作。住院期间,我家属将上述经过的情况反映及市法医验伤报告送达东洲街道派出所、东洲街道办事处、红海湾教育局、红海湾信访局等相关部门报案存档。二、   相关部门相互推诿、颠倒是非,使我蒙受更大冤屈!事发后,我多次向红海湾教育局、东洲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作出书面或口头诉求,要求正面解决此事,还我公道,还我尊严。但令人费解的是他们之间相互推诿,毫无作为,敷衍了事,不了了之,无有任何处理结果。让恶人继续逍遥法外,可笑的是还提拔任用魏小思为东洲中学负责人。本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投诉无门,申冤无处。基于上述状况,我只能忍辱负重,苟且偷安,顾全大局,回家疗养,希望尽快恢复健康,免于家人担忧,继续为教育奉献微薄的力量。然而,魏小思仍不放过我。在我养伤未痊,上述恶劣事件毫无处理结果的情况下,多次借用学校的名誉,向红海湾教育局书面反映本人离岗,要求作出处理。可恨的是,红海湾局教育局作为主管部门竟然是非颠倒,助纣为虐,昧着良心,于2014年3月开始违法违规地停发了我的工资。我被停发工资后,又再次用口头和书面的形式向红海湾教育局诉求解决此事,要求恢复工资。然而二个多月过去了,仍然毫无答复,继续坚持其违规行政。微薄的工资本来就难以支撑我昂贵的疗养费用,现在更是让我雪上加霜,身心崩溃!教育局以我没有上班为由,这样停发我的工资。试问我所受的遭遇,教育局你们调查、处理了吗?没有!试问我在上班没有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教育局你们能保护吗?不能!试问此事的恶劣影响,教育局你们消除了吗?没有!试问教育局你们如此行政、执政能让红海湾的广大老师安教乐教吗?还是不能!试问在我还没有完全康复的情况下,教育局你们可以强行要求我上班吗?不能!可他们却做了。最容易、最粗暴的做法就是直接停发我的工资,逼我就范,成全他们所谓的政绩。三、      朗朗乾坤,何处诉冤?誓将上访维权进行到底!魏小思是红海湾教育界臭名昭著的“校霸”,此人崇尚暴力、胡作非为,多次与同事交恶、打架,有迹可查,就连当上东洲中学校长也是用武力威胁当时的教育局长非法所获。究其嚣张如此,背后会有“保护伞”?魏枇就是其保护伞的一员,此人乃东洲街道东一村委副书记兼村主任,众所周知,他具有黑社会背景,身负重大刑事案件的前科,与魏小思是亲戚关系。他作为基层主要干部对上述一事不但不积极调解,反而知法犯法,蓄意侮辱殴打人民教师,扰乱教学秩序,严重触犯《教师法》。   我鉴于在红海湾区求诉无门、反映无效。我只能向上级纪委部门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我于2014年4月底已向省、市两级纪委以书面实名的形式递交了上访材料,现省、市纪委已将此案件下转红海湾纪委查办此案,省、市纪委督办。我再次恳求相关部门及上级领导能依法依规,维持正义,还我公道。我恳求追求正气、富有同情心的人仕能给予我在舆论上正能量的支持、转发、扩散。我坚信朗朗乾坤,终有昭雪之日,还红海湾教育一片蓝天!                                             诉求人:刘世锑                               2014年6月10日

海丰牌珠江 发表于 2014-6-14 23:25:14

枝繁叶茂 发表于 2014-6-14 23:32:53

东洲中学有这样的校长真是东洲人民的不幸{:4_110:}

沧海一笑V 发表于 2014-6-14 23:34:20

坚持追究责任!还伤者公道。

心存感恩 发表于 2014-6-14 23:46:31

魏小思乃红海湾一大奇葩

V老鹰 发表于 2014-6-15 01:23:08

本帖最后由 V老鹰 于 2014-6-15 01:48 编辑

http://m.swsm.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14385&mobile=yes

V老鹰 发表于 2014-6-15 01:50:26

http://m.swsm.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14385&mobile=yes

V老鹰 发表于 2014-6-15 04:27:07

强烈要求彻查、追究相关个人及相关部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渎职、不作为,充当保护伞的违法乱纪的责任

V老鹰 发表于 2014-6-15 04:49:45

怎奈红湾无日月,但求省市有青天。沉冤得雪未有期,誓死维权满神州。

gordon8888 发表于 2014-6-15 07:00:11

他妈个逼,这样的人也能当校长,必须严惩这样的官霸,官痞!利用手中的公权力,给老师穿小鞋,戴黑帽子,进而一棍子把老师逼上梁山!

melody33 发表于 2014-6-15 09:47:30

校长叫黑社会打人,这无法无天了

满堂红 发表于 2014-6-15 11:04:06

{:4_133:}

August 发表于 2014-6-15 11:16:23

魏枇 此人乃东洲街道东一村委副书记兼村主任 此人有着严重贪污的行为,多年来严重违法行为!

ccmm001122 发表于 2014-6-15 11:22:01

片面之词不可信

申冤号3 发表于 2014-6-15 11:33:39

楼上,信可不信,你可去红海湾东洲中学调查校长其人其事,相信纪委等相关部门会查实查清!

申客 发表于 2014-6-15 11:44:17

此人只不过是模仿别人的做法而已!红海湾区校长(好赚钱的中学或大校),哪个不是此类东西?

V老鹰 发表于 2014-6-15 12: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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