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的楼市政策仍在进一步调整
多地的楼市政策仍在进一步调整8月20日,安徽省住建厅网站发出关于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的通知,明确市民在省内异地买房,可选择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房屋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继7月末河北的《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8月福建、湖南两省又先后发布了名称几乎如出一辙的楼市调整新政,加之此次安徽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的通知,楼市政策的调整已由4月初的市县小范围扩大到以“省级身份”领衔。
从无限购约束城市的“自我调整”,到限购城市松动的“欲遮还休”,再到呼和浩特“首吃螃蟹”,以及现在的“全省总动员”,楼市的调整动作升级到又一新阶段。
“面对楼市降温,不仅是市政府着急,连省政府也坐不住了。”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在“闽八条”出台后如是评论到。在业内人士看来,多省连番“发声”的原因,绝不再仅是为去库存,“而是对中央下一步工作重心的先知先觉”。
调整手段层层推进
从4月起多地以隐晦手法试探性地给楼市松绑,到目前全国46个限购城市中仍继续执行限购政策的已不足十城,“多米诺骨牌”效应已在全国楼市层层推进。
“在政治风险渐小的前提下,各地方的救市动作自然就越来越大。”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说。
回顾冀、闽、湘的3份文件,内容确是随着出台时间的先后愈发具体和深入。
最先“发声”的河北,意见中主要是推进城镇化、加快保障房建设等放之各地皆准的宏观要求,真正能对买卖双方起作用的,只有“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为家庭唯一住房,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闽八条”则不仅基本涵盖了河北省的意见内容,还更加具象了:除透露出鼓励购房、放松管制、差别信贷等利于楼市解冻的信息,还涉及简化审批流程、完善土地供应等方面。
而“湘五条”更为抢眼的是多了“各地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及经济园区可购置适当面积的普通商品房用于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个人在公积金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从市到省的变化不是单纯的行政升级,实质上是各地楼市乃至经济的告急。很多地级市的大型项目的土地税收会上缴给省财政一部分,也就是说,省、市是利益共同体。”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有刺激楼市诉求的不仅是原本实行限购的城市,政策不能偏向于少数重点城市,况且整体楼市的提振也是省政府的希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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