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蜂 发表于 2014-6-25 20:58:22

为“制毒第一村”等涉毒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们打破“十指九死”定律

    汕尾市法律援助处律师在博社村内的甲西镇中心小学与博社村的天真可爱的小学生和孩子交谈
   汕尾市法律援助处律师杨雪标说,涉毒的犯罪嫌疑人被抓后,见到律师的第一反应是高兴和兴奋的,说一定是家里人花钱请了律师,这回有救了。但一听说是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立马就垂头丧气,会说,我的罪那么严重吗,这回完了,没救了。
    法援律师打破“铁定律”
    “十指九死”,是看守所里涉毒犯罪嫌疑人之间流传的“定律”:只要是政府指派的律师,十次指派,九次死定。
    杨雪标从事法律援助工作17年,长期被指派为涉毒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却打破了“十指九死”的“定律”。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的前夕,记者分别走访了广东省汕尾市和陆丰市,采访了长期从事政府指派工作的法律援助律师和公职律师,了解他们为涉毒犯罪嫌疑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的故事。
    17年里,杨雪标被指派二审的案件,为涉毒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仅死刑改判死缓、无期或有期的就超过30宗以上,以致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曾听到其他犯罪嫌疑人喊他名字并竖起大拇指,“杨律师,你上次辩护的案子很经典”。
   雷霆扫毒杨雪标说,所办的指派法律援助案件中,70%是涉毒案件,其中,包括博社村在内的三甲地区(注:甲子镇、甲西镇和甲东镇)的涉毒案件占了90%。
    去年的“雷霆扫毒”收网行动后,三甲地区的涉毒案件指派数量增大,杨雪标每周往返陆丰和汕尾至少两次以上,大都是到陆丰公安看守所给涉毒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
    汕尾市法律援助处主任方小雄说,为了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禁毒和普法宣传工作,法律援助处和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的彭炳玉、刘木阶、杨雪标等主力干将都把精力放到了三甲地区。
    汕尾市法律援助处负责内勤工作的吴文涛翻出了法律援助案件记录档案,去年共办理了357宗法律援助案件,其中涉毒案件占了70%。而今年上半年,就已办理了232宗法律援助案件,其中涉毒案件占了72%,同比去年上半年猛增,大部分案件都是陆丰地区,其中三甲地区最多。
    为涉毒未成年人辩护,正义律师征服“哭泣哥”和“女汉子”
    在接触涉毒犯罪嫌疑人之前,压根就不让你知道是什么案件”,陆丰市法律援助处主任刘木权说,“雷霆扫毒”收网行动后,他被指派给涉毒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一接触才知道,都是博社村的人。
    刘木权律师说,博社村里,有的家庭是全家都参与制贩毒品的,父母等大人被抓,小孩是未成年人,其他的亲戚都躲的远远的,不愿意掺和,作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不知该怎样请律师。按《刑诉法》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所以必须有律师在场。
    由于涉及博社村的涉毒案件还在侦查阶段,刘木权没有透露案件的一丝细节,只简单描述了与未成年犯罪嫌疑接触时的一些反应。
    “哭,不停地哭”,刘木权说,博社村案件中有一位参与制毒的男孩,长得很帅,就是不停地哭,公安询问案情时,得到的回应是哭声。
    “我是律师,你总这样哭不是办法”,刘木权说,男孩看到他没有制服穿,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立马就不哭了,他知道律师是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
    相比男孩的柔弱,“女汉子”的形象也让刘木权印象深刻,一名涉毒的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见到刘木权就喊“放我父母出去,你要判我多重都可以,有本事就放我父母出去”,样子很凶,眼里充满了怒火,面对公安人员的问话,回答都是“不知道”。
    刘木权也不着急,等“女汉子”喊累了,静下心的时候,他对“女汉子”说,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什么都说不知道,对你自己并不有利,自己干的事情不能推到别人身上,别人干的事情也不能揽在自己身上。
    法律援助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及时介入,能及时有效的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刘木权说,目前他所经手的博社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就有13宗,大多数罪嫌疑人见到律师都会安静下来,愿意咨询律师法律问题,希望律师能把对自己有利的一面凸显出来。
    认为量刑过重,律师坚持观点
    本月3日,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25岁的蔡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蔡某受他人的指使,2013年10月24日,携带6袋冰毒,乘坐由陆丰市甲子镇开往深圳市沙井的大客车,客车途经陆丰市南塘公安检查站接受检查时,蔡某将右侧脚下双肩包踢开,当场被民警制止,公安人员从包内查获疑似毒品6袋。经鉴定,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6014.8克,甲基苯丙胺含量为75.58%;并从6袋冰毒其中一包冰毒的外包装保鲜膜上检出蔡某的DNA。
    庭审的时候,蔡某没有提出辩护意见,要求从宽处理。
    指派给蔡某提供法律援助的汕尾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彭炳玉则提出,一、被告人蔡某是帮他人运输东西,并不清楚其所携带的背包内装有毒品;二、毒品没有流入社会,没有造成危害;三、被告人没有前科;请求法庭给予从轻处罚。     彭炳玉认为,法院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如果蔡某不服判决上述,他如再被指派接受此案,仍然会坚持自己的观点为蔡某辩护。
      一审死缓二审八年,涉毒案上演“悲喜剧”
    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毒贩黄某,今年35岁黄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人,2004年9月24日,黄某受他人委托,将6块海洛因交给其姐夫和黄X堂。
    次日,其姐夫和黄X堂携带海洛因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乘车,于26日中午到达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李某驾驶摩托车将黄X堂接到家中,并与王某将海洛因逐一称重。当日中午,黄X堂、李某、王某等多人被抓,缴获白色块状物计6块。经刑事化验,均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计2100克。
    2010年10月11日,黄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新靖镇城西灵泉桥的一家沙糕店内被公安人员抓获。
    2011年,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黄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黄某不服,提出上诉。
    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指派汕尾市法律援助处杨雪标律师为黄某辩护。
    杨雪标在二审提出辩护意见,认为原判决认定黄某参与贩毒的主要证据是黄某自己的口供及同案黄X堂、李某的供述,其供述自相矛盾,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法排出合理怀疑,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作出无罪判决。     2013年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某量刑部分的判决,黄某被改判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汕尾市法律援助处主任方小雄说,今年下半年,“雷霆扫毒”收网行动的案件会逐一走到庭审的程序,法律援助律师和公职律师的指派任务将会更重。
    杨雪标说,他与同事都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护涉毒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来源 民主与法制网记者李锐忠 通讯员 刘洪群 丘伟平)

zxc1125 发表于 2014-6-25 22:38:26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护涉毒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关注哥 发表于 2014-6-26 08:49:14

关注

瓦拉瓦拉 发表于 2014-6-26 09:13:44

可惜微博上还是有很多自以为是的律师冲击着法律和道德、智商的底线。

满堂红 发表于 2014-6-26 14: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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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SY◆ 发表于 2014-6-26 14: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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